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跟“個人”是什麼關係_風聞
长风-2021-01-08 13:18
名正則言順,要做什麼事,總歸還是要從“命名”入手的。只是,名,以實為基準,名得副實,才是對、正確、準確,名不副實,那就是虛妄偽詭,以不副實之名為基準搞的事情,總歸是個荒唐悖謬。
比如,“個人信息”,這個“名”,到底要表達什麼“實”?
被認為是“個人信息”的那些“信息”,跟這個“個人”,是什麼關係?是排他性的私有產權關係?是隻屬於個人的排他性的私有產權?
就説身份證號碼吧,話説這個號碼,是“個人”的“私有產權”?那就奇怪了,怎麼14億個人的各自的“私有產權”,都是同一個規格呢?都是按照同一個規則搞出來的呢?那規則是誰的“私有產權”?
還有手機號碼,也是“個人”的“私有產權”?這每個人的“私有產權”還真是整齊呢。
個人信息~
那是個人與一個組織體系的共同信息,那信息的相關方,不止有“個人”,更關鍵的要素是那個適用信息的體系實體!手機號碼信息,不止相關於使用者個人,還相關於運營商!身份證號碼信息,不止相關於國民個人,還相關於國家體系!怎麼就成了“個人”自己專屬、獨裁、絕對權力的領域了?
那信息是個人與某個平台實體的共識和相對標識,如何運用是雙方的共同事務,怎麼,個人想要獨裁運用這個信息的權力嗎?
更好笑的是,“個人”還自以為他自己獨裁了就能“絕對安全”了,話説,這東西若名義上絕對歸屬於你,那麼其相關責任就絕對歸屬於你,有什麼事情,人家可以一概不知啊。
有些人以與所有對象為敵作為“本事”,任誰都得當成假想敵,自己上趕着要借力的對象也要劃為對立面,還自以為得計,也是蠢得可愛。
個人信息~
如果你的個人信息有天大的干係,那麼不跟你有關係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