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矢口否認收了錢,調查人員亮出一張收據……
【衞士手記】“失蹤”的醫保費
“我們退伍軍人享受了政府財政代繳政策,我們先交的醫保費為什麼還沒有退給我?錢到底去了哪裏?”近日,寧遠縣東溪街道紀工委接到一封舉報信,反映卜家嶺村幹部向他們收取了醫療保險費用,至今沒有退還。

接到舉報線索後,東溪街道紀工委立即安排人員到縣民政部門瞭解舉報相關情況。根據縣民政局2017年10月的一份文件,全縣享受優撫政策的退伍軍人從2018年起,其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縣財政全額代繳,個人已經繳納2018年醫保費的要求全部退還,並明確要求各鄉鎮將此政策精神傳達到轄區每個村(居)委員會。
舉報線索具有一定的可查性!東溪街道紀工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前往卜家嶺村進行核查。
“老鄉,你們村裏有哪些退伍軍人在家?”為了獲得第一手線索,調查人員來到卜家嶺村,對村裏的退伍軍人進行了走訪,發現全村有21名退伍軍人可享受優撫政策。
“你的醫療保險費是什麼時候交的?交了多少錢?還記不記得把錢交給了誰?”調查人員找到了享受優撫政策的退伍軍人宋某才。
“我是2017年年底交的醫保費,當時交了180元錢,交給誰了我記不得了。”宋某才説。
“你知不知道享受優撫政策的退伍軍人醫保費是由縣財政全額代繳的?”調查人員問道。
“我不知道,村幹部讓我交我就交了。”宋某才説。
“錢交給誰了?交的錢到底去了哪裏?”隨後幾天時間裏,調查人員回到了街道民政辦和財政所進行了調查。發現街道民政辦在2017年11月分兩批下發了2018年醫療保險免繳名單,第一批9人村幹部沒有收取。第二批12人,由於免繳名單下發得晚,村幹部就把這12人的醫療保險費全額收繳了。同時,調查人員還調取了卜家嶺村醫療保險原始收據和花名冊,經過比對,發現有5名村幹部參與了醫療保險收繳工作。
“歐陽某青的2018年醫療保險費是不是你收取的?”在卜家嶺村,調查人員根據收據上的收款人直接找到了村黨總支委員許某東。
“沒什麼印象了,應該不是。”許某東答道。
調查人員接連又問了幾個名字,許某東都説沒有印象了。
“這張收據是你開的吧?”調查人員單刀直入,直接將醫療保險收據遞給了許某東。
“是我收的,收繳的180元錢我全部退還給他了。”許某東見收據上收款人是自己的名字,承認了是自己收的錢。
“宋某才醫療保險費是你收的吧?你退給他沒有?”
“是我收的,我還沒有退……”許某東吞吞吐吐,神色有點緊張。
在大量證據面前,許某東很快交待了個人的違紀事實。
原來,在卜家嶺村2018年城鄉醫療保險繳費工作中,宋某才、駱某元、歐陽某青等12名退伍軍人財政代繳名單下發較晚,許某東在名單還未下發時,已對這12人按照180元每人的標準已經收取了。2018年2月,東溪街道財政所在與卜家嶺村醫療保險結賬時,將12人的醫療保險費共計2160元扣除後,交給了許某東,要求他及時退還給宋某才、駱某元等人。許某東拿到2160元錢後,除退還給歐陽某青、許某興等5名本家親戚共計900元外,剩餘的1260元一直未退還給宋某才、駱某元等7人,將1260元據為已有,用於個人日常開支。
查清了許某東違反羣眾紀律,侵害羣眾利益的違紀事實後,東溪街道紀工委及時督促許某東將違規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並於今年9月給予許某東黨內警告處分。(寧遠縣紀委監委 單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