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保釋後黎智英頻頻密會反對派
作者:叶蓝
【環球時報記者 葉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獲法庭保釋後,幾乎天天與反對派會面,引發香港社會的高度質疑。
據香港《東方日報》27日報道,黎智英自保釋起頻頻“大擺筵席”:24日邀請20多人到寓所,包括其親友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夫婦,聚集近3小時;25日,他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副主席林卓廷等反對派頭目會面,完全不理防疫要求大搞“聖誕派對”。26日,黎智英繼續招待旗下媒體親信到其寓所聚會,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香港《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等人。下午相關人士陸續離開,每人都拿着紅色大袋,不知是否是黎送出的聖誕禮物。
黎智英無視疫情、連日與數十人聚會的情況引起各界譁然。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發文稱,黎和他的追隨者害怕被送回內地審訊,加上其在美國和台灣有強大的政治聯繫,以及他本人財力雄厚,都是他潛逃的動機和能力。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稱,現在4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疑犯中,唯獨黎智英獲得保釋,既無法保證他在期間不會再犯,也無法保證他不違反“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境外機構、人員進行敵對國家的行動”的規定;如果終審法院最終維持批准保釋的決定,將對國安法的權威造成巨大損害,國安委和駐港國安公署須及時出手、撥亂反正。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認為,保釋在家的黎智英每天與反對派頭目密會而不受任何監控,完全可以指揮他們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事,“若黎智英潛逃離港或躲入美國駐港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要由誰來負責?”
黎智英日前獲准以現金1000萬港元、交出旅遊證件以及逢星期一、三、五須赴警署報到等限制下擔保外出,成為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而獲法庭批准保釋的被告。律政司不滿決定,翌日再向終審法院正式呈交註明“緊急”的上訴文件,要求在公眾假期進行緊急聆訊,並希望申請臨時命令,再度羈押黎智英。而按法庭的最新指示,終審法院將於12月31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有港媒質疑稱,黎智英的3名擔保人與黎關係密切,其中以何俊仁與黎智英最同聲同氣,質疑何作為擔保人的資格。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狠批,何俊仁本身就是搞亂香港的幕後黑手之一,涉嫌協助黎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或中國內地進行制裁。他説,法庭本有機制處理緊急案件,但律政司對此案提出上訴並要求緊急處理時,終審法院卻拖足一個星期,相當於給黎智英充足時間準備潛逃。
據香港東方日報網27日報道,黎智英位於加多利山寓所外,有多名警員在加多利山兩側路口設下路障,要求駛經的司機停車並打開後箱檢查,疑是防止有人藏匿潛逃。針對潛逃海外者,香港警方27日表示,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通緝約30名身在海外的亂港分子,包括宣佈流亡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昆陽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前總編梁繼平等。
香港《巴士的報》分析稱,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外地勢力罪”的重案,允許他保釋外出有兩大問題:一是有外逃風險,沒收其護照根本不是有效防範嫌疑人外逃的方法,即使是19歲的反對派曾志健既非億萬富豪,也被沒收了護照,仍逃得無影無蹤。二是嫌疑人保釋後,有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