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維羣:美“援藏法案”是支持“西藏獨立”自供狀
作者:朱维群
繼美國會眾議院2020年1月28日通過“2019西藏政策與支持法案”後,12月21日美國參眾兩院先後投票通過一攬子綜合法案,在近5600頁的2021財年綜合撥款法案及新冠肺炎疫情紓困法案中,悄悄將20頁的“2020年西藏政策與支持法案”納入。據外電報道,該法案已於12月27日由特朗普簽署後成為法律。該法案是“2002年西藏政策與支持法案”的延續和升級,打着強化美國對“藏人”爭取人權、宗教自由和真正自治的支持的名號,再一次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公開支持達賴集團“西藏獨立”的圖謀,從根本上破壞中美正常關係。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對此只可能有一個選擇:堅決反對,鬥爭到底。
“轉世”決定權在中國政府
基於對十四世達賴來日無多的判斷,該“援藏法案”一項重點內容,是強調第十四世達賴的意願在尋訪認定、教育和禮敬未來的第十五世達賴方面“應發揮關鍵的作用”,中國政府不得“侵犯”;美國將對任何“侵犯”達賴喇嘛轉世事務的中國政府或中國共產黨的高級官員給予凍結在美資產和拒絕入境等制裁。其目的在於以此恐嚇和迫使中國政府放棄對十四世達賴轉世事務的依法管理,使“藏獨”勢力在十四世達賴去世之後繼續把持和利用“達賴喇嘛”的名號,維持這個分裂主義小集團不散攤子,為“西藏獨立”的分裂主義政治目標服務。
世所共知,西藏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宗教事務從來就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包括達賴轉世在內的活佛轉世事務屬於中國政府依法管理範圍。這一切與美國毫無關係。美國公然對中國內部事務制定“法律”,把“長臂制裁”延伸到西藏的宗教領域,再一次暴露出其狂妄、蠻橫和霸道,也表明其對中國藏傳佛教傳統與歷史的無知或故意歪曲。
歷史事實是,決定達賴世系的存在及達賴轉世問題,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宗教事務,更不是達賴個人的權利。它首先是西藏地方的重大政治事務,是中國中央政府對西藏主權的重要體現。達賴稱號的出現,最初是由蒙古部落世俗權力授予的,1653年清朝順治皇帝冊封五世達賴,這個世系及其地位從此才正式確定下來。舊西藏實行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恃教而立,達賴世系則位於這一制度的權力高端,達賴首先是舊中國西藏地方的政治首領,誰掌握了達賴名號,誰就掌握了當時西藏地方的政權。無論是從落實中國中央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權來説,還是從體現中國對西藏地方的主權來説,中國曆代中央政府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放棄對達賴轉世事務的決定權,這不僅是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所必要的,而且具有充分的法理和傳統依據。
需要指出的是,中國政府對達賴轉世事務的管理,與藏傳佛教宗教儀軌和靈童尋訪認定程序並不矛盾,相反卻有利於防範和制約舊西藏上層在靈童尋訪認定過程中營私舞弊、行賄作假、家族世襲、人身控制等流弊。1793年清乾隆皇帝頒行“金瓶掣籤”制度,將中央政府的政治權威和藏傳佛教宗教儀軌結合起來,至此,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包括達賴、班禪在內的活佛轉世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製,並獲得藏傳佛教界的尊奉和堅持。此後直至1904年,僅西藏地區就有39個重要活佛世系的76位靈童通過金瓶掣籤認定,其中包括第十、十一、十二世達賴和第八、九世班禪。凡免於掣籤的,必須報請中央政府批准。歷代達賴從來沒有過由上一世指定下一世的情況發生,十四世達賴本人也是經當時國民政府批准免於掣籤並派官員主持坐牀典禮才得以繼任的。美國和十四世達賴宣稱只有他個人有權決定下一世達賴,是對藏傳佛教的根本性顛覆和極度蔑視。由此產生的所謂“十五世達賴”只能是假達賴。
1959年,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被徹底廢除,但時刻夢想恢復舊制度的達賴集團還在,一些舊制度的影響還在,分裂主義思想和活動在西方一些勢力煽動和支持下,從來沒有停止。因此,中國政府對活佛轉世事務的決定權不僅不能削弱,而且要進一步加強。即使將來達賴集團傾覆,在活佛轉世問題上仍然要根據中國憲法關於“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的活動”的規定和《宗教事務條例》《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繼續維護中央最高決定權,保持藏傳佛教正常秩序,保護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防範內外分裂勢力對藏傳佛教的破壞與滲透。
至於美國認為對“侵犯”達賴轉世事務的中國官員給予“制裁”,就可以迫使他們放棄原則立場,這完全打錯了算盤。新中國在捍衞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鬥爭中同美國交手數十年,有文有武,其幹部隊伍政治立場的堅定性和戰鬥力,美國是領教過的。如果美國靠“制裁”中國官員就可以擊垮中國,那麼西藏能有今天如此大好局面嗎?美國還會至今因陷於“西藏問題”泥潭不能自拔而喪盡臉面嗎?美國此舉除了再一次暴露自己的無理、無能與無奈,不會有任何效果。
“行政中央”是個什麼東西?
