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獲死刑!廣西高院對一涉黑案作出二審宣判 團伙涉案十餘起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對張加愛、覃春團等1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一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對首犯張加愛的死刑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加愛自2010年起販賣、製造大量毒品,並與被告人覃春團合作,糾集被告人張忠等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先後實施了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行賄等十幾起違法犯罪事實,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經濟穩定。

2019年12月18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製造毒品罪等10項罪名,數罪併罰,一審判處被告人張加愛死刑;覃春團等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5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上述11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長 鍾自彬: 本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各上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本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統計,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底,廣西共打掉涉黑組織114個、涉惡犯罪集團307個、涉惡犯罪團伙393個,查扣涉案資產216.71億元;共起訴涉黑惡案件876件6070人;共一審審結涉黑惡案件633件3882人,二審審結涉黑惡案件287件21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