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聚焦祁連山林區法院“楊某等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12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甘肅省祁連山林區法院、中央廣播電視總枱社會與法頻道《現場》欄目聯合推出第27期“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

本期直播聚焦的是甘肅省祁連山林區法院審理的“楊某等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本期庭審直播持續約3小時。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景輝,甘肅政法大學環境法學院院長郭武做客央視直播間,同步解讀庭審。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快手、微博、愛看新聞、看度新聞等40多家媒體、平台參與直播,約1000萬網友在線觀看。

公訴機關甘肅省祁連山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某與他人(均另案審理)先後五次攜帶逆變器、電瓶、太陽能電板、鐵絲等工具,進入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隆暢河自然保護站轄區天橋灣九洞溝一帶,佈設電網長約600米,夜間通電以“守株待兔”方式非法獵捕、殺害國家I級重點保護動物馬麝32只、國家Ⅱ級重點保護動物馬鹿2只和藍馬雞1只、國家“三有”動物赤狐2只,屬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甘肅省祁連山林區人民檢察院訴稱,被告楊某的行為,同時侵犯了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管理秩序,破壞了自然保護區動物資源的平衡,造成了國家環境資源損失,損害了生態環境公共利益,依法應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被告人楊某及其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和部分案件事實沒有異議,對部分案件事實提出異議並提出從輕、減輕處罰的意見。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情節特別嚴重。鑑於楊某自願認罪認罰,當庭有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萬元。因楊某的刑事犯罪,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平衡,造成了國家珍稀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判令其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64692元,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近年來,甘肅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生態環境持續好轉,甘肅省各保護區內動植物生存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一方面,消失大眾視野多年的馬麝、馬鹿、金雕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在祁連山林區又重新出現;另一方面,由於自然保護區面積大、人煙稀少、管護力量薄弱,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鋌而走險,利用各種手段非法獵殺、捕捉珍稀野生動物。面對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現狀,需要林區司法機關共同加強管護力度,嚴肅查處涉林案件,以起到懲罰、震懾、教育的作用。
據悉,自2017年起,甘肅三級法院正式形成了以甘肅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為“點”,甘肅省林區中院及所屬林區基層法院為“線”,甘肅礦區法院及各市(州)府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專業合議庭為“面”的環境資源審判全覆蓋框架體系,打破傳統行政區劃限制,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實現環境案件專門化審理,形成了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甘肅模式”。全面實現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歸口審理以及跨行政區劃的集中管轄。注重懲治犯罪和生態環境治理修復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環境司法的警示教育和法治宣傳等功能,全力維護和改善甘肅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