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救助管理機構:暫停受助人員的接送返回服務


12月30日,記者從瀋陽市民政局瞭解到,為進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工作,瀋陽市對全市救助管理機構提出最新防控措施:
1.做好口罩、防護服、消毒劑、非接觸式温度計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對工作人員培訓。
2.在救助管理機構入口處對入站人員進行嚴格排查,除求助人員、機構工作人員、定點聯繫救助管理機構的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第三方監督員外,原則上不對其他人員開放。
3.嚴格落實“健康通行碼”使用要求,對進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員進行掃碼、體温檢測,顯示為綠碼、體温正常且無咳嗽、流涕、腹瀉等疑似症狀者方可進入,並做好出入登記。
4.護送到站或主動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要核查核實求助人員個人情況及健康狀況,對能夠證明14天內未到過中、高風險地區且無相關症狀的,正常辦理入站手續;對中、高風險地區來沈人員或者無法核查核實求助人員個人情況及行程軌跡的,入站隔離觀察不少於14天,並安排核酸檢測。
5.救助管理機構內設置隔離觀察室,配置相應防護用品(防護服、醫用口罩、手套等),有條件的設置隔離區和消毒室。隔離觀察室(區)應設置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有獨立廁所的單人房間,並處於救助管理機構下風向。儘量使用獨立空調,如需使用中央空調,應按規定採取防控措施。隔離觀察室(區)生活垃圾應統一處理。新入站受助人員安排在隔離觀察室(區)。流浪乞討人員等待核酸檢測結果期間應在隔離觀察室(區)進行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每日測量體温不少於2次,使用的口罩、一次性餐具等廢棄物,按傳染物品消毒處置。
6.新入站受助人員食宿安排在與其他受助人員分開的觀察區域。觀察期間每日測量體温不少於2次,使用的口罩、一次性餐具等廢棄物,按傳染物品消毒處置。
7.加強對工作人員及站內受助人員的健康狀況監測,工作人員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可疑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並及時就醫排查;站內受助人員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可疑症狀時,立即上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並按其規定措施處置,同時向主管民政部門報告,在其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8.做好救助管理機構清潔和消毒,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對受助人員住宿區域、食堂、洗浴間、廁所等場所進行重點清潔和消毒,及時換洗受助人員衣服被褥。
9.受助人員嚴格實行分餐制,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
10.協同公安、城管等部門加大對街面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力度,告知、引導、護送流浪乞討人員向救助管理機構求助。對經有關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勸導後不願進站受助、自身有固定住所的,在做好跟蹤勸導救助的同時,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協調相關部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重點關注;沒有固定住所的,可為其提供口罩、衣物等防護物資,做好勸導和跟蹤救助情況記錄,報請相關部門或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視情帶離或處置。求助熱線24小時開通,救助專用車輛24小時備勤,確保隨時響應。
11.加強防控知識宣教,開展心理健康服務,疏解受助人員的焦慮恐懼情緒。
12.新入站受助人員,入站隔離觀察不少於14天,並安排核酸檢測。
13.暫停受助人員的接送返回服務,待解除中、高風險區域認定後適時恢復接送返回服務。
14.救助管理機構所在地區一旦被確定為中高風險地區,立即實行全封閉管理。
(總枱央視記者 李承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