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福州落户“零門檻”細則出爐!
重磅!
2021年1月1日全面放開!
福州落户“零門檻”細則來啦
在今天上午舉行的福州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福州市公安局介紹了《<關於進一步降低落户條件壯大人口規模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
共分九個部分
適用對象
主要是明確外省市人員均可申請落户福州市五城區和六縣(市)、長樂區,福州市六縣(市)、長樂區人員均可申請落户五城區。
辦理流程
主要對縣級公安機關、派出所的辦理流程進行了規定。
申請提出
主要對辦理各類户口的申請人、無民事行為或限制民事行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員的申請辦理事項,以及委託申請辦理事項進行了明確。
落户類型及申請材料
主要是對落户有產權的家庭户,落户各類單位及人才公寓、商住樓、公共地址集體户,以及落户六縣(市)、長樂區和倉山三江口區域租賃私有住房,共八類落户地址和申辦手續進行了詳細説明。
投靠類型及申請材料
主要是對投靠落家庭户、集體户以及公婆(或岳父母)與兒媳(或女婿)之間相互投靠進行了具體説明。
集體户設立
主要對各類單位、人才公寓、商住樓設立集體户的申辦手續作了明確。
集體户管理
主要是對落户集體户人員有關義務和管理進行了規定。
工作要求
主要對遷入人員信息採集提出要求,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後果作了規定。
附則
主要是對細則中有關概念範圍、相關規定進行解釋説明。
《實施細則》同時還就申辦手續中的有關承諾書、聲明、辦理部門及地址,以10個附件形式進行介紹和公佈。
《實施細則》是落實落户“零門檻”政策的操作守則,經過多方面徵求意見,充分體現將國家有關户籍管理政策和我市實際情況、廣大羣眾願望有機結合,有三個主要特點:
01
尊重意願 想落盡落
根據羣眾提供的申請材料,可在居住、就業、近親屬處落户。有合法產權房屋的可落户在該產權房屋地址,無合法產權房屋的可選擇落户在各類集體户地址,同時根據羣眾工作、生活的便利需求,可兜底選擇任一公安派出所設立的公共地址集體户落户,實現落户“零門檻”。
為充分尊重落户意願,又要引導據實申報落户,在落户地址的選擇上應首先堅持經常居住地落户這一原則,同時又體現合理有序落户的基本規則:有合法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應當在該產權房屋地址落户;無合法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可區分不同情形提交落户材料,自行選擇各類集體户地址落户,確保想落盡落、有序落户。
02
以人為本 能寬盡寬
擴大親屬隨遷、投靠落户範圍,範圍擴大至近親屬(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兄弟姐妹);降低集體户設立條件,單位集體户從業人數降至5人,並拓展至商住樓也可設立集體户。
《若干措施》放開了六縣(市)、長樂區和倉山三江口區域租賃私有住房的落户限制,落户的要求:租賃的私有住房須經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且私有住房產權人同意,申請人、配偶及隨遷人員在本縣(市)範圍內無合法產權房屋(落户三江口區域人員不提供)。
03
便捷辦理 可簡盡簡
可下放的權限盡量下放,原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核、派出所所長審批的,全部下放至派出所窗口直接辦理;
申請材料能少盡少,多以承諾聲明書來代替各類證明材料,倡導誠實守信的價值取向;能少跑路的儘量一趟辦結。
施行落户“零門檻”政策,必須自覺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承諾聲明的,取消落户資格並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已辦理落户的,要註銷户口登記並退回原籍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不斷優化辦事流程,方便羣眾辦事,實現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落户“零門檻”政策實施後,除到縣級公安機關和派出所直接辦理外,也可通過*“福建治安便民”“閩政通”“e福州”*等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上申請、提交材料,待公安機關先行審核通過後,再攜帶與網絡申請時一致的材料,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相應窗口直接辦理,實現一趟辦結。
福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施玉安也就羣眾關心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解答。
Q:
政策出台後,公安機關如何做到“零門檻”落户?
A:
我市實行落户、投靠雙“零門檻”,真誠歡迎有意願來福州就業創業、居住生活的居民落户。共提供了八類的落户地址供居民選擇。
(一)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的近親屬均可以申請落户該房屋處。
(二)單位名下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落户該房屋處。
(三)有商業住房產權的,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的近親屬均可以申請落户該商業住房以樓座為單位設立的集體户。
以上三類落户地址遷入時需要該房屋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四)單位設有集體户的,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落户單位集體户,遷入時需要單位同意。
(五)我市人才(或人社)部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以落户人才公寓集體户。
(六)具有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學歷,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和技能資格證書,人社部門引進的各類人才,可以自願選擇15個就業和人事人才中心集體户落户。
(七)在六縣(市)、長樂區和倉山三江口區域租賃私有住房,私有住房所有權人同意落户的,可以落户租賃的私有住房內,落户租賃的私有住房需要經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八)作為應落盡落的兜底措施,我們還明確規定羣眾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在落户地五城區或同一縣(市、長樂區)範圍內《無合法產權房屋聲明書》,即可自願選擇便於工作、生活的任一派出所設立的公共地址集體户落户。
Q:
對於放開落户,公安機關如何做到方便羣眾?
A:
我市全面放開落户限制,實現落户、投靠雙“零門檻”,為方便羣眾辦理,公安機關主要採取以下幾項措施,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辦理流程。
(一)實行一次辦結。六縣(市)、長樂區户口遷入五城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向五城區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二)自主選擇申請窗口。福建省內其他地市户口遷入福州的,申請人可自主選擇向遷入地縣級公安機關户政窗口或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材料齊全的,公安機關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網上遷移業務受理單》。
根據省公安廳省內網上遷移流程規定,跨地市網上遷移的,需由遷出地派出所網上審核同意遷出,我市才能辦理遷入。因此,兩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網上遷移業務受理單》(投靠遷入的,另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户。
(三)互聯網申請。羣眾可以通過“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眾號、“閩政通”、“e福州”等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待公安機關內部核准通過。省內户口遷移的,公安機關核准通過後,推送給遷出地派出所審核。兩個工作日後,羣眾可攜帶與網絡申請時一致的材料直接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户。
網上申請有以下兩項便利:一、省內居民通過互聯網提交遷入申請材料,由公安機關內部核准。核准通過後,居民只需到遷入地派出所一趟即可辦結落户,減少了前往公安機關的次數。二、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通過網絡提示補充所需材料,居民自行補充上傳,可以避免多次往返公安機關補報材料。
(四)發放辦事指南。為方便羣眾瞭解政策、準備材料,我們根據《實施細則》內容,逐項制定《辦事指南》,將發放到各辦理窗口,便於羣眾取用參閲。
福州晚報記者 李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