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惡意串通虛假仲裁?最高法:一以貫之予以遏制和制裁
對於虛假仲裁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稱將堅決予以監督。12月23日,最高法發佈《中國仲裁司法審查年度報告(2019年)》。針對當事人惡意串通虛假仲裁等行為,法院如何把握?最高法民事庭審判員馬東旭回應,虛假仲裁和虛假訴訟一樣,均應予以遏制和制裁,這是最高法一以貫之的司法態度。
數據顯示,全國仲裁機構2018年和2019年受理案件數量分別為54萬餘件和48萬餘件,較2017年23萬餘件增長一倍以上,使得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數量也相應呈增長態勢。
馬東旭指出,司法實踐中,存在以惡意申請仲裁或以“手拉手”虛假仲裁的方式,損害案外人合法權益的問題。此次年度報告中,有的當事人通過虛增被執行人債務、虛構擔保、惡意房屋抵押、虛假購房、民間借貸平台虛構債權債務等形式,合謀以虛假仲裁的方式,將本屬於案外人的財產裁決給一方當事人,規避還款責任。
“如果對虛假仲裁的裁決予以強制執行,不僅損害案外人的合法權益,也嚴重損害仲裁與司法的公信力。”馬東旭直言,虛假仲裁和虛假訴訟一樣,均應予以遏制和制裁,是我們一以貫之的司法態度。
他表示,2018年3月開始施行的《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賦予案外人以當事人惡意串通“虛假仲裁”損害其合法權益為由,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的權利,為案外人權利救濟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對於虛假仲裁的情形,我們堅決予以監督。
據介紹,前述《規定》實施一年多來,有9件案件被法院認定構成損害案外人合法權益,涉及地方9家仲裁機構,“現在看來,通過司法解釋引導仲裁規範運行,充分發揮了司法監督仲裁、遏制虛假仲裁的作用,為保障仲裁公信力、培育和弘揚公正、誠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撐”。
馬東旭透露,2021年,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依法支持和監督仲裁的原則,履行司法審查職能,保障和促進仲裁製度的發展完善。當前,最高法正在開展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的清理、修改工作,還將根據仲裁法修改草案的制定進程,適時清理、修改與仲裁相關的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