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學2021年1月23日放寒假 2月22日開學
上海市就中小學寒假、春季學期開學有關工作發佈通知,2021年1月23日開始放寒假,2月22日開學。
具體通知如下:
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今冬明春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部署,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 上海市中小學按照已發佈的2020學年度校歷,自2021年1月23日開始放寒假,2月21日寒假結束,2月22日開學。 上海市各高校及中等職業學校按照“錯區域、錯層次、錯時、錯峯”原則,自行確定併發布2021年寒假及春季開學時間。
2. 各級各類學校要繼續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嚴格校園管理,嚴控無關人員進校,實行進校審批、身份核驗和體温檢測制度。嚴格學生公寓管理,學生進出必須實名驗證並檢測體温,堅決杜絕留宿、借宿等情況。非必要不舉行聚集性活動。
3. 師生員工應切實增強個人防護意識,隨身攜帶口罩,避免到人羣密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在人羣密集的封閉場所應佩戴口罩。 養成勤洗手、“一米線”、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等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寒假期間,留校師生員工離校前須向學校報備,外出期間應做好個人防護,返校後應及時報告行程信息。
4. 離滬師生員工須向學校報備,原則上不出境、不去國內中高風險地區。 要平安有序出行,做好路途個人防護,開學前14天開展自我健康管理。 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滬返校的師生員工,按照相關要求一律實施14天嚴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實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要求方可申請返校;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非中高風險地區)返滬返校的師生員工實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要求方可申請返校。師生員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從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滬情況的,相關師生員工返校時應向學校報備,並做好返校後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上海市幼兒園參照執行。托育機構及培訓機構按現有要求執行。
(總枱央視記者 王殿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