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警車買饅頭受處分?請問相關部門:開警車時尿急,能否下車上廁所?_風聞
水母真探社-水母真探社官方账号-警事时评微信公众号:水母真探社(SMZTS88)2021-01-05 14:25
這兩天,某地的一個官方公眾號火了,原因是這個公眾號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通報了一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似乎要把這件事情搞成2020年全年的一項“了不起的政績”。
內容如下,歡迎大家學習領會:

對於這件事,水母的觀點非常明確:面對所謂的“羣眾舉報”,不顧實際情況不顧基層冷暖,進行一刀切式的處理,恰恰是非常典型的“懶政”、“怠政”、“不作為”的表現。
警察作為一種職業,其社會屬性決定了警察需要遵守“使用公車”的管理規定。
但是,警察也是人,作為一種動物,其自然屬性還決定了警察需要吃、喝、拉、撒、睡。
如果你們認為,當一個警察在執行公務的途中,突然想要上廁所,於是把警車停在一個公共廁所門口,然後進去上廁所,不違反所謂的“公車規定”的話,那麼請問:一個警察餓了去買饅頭,為什麼違反了“公車使用規定”?
為什麼“拉”和“撒”這件事情,不違反“公車使用規定”,而“吃”這件事情,就違反了“公車使用規定”?
麻煩你們搞搞清楚,警察是去買饅頭,不是去吃滿漢全席,怎麼就違反了“公車使用規定”了?
就因為這個所謂的“羣眾”舉報了,你們為了給這個所謂的“羣眾”一個交代,就不管不顧的給予處分,這樣的做法,不是官僚主義,是什麼?
水母恰恰認為,應該受到通報批評的,是你們。
應該好好反思的,是你們。
水母認為,如果全國各地的警隊,都要按照這個縣的“公車使用標準”來進行要求的話,那麼水母把話放在這裏:警隊職能將會徹底癱瘓。
比如,我今天開着警車執行抓捕任務,這個時候開地方車的同志將車停在了犯罪嫌疑人租住的居民樓樓下,而我作為支援警力,將警車停在了兩個街區外待命。但是,犯罪嫌疑人有長達8個小時沒有出現,這個時候我讓車上的其他同志下車去買礦泉水和盒飯,這算不算“違規使用公車”?
再比如,我開着警車到某重要路口執行站崗任務,車上有4位同志,出發前發現派出所裏的礦泉水已經喝完了,於是我在順路遇到超市的地方買了一箱礦泉水,請問,這個事情要不要定義為“違規使用公車”?
反過來,我們不妨再聊聊“私車公用”,比如:某派出所要去抓捕一夥毒販,為了不打草驚蛇,無法使用警車,只能使用民警自己的私家車進行偵查。
即便私家車的油費可以報銷,但是請問,私家車的零件耗損是否也應該斤斤計較的去進行報銷?
再比如,平日裏民警們出差到外地抓捕電信詐騙分子,飛機票和賓館住宿都需要自己先行墊付,隨後再用發票報銷,其中的時間差短則一個月,長則能拖延大半年。
請問,如果民警斤斤計較,把這大半年的利息也算上,要求組織報銷,組織給不給報銷?
這些簡單的道理,有那麼難懂嗎?
所謂的嚴格要求,到底嚴格到哪條線、哪個程度,你們自己心裏不應該有點數嗎?
最後,水母還想講述一個真實案例。
某地,晚上11點,地面温度零下15°C,民警奉命在一條最近高發持刀搶的路段設卡值守。
由於天氣非常寒冷,兩位民警和兩位輔警商量輪流站崗,兩人在街上站崗,兩人在警車裏開着暖氣取暖,每半小時一輪換。
這個時候,督察來了,威風凜凜,頤氣指使的訓斥在警車上的兩位警員“擅離職守”,表示要將情況向局領導進行反饋。
沒想到,局領導收到反饋之後,反而把督察的相關領導罵了一頓,説:“我們的兄弟在前線值守,你們在那裏不幹人事兒!我就問你們到底還能不能幹?能幹就幹,不能幹我換人。”
這個故事,發生在數年前,至今仍舊流傳在當地的民警口中。
可見,一個體恤下屬的領導,是多麼難得。
希望這樣的好領導,能夠再多一些,希望今年這個數年未見的寒冬,能讓一線民警們暖和一些。
哪怕心裏暖一點,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