“西藏政策與支持法案”是達賴集團與美國政府、國會相勾結的“成果”。據達賴集團自己的吹噓,其“行政中央”頭目為爭取該法案在美國會通過,僅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就會見了包括眾議長在內的21名國會議員,還致函535名議員,乞求幫忙,近期更是穿梭於美國參眾兩院及政府之間,為該法案通過四下求告。在雙方共謀之下,美國會法案大量吸收了達賴集團分裂主義政治訴求,鼓吹達賴集團“行政中央和司政”是“自由和公正的選舉”的結果。一批議員不遺餘力吹捧“行政中央是反映西藏人民願景的合法代表”,“行政中央”頭目“領導了一個其他流亡社區可以效仿的模範民主制度”,“其本人從達賴獲得政治職責移交”,等等。法案同時還授權沿襲美國政府多年的作法,以多種名義給達賴集團輸血,其中包括2021至2025財年每年撥款300萬美元,直接“用於加強藏人機構的能力建設”。在這些吹捧、措施中透出一股強烈信息:未來美國將頑固堅持仇華立場,以更大的氣力推動達賴集團“行政中央”分裂主義活動合法化、持久化,騙取更大的國際活動空間。
受到美國會法案如此推崇的“行政中央”是個什麼東西?眾所周知,1959年3月達賴集團在西藏發動全面武裝叛亂,公開撕毀“十七條協議”,遭受沉重打擊後逃跑出境,並於途中迫不及待宣佈成立“西藏獨立國”。這個“西藏獨立國”在美國等外國勢力支持下,數十年來對我邊境實行武裝騷擾,在境內策劃叛亂,在國際上製造和散佈“西藏獨立”言論,在有關國家襲擾、衝擊我駐外機構。由於名聲太臭,也由於需要配合達賴集團用更具欺騙性的“中間道路”取代公開的“西藏獨立”政治綱領,2011年達賴集團將“流亡政府”更名為“藏人行政中央”。由此可見,“行政中央”不折不扣就是“西藏獨立國”的延續和翻版。如果説二者有所區別,僅僅在於“行政中央”實行“西藏獨立”分為先“高度自治”再“獨立”兩步走的策略,以及在境內外不遺餘力煽動、組織策劃“自焚”,企圖以這種極端殘忍的手段對中國政府施壓,製造影響,搞亂西藏。達賴集團“行政中央”從問世起,雙手就沾滿了“自焚”者的血!
