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泗南江水電站“5·29”較大爆燃事故調查結果公佈

日前,雲南普洱市人民政府公佈了泗南江水電站“5·29”較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今年5月29日11時10分,位於普洱市墨江縣的雲南滇能泗南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泗南江水電站大壩左岸泄洪衝沙(交通通風)洞內發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78.9811萬元。經認定,事故系一起因異常水文氣象條件致含甲烷氣體爆燃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普洱市政府5月29日成立了事故調查組,全面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同時聘請危化、爆破、刑偵、電力、水庫大壩等方面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參加事故調查工作。經調查,5月29日11時,工作人員和閘門控制櫃之間出現球形藍色火焰,火焰由小到大,瞬間引燃閘門操作室內含甲烷可燃氣體,導致爆燃事故發生。緊接着爆燃氣體火焰傳遞到交通洞、工作弧門室,發生二次爆燃,最終引起工作弧門所在空間、交通通風洞、泄洪衝沙洞等所有空間內的含甲烷氣體連續爆燃。
調查報告稱,該起爆燃事故造成洞內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於6月14日經搶救無效死亡);造成交通通風洞通道內2人被衝出洞外,當場死亡;爆炸氣浪造成洞外2人當場死亡,其餘4人受傷。
事故調查組認定,雲南滇能泗南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泗南江水電站“5·29”較大爆燃事故,是一起因異常水文氣象條件致使淤泥產生大量甲烷和二氧化碳為主的混合氣體,在衝沙作業過程中受峽谷風作用逆向湧進閘門操作室,遇點火源引發含甲烷氣體爆燃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
調查發現,事故企業在嚴格落實規章制度、排查事故隱患、風險辨識評估等環節存在一些問題,同時事發時段泗南江水電站水文氣象異常,按現行電力行業技術規範難以發現致爆燃因素,加之各爆燃因素的隱蔽性和爆燃過程的偶然性、突發性,日常生產經營和檢修過程中難以預判。
(總枱央視記者 陳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