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管早臨、胥波提起公訴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管早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管早臨(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管早臨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阜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管早臨在擔任安徽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胥波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甘肅省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胥波(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胥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平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胥波在擔任皋蘭縣委副書記、縣長,榆中縣委書記,蘭州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支付、土地使用權審批、規劃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索取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