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公開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兩名涉罪嫌疑人被判死緩
12月28日下午,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鹽城市鹽都區龍岡鎮設立毒品犯罪案件公開宣判會場,集中對3起涉毒案件的22名嫌疑人進行公開宣判,其中兩名販賣毒品的嫌疑人被分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公判大會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村居幹部和居民代表共200多人蔘加了旁聽。
15時30分,涉嫌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罪的19名被告人被全副武裝的民警押進了會場。
法庭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夏某、陳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夥同張某、王某等人在山西某地非法生產、買賣鹽酸羥亞胺,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偵查,被告人夏某、陳某等19人自2017年11月以來,共計生產並銷售鹽酸羥亞胺102件約2550千克,現場查獲鹽酸羥亞胺6.4千克、鄰氯苯基環戊酮1106.6千克、鹽酸816.4千克、甲苯2131千克及其他原料、機器設備若干。法院以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罪判處該案中19名被告人一年十個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對另外兩起販賣毒品案件的3名被告人進行判決,被告人胡某、林某自2018年以來,先後向他人售賣冰毒合計4千克,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對被告人胡某作出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對被告人林某作出無期徒刑的判決,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朱某在2018年向他人合計購買毒品6400克,其中假毒品1千克,後將其中4400克冰毒從四川成都運送到江蘇的鹽城市,分別交給他人銷售,從中獲利28000元,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最終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總枱央視記者 吳睿 陳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