“西藏政策與支持法案”在美國會運作的最後階段,增添了“從本法律生效之日起,藏人行政中央將被視為最大程度上代表和反映全世界流亡藏人意願的機構,司政是藏人行政中央的首領”這樣一段文字。顯然,這是企圖以美國國內法律,給予達賴集團這一異國政治流亡勢力以某種國際合法性。但是,無論美國如何抬高、美化,這個小集團同過去的“西藏獨立國”、“流亡政府”一樣,根本就代表不了藏族,只能代表舊西藏極少數反動上層和分裂主義殘餘分子。即使在這個集團內部,“行政中央”頭目獨斷專行、打壓異己、謀求家族私利,引起越來越多人的不滿和反對,處於瀕臨崩潰狀態。
境外藏人網上類似這樣的斥責之詞俯拾皆是:“流亡藏人社區已經支離破碎,藏人行政中央混亂無序,充滿政治復仇和裙帶關係。區域主義抬頭,導致分裂和仇恨。很多人不能想象,如果西藏真的成為一個國家,政治會有多麼混亂!”境外藏胞中試圖擺脱這個集團控制的越來越多。如果説這個“行政中央”還有什麼“願景”可言,那就是努力苟延殘喘,以流亡藏人名義騙取美國一年復一年往這個無底洞裏丟更多納税人的錢。一個經歷廢奴運動、標榜民主自由的大國,到了二十一世紀還把萬里之外舊西藏遺留下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殘餘奉為至寶,只能説是美國的莫大恥辱。
“接觸商談”不可能成為“藏獨”通道
該“援藏法案”再一次對推動“藏人領袖與中國政府展開切實對話”表現出極大熱情。一個有趣現象是,在美“援藏法案”此次文本中,這個問題表述為“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達賴喇嘛或他或她的代表或經民主選舉產生的藏人社區領導人進行不設前提條件的實質性對話”。這一繞舌的表述,至少包含了起草者兩重用心。
其一,歷史上第一次有人用“他或她”代指未來的達賴。這是因為十四世達賴年事已高,政治上權力交接和宗教上轉世問題日益緊迫。達賴近年炮製“在生轉世”、“停止轉世”等種種説辭,到處宣稱將轉世為外國人、轉世為“淘氣的金髮女孩”、轉世為蜜蜂……美“援藏法案”用“他或她”代指十四世達賴的繼承人,實際就是為未來找一個“女達賴”預留空間。在十四世達賴一夥眼裏,“達賴轉世”這樣一件嚴肅大事,無異於一場兒戲。
其二,此前有關文本中其勢洶洶的“行政中央”在這裏悄悄地被“藏人社區”所代替。從2002年到2010年,中國政府派人同達賴私人代表先後進行10次接談,中央代表始終申明並堅持兩項原則:第一,接談性質上不是中央政府與什麼“流亡政府”“行政中央”會談,不是什麼“漢藏會談”,説到底,這是中央政府派人同達賴喇嘛的個人代表的談話,進行訓誡、教導、規勸;第二,中央代表要談的只是達賴在接受中央原則要求的情況下其個人前途問題,根本不會與之談什麼“西藏問題”、什麼“600萬藏人的前途問題”、“高度自治、大藏區”問題。美國這次“援藏法案”在談到接觸商談時用“藏人社區領導人”取代“行政中央”頭目,看似退了一步,其實只是變了一個名義,其目的是“忽悠”中國政府認可“藏人社區領導人”為“接談”的一方。一旦這個“藏人社區領導人”進入接觸商談,就等於達賴分裂主義集團有了接談的資格,這個集團所有分裂主義的主張就都變成了可以討論的問題,接觸商談的性質就完全改變了。毫無疑問,中國政府根本就不可能與這個叛國集團舉行什麼“接談”,無論它是叫“西藏獨立國”,叫“行政中央”,還是叫“藏人社區”。所謂“接觸商談”,從根本上來説,只存在“達賴問題”,不存在“西藏問題”。達賴集團通過美國政府把這個異想天開的要求寫入“援藏法案”,從某種意義上説,只能葬送接談前景。
從接觸商談開始以來,達賴因為錯誤估計形勢,至少有兩次宣稱不再與中央接觸,一次是“蘇東劇變”之後,1993年公然聲稱“不和一個即將垮台的中國政權談判”;一次是在“接觸商談”毫無進展的被動形勢下,2008年召開“流亡藏人特別會議”,再一次公開宣佈停止接談。而這兩次都因為停止接談後找不到出路,不久又死乞白賴請求中國政府再談。由於有了美國這次“援藏法案”撐腰,可以預計達賴集團勢必拿着肉麻當有趣,再一次錯誤估計形勢,在搗亂與接談兩個方面玩出些新花招。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直接插手“西藏問題”,企圖達到破壞中國統一、遏制西藏進步的目的。但武的一手包括在美國本土為達賴培訓武裝力量,文的一手包括給達賴授美國會金獎和大量金錢供給,統統失敗了。印度《組織者》雜誌網站指出:“此前美國對‘西藏問題’的態度通常是呼籲和建議,而此番涉藏法案的出台,則變成對中國政府的直接要求和指示。”這不表明美國政府及達賴一小夥人有力量,相反表明“西藏獨立”越走越看不到出路,已經變成了一場胡言亂語比賽。當前的西藏形勢越來越好,在全國人民共同努力下,西藏的前進和達賴集團的敗亡,是同樣不可改變的。(作者朱維羣是中共中央統戰部原常務副部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