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是不行,但有沒有權利不加班?保障部門怎麼守護勞動者?_風聞
已注销用户-2021-01-05 08:57
【本文來自《胡錫進評拼多多女員工猝死事件》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一、加班不是不可以,要看為誰加班。在經營性領域、為私有資本加班,應當旗幟鮮明地、重點突出地保護員工不加班的權利。我們這個國家源自一場偉大的人民解放,八小時工作制是先輩流血犧牲為我們爭取來的。今天無處不在的、已經多次搞出人命的996福報,先輩的血是不是白流了,是不是二茬苦了,我們的初心是什麼、使命是什麼?這是大義旗幟,是人心向背,不可不察。老胡不碰這一點,在政治家辦報的要求下,是不及格的。
二、集體主義精神、艱苦奮鬥精神、犧牲奉獻精神對於我們這個社會來説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對經營性領域這應當是自願,在公共領域則還屬於應當提倡。公職人員,為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奮鬥,加班不是不可以。
三、加班要有酬勞保障。三倍工資是不是隻能限於節假日,是不是不論公私部門都執行到位了,是不是可以與時俱進深化改革適時提高?工傷補償賠償標準能不能提高?尤其是對於工傷亡故的,從突出保護員工權利的角度出發,補償能不能予以懲罰性的大幅提高?
四、怎樣保障?勞動保障立法、勞動保障部門是不是要改革,是不是要扛起大旗、長出牙齒、執起利劍。發展是人的發展,不是GDP的發展。有很多法律、部門可以服務於企業、GDP,但勞動保障的價值在於守護勞動者。工會也是,不要再做養懶人庸人閒人的官僚機構了。矛盾你不去面對,它愈加激化;呼聲你不去回應,它愈加強烈;旗幟你不去擔當、陣地你不去佔領,會有人擔當,有人佔領。百年未有之變局,不僅僅在於國際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