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又進去了!港媒:香港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上訴許可,黎須即時還押至2月初再審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香港終審法院今日(31日)開庭審理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批保釋的上訴申請許可。香港“星島網”報道稱,終審法院3位法官批准上訴許可,黎智英須還押候審。香港電台網站稱,黎智英須即時還押至明年2月初再審。

港媒報道截圖

香港電台網站報道截圖
終審法院今早10時開庭審理,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常任法官張舉能處理。
“東網”報道稱,黎智英約在9時28分抵達位於中環的終審法院,在法院外有大批媒體追訪,面對鏡頭,黎智英不時低頭並用手掩面。中午休庭後,黎智英返回位於何文田的寓所,至下午3時再離家到法庭應訊。下午4時,終審法院再開庭,決定批准律政司上訴許可,並排期於明年2月1日審理,期間黎智英須還押。

黎智英12月31日到終審法院出庭應訊。(圖片來源:香港“橙新聞”)
據港媒此前報道,被控欺詐後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官認為他有潛逃風險,早前曾兩度申請保釋被拒。在還押20天后,他23日又申請保釋,最終獲准保釋,兩案均會於明年4月1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審。黎智英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住所、1000萬港元保釋金、不得在社交媒體發帖及接受採訪等。
本月23日,律政司曾表明,會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就原訟庭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東網”在隨後的報道中稱,律政司在24日向終審法院提交文件要求緊急處理,提議即使未來數天的公眾假期也可開庭,同時要求在等候聆訊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