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黎智英獲保釋後,今日首次到警署報到
【環球網報道】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後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3日獲准以現金1000萬港元及多項保釋條件外出,每週須到警署報到3次。香港“東網”報道稱,黎智英今日(25日)下午首度向警方報到。

“東網”報道稱,25日下午3時許,黎智英乘坐其私家車到九龍城警署報到。約數分鐘後,黎智英手持一箱文件離開警署。
報道稱,黎智英今日向警方報到前,其中1名人事擔保人何俊仁及民主黨前議員李永達,中午乘車到黎智英位於何文田的寓所密會,其後黎智英女兒也乘車到達。至於民主黨林卓廷也在其寓所內,連同何俊仁及李永達在黎智英離去時一同離開其寓所。
多案纏身的黎智英是全港首個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港人,竟獲國安法指定原訟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此事引發香港社會譁然。
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00萬港元,另需3名人事擔保,各10萬港元。據悉,3名人事擔保人為何俊仁、吳明德和陳沛敏。黎智英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到法庭應訊外,不得離開住所,每週須到警署報到3次。
香港社會對黎智英獲保釋反應強烈。24日上午,一些市民在黎智英寓所外示威,拉起寫有“漢奸肥佬黎”“起訴黎智英嚴懲賣國賊”等字樣的橫幅。“法官又錯了”,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臉書稱,黎智英潛逃的機會極高,因為只有離開香港,他才可以繼續在所謂“國際戰線”攻擊中國,“如果他逃離香港,決定準許保釋的法官要負責嗎?”他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人潛逃前的謊言和潛逃後的大言不慚,所有法官都要引以為戒。
“東網”稱,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24日表示,法官開出黎智英每星期3次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有漏洞,理應下令黎智英須每日報到。此外,多名政界及律師界人士同樣認為保釋形同助攻,炮轟法庭給機會讓黎智英“走佬(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