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11年6個月!長春市雙陽區特大盜竊黃金珠寶案開庭宣判
12月22日上午10時,備受社會關注的“3.19”特大盜竊黃金珠寶案在雙陽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法庭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因生活經濟壓力大,便產生盜竊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萬泰市場吉宇泰金銀珠寶樓(以下稱宇泰珠寶店)之念,其為實施盜竊購買了電動三輪車、電焊槍、氧氣瓶等作案工具,並曾到現場探查情況。2020年3月19日1時許,王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至雙陽區商貿城,用事先準備的作案工具進入商貿城。王某某進入宇泰珠寶店金庫內用抽屜裏發現的鑰匙打開保險櫃將櫃內346件黃金及18K金飾品盜走,經鑑定,價值1224579元。同年3月21日,王某某被抓獲到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王某某到案後認罪認罰,且已挽回全部損失,依法可從寬處理。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來源:長春市雙陽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