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年1號令,斬斷美國“長臂管轄”_風聞
后沙月光-后沙月光官方账号-2021-01-10 11:30
昨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佈了2021年第1號令-《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不少媒體也將其稱為“重磅反制辦法”。
該辦法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辦法總共有十六條,直接了當地説,針對的就是美國的“長臂管轄”。
第一條,已經將制定《阻斷辦法》原因進行説明,關鍵是依據《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這三四年來,從蓬佩奧、博爾頓、奧布萊恩等人嘴裏,我們不知聽了多少遍**“美國國家安全”**這個藉口,但凡他們要對中國企業或個人製造麻煩時,總是離不開“美國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成了美國的一個筐,什麼都能往裏裝。那麼,當中國反制美國這種霸道行為時,我們也不必客氣,誰家裏還沒有幾個筐?
美國的“國家安全”重要,中國的國家安全就不重要?
第二條,説明了適用範圍,《阻斷辦法》實施後,原先有些模糊的事務,現在都變得清晰了。
第七條説明,新辦法就是為了阻斷美國隨意制裁,簡單説,任何損害中國主權和利益的外國“長臂管轄”手段,商務部都有權要求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就算你怕美國,國家也不允許你怕了。
以下條目就不一一解讀了。總的來説,以前,美國採取“長臂管轄”手段時,一些與中國企業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企業,往往迫於美國威脅而配合“長臂管轄”,甚至拒絕履行與中國企業的合約,理由是美國禁令所限。
儘管這些第三方企業(包括美國企業)主觀上並不想損害中國企業,但在客觀上成了美國“長臂管轄”的幫兇,成了美國打壓、封鎖中國特定企業的工具(比如中興、華為、大疆、海康威視、大華股份等等)。
美國動輒“斷供”,背後是反華政治力量在推動,這種伎倆,不但損害了中國利益,而且嚴重破壞了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

那些與中國企業有業務往來,又配合美國“長臂管轄”的企業,往往會表現出無奈和委屈:“看,我其實也不這樣,但我惹不起美國。”以求得諒解,繼續在中國市場運作。
問題是,你總是説“惹不起美國”,那意思是惹得起中國咯?因為中國人的心腸比較軟?
不好意思,現在中國也要這些企業明白:**如果你客觀上在幫助美國的“長臂管轄”,侵害了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遭受損失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在該判決、裁定中獲益的當事人賠償損失。**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當事人拒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像高通、台積電、偉創力等公司,當它們遵守(配合)美國製裁華為時(斷供、封鎖),那中國也是不好惹的。
因為美國單方面制裁,而停止與中方企業合作的境外企業,必須賠償中方企業因此造成的損失。只要它們在中國市場有業務,就可以由法院來判決、執行。
同時《阻斷辦法》也有一定靈活性,第八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豁免遵守禁令。
對於境外第三方企業來説,想再虛與委蛇,接下來已經不可能了。
它們夾在中美之間將面臨選邊站的局面。實在沒招的話,跨國大型企業也把自己可以拆分成兩塊,各做一方,各遵守一方法律。
看上去《阻斷辦法》實施後,美國企業及第三方企業會很“痛苦”,歐洲一些媒體,如路透社已經在炒作此事。
但它們的“痛苦”根本不是中國造成的,只要美國放棄“長臂管轄”手段,放棄扼殺中國高科技企業的陰謀,停止政治對市場的過度干預,一切根據國際貿易規則來處理,那麼,美國企業及第三方企業又何來選邊站的痛苦?
在中國之前,歐盟就有類似《阻斷辦法》的法令,包括墨西哥,加拿大也有,然而,它們的法令卻很難反制美國,因為它們政治獨立性不強。
只有中國才能有效地達到反制目的,讓美國利用“長臂管轄”攫取橫財的霸權行為遭到失敗,這種能力的背後就是實力。
國際貿易有許許多多的法律和規則,並且有專門處理貿易摩擦的機構,但美國從來沒有將這些放在眼裏,特朗普政府甚至公開要求盟友接受“美國優先”,對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打壓可謂是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

目前,美國正處於權力交接混亂之中,民主黨政府上來後,同樣會繼續“長臂管轄”,在這個窗口期,中國實施《阻斷辦法》也是給了民主黨一個微妙的警告--武器,我們準備好了。
民主黨可不是善男信女,2012年7月31日,奧馬巴宣佈對伊朗施加兩項制裁,將中國崑崙銀行和珠海一家企業也列入了“制裁名單”。聯合國根本沒有這類制裁決議,是美國政府將國內法延伸到其它國家,歐洲也是苦不堪言。
“長臂管轄”帶有明顯的治外法權性質,根據《國際法》:
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將其國內法強加給其它國家;同樣,也沒有一個國家有遵守別國國內法的義務。
但“長臂管轄”卻令美國收入頗豐,還有什麼比明搶更划算的買賣?
2014年,因為克里米亞問題,美國製裁俄羅斯,要求歐洲跟進,但歐洲金融界並不積極。美國便以各種理由對巴黎銀行痛下殺手,罰款90億美元。歐洲銀行業全部被震懾住,美國政府基本上收到了對俄製裁的預期效果。接下來,美國的“長臂管轄”就撲向下一個目標--德意志銀行。
美國對歐洲最為有名的“長臂管轄”發生在2013年4月14日,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國際銷售副總裁皮耶魯齊一出現在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就被逮捕。

美國是用國內法-《反海外腐敗法》指控他涉嫌商業賄賂,稱2002-2009年阿爾斯通公司在印尼水電站招標項目中有腐敗行為。法國企業與印尼就算有不法行為,關美國什麼事?
在這種披着外衣的綁架下,阿爾斯通不得不將最肥的電力業務板塊賣給了競爭對手--美國通用電氣。嚐到這些甜頭後,美國又怎麼捨得停止“長臂管轄”?
特朗普政府對中國企業那種瘋狂的勒索,大家也都看到了,如果不是有一個強大的祖國作為後盾,美國能把華為等企業生吞活剝了。
因此,如果不將美國“長臂管轄”斬斷,那麼它對全世界都是個禍害。説白了,也只有美國在搞“長臂管轄”。
中國實施《阻斷辦法》,首先是要保護中國企業的利益,接下來歐洲等國家和地區也應當跟上,共同制止美國“長臂管轄”的強盜行徑。這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但可以明明白白告訴那些想在中國市場做生意的跨國企業,掂量掂量,做生意就好好做生意,不要耍什麼花樣。
中國是不好惹的,沒有霹靂手段,怎懷菩薩心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