我國將在新辦納税人中推行增值税電子專票
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王雨蕭)新辦納税人又迎來一個好消息:繼增值税電子普票推行後,電子專票也“上線”了。
國家税務總局近日印發公告,決定在前期開展增值税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基礎上,分兩步在全國新辦納税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
根據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税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這些地區開出的電子專票,全國範圍內皆可接收使用。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餘地區的新辦納税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
國家税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推出的電子專票樣式更簡潔、領用方式更快捷、遠程交付更便利、財務管理更高效、存儲保管更經濟,有利於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優化税收營商環境。
為進一步減輕納税人負擔,税務部門向新辦納税人免費發放税務UKey,並依託增值税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台等系統,提供免費的電子專票開具、發票狀態查詢和信息批量下載服務。同時,税務部門還對首次開具、首次接收電子專票的納税人實行“首票服務制”,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幫助納税人及時全面掌握政策規定和操作要點。
公告明確,電子專票採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專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