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馬雲事件”,美國反壟斷真相更讓人震驚_風聞
血钻故事-血钻故事官方账号-这里有硬派历史故事。2021-01-12 15:08
2019年9月10日,馬雲正式從阿里退休,但螞蟻集團仍掌握在馬雲手裏。2020年雙十一前夕,被稱為史上最大IPO,即螞蟻集團上市被抬上日程。隨後,該計劃被突然叫停。
12月24日上午,一則公告驗證了民間多日的猜想: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阿里身陷反壟斷調查。

中國《反壟斷法》出台於2007年,至今不到20年。而真正能引發廣泛關注的反壟斷案例,或許就是此次的阿里反壟斷調查了。
而大洋彼岸,美國,關於反壟斷,則是一項進行了一百多年的拉扯博弈。這場漫長的博弈,牽連到鉅富、政客、互聯網新貴乃至戰爭。
一切始於《謝爾曼法案》。

鉅富與政客
18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謝爾曼法。這是第一部反壟斷法,也是史上第一部授權聯邦政府幹預經濟的法案。
同年,俄亥俄州首席檢察官,大衞·沃森對俄州標準石油公司提起反壟斷調查,要求拆解標準石油公司。
隨後,一張十萬美金的支票被送到大衞·沃森跟前。
這張支票來自俄州標準石油公司的高管,目的不言而喻:放棄對標準石油的控訴。
但沃森卻不為所動,不論標準石油用什麼手段,他都堅持上訴,直到法院判決俄州標準石油必須退出標準石油托拉斯(壟斷組織)。
消息傳到標準石油總部。很快,一則指令從位於新澤西的新總部下達到各州分公司:你們都退出吧。
標準石油輸了嗎?
並沒有。經過幾年改造,這家控制了全美90%煉油業務的巨無霸,換了個名字——“美孚”,卻仍保持着原有管理體系,順利過關。
資本用自己的手段,解決了法律問題。而在背後長袖善舞的,不是別人,正是當時的世界首富,標準石油創始人——洛克菲勒。

逃得過法律,卻逃不過民眾的怨恨。
1901年,一名失業青年刺殺了威廉·麥金利總統。這名總統由包括洛克菲勒在內的三大家族共同扶持上位:在競選期間,麥金利預計收到了三大家族提供的60萬美金(相當於今天的6000萬),用於競選。
這是資本第一次干預總統大選。事情曝光後,民間對這些資本家怨聲載道,坊間甚至傳言,繼麥金利總統之後,下一個被刺殺的,就該是洛克菲勒了。那一陣子,洛克菲勒很不好過。他給自己的豪宅配備了重重安保,牀頭櫃上,擺放着用於自保的手槍。
洛克菲勒和它的石油帝國名聲並不好。早在1897年9月,《世界日報》就這樣控訴道:“美孚石油公司的頭頭們是一羣吃人肉、喝人血的野獸,他們把有秩序的世界攪得地覆天翻,民不聊生,有些中產階級被迫沿街乞食或開槍自殺,他們掠奪婦女、兒童、老人、寡婦和小商小販口袋裏剩下的最後一分錢。這是一夥有組織的匪徒和強盜……”
而在油區裏,就連母親警告不聽話的孩子時,都會説:“你要小心,否則洛克菲勒會把你抓走。”
在美國,民意無法影響資本,卻能影響政治。1904年,美國的托拉斯數量超過310餘家,掌握的資產超過72億美元。這些巨型怪物,已然成為美國的病症,而民眾對其的怒火卻也成了政治家拉攏選票的承諾。
1904年總統大選,美孚給共和黨候選人西奧多·羅斯福送上10萬美刀用於競選。因為受到民主黨的撕咬,老羅斯福怕選民不高興,戀戀不捨地把10萬美元給退了,冠冕堂皇地説要“公正競賽”,言下之意,洛克菲勒的捐助是“髒錢”。
西奧多·羅斯福當選後,立馬承諾,要打掉那些“壞的”托拉斯。而頭號出頭鳥,就是洛克菲勒。

西奧多·羅斯福
1906年,老羅斯福總統依據《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控告美孚陰謀限制市場競爭,並私下裏跟司法部長説,“該公司的董事(洛克菲勒)是這個國家最大的罪犯”。
1907年7月6日,已經退休的洛克菲勒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坐上了證人席。一場載入美國史冊的反壟斷案就此打響。
後來被視為英雄的法官肯尼·蘭迪斯揮舞着鋼筆,神情嚴肅地居高臨下,而坐在下面的洛克菲勒斜倚着身子,眼神滿是不屑。在多達1903項指控面前,洛克菲勒輕描淡寫地反駁道:我給美國人創造了數以萬計的就業。你們卻説這是壟斷。

一個月後,英雄法官宣判:標準石油公司罰款2924萬美元。當這個判決結果被送到洛克菲勒面前時,正打着高爾夫的他説了一句:看着吧,蘭迪斯將在我交完罰款之前完蛋!
隨後兩年,美孚斥巨資請來大批律師,翻遍了各種法律條文為自己辯護,爭取到了二審機會。
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1911年5月15日,最高法院判決標準石油敗訴。在長達2萬字的判決書中,最高法院稱標準石油是“不合理”的托拉斯,命其解散38家分支機構,並將之前用以交換加入標準石油托拉斯的股票還給原股東,各自成立董事會。
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國轟然倒塌。

消息傳來,圍坐在洛克菲勒辦公室的董事們,一個個沮喪地耷拉着腦袋,只有美孚二號人物阿奇博爾吹起了口哨,慢悠悠走到壁爐前,靜默了一會説道,“生活就是一件倒黴的事接着另一件”,然後繼續吹他的口哨。
解散清算時,人們終於清晰地體會了一把美孚公司之“大”:運輸了賓夕法尼亞、俄亥俄和印地安納州4/5的原油、提煉全國所產原油3/4、擁有美國一半以上的油罐車、經銷4/5以上的消費煤油、承擔全美煤油出口4/5以上、提供全國鐵路潤滑油的90%,一共700多個品種3億多支蠟燭,78艘蒸汽輪船、19艘帆船……
對洛克菲勒本人而言,標準石油的解體,對其利益來説並沒受損。在公司肢解後四年,他手裏的股票非但沒有貶值,反而上漲了一倍。華爾街的祈禱詞一度變成:“哦,仁慈的上帝啊,再讓我們解散一次吧。”
事實上,這場載入史冊的反壟斷案,真正的意義,是給其他資本家們讓出路來。

新貴與戰爭
1969年,美國打響了一場耗時最長的反壟斷訴訟。而這次的被告對象,已是IBM。
“企圖壟斷和已經壟斷了洲際貿易和商業通用計算機,從而違反了《謝爾曼法》第二條”。
美國政府認為,IBM在1967年控制了市場的76%。此外,政府還聲稱,IBM運用了許多辦法來阻止其他公司的競爭。手段包括:價格限制,即用降低價格來阻止競爭者進入該產業;引進新產品,來減少其他公司產品的吸引力……
降價和研發新產品,這就是IBM面臨起訴的最大原因。但IBM最大的原罪,卻無人問津——作為納粹德國的幫兇,IBM間接導致了600萬猶太人的死亡。
1933年1月30日,20世紀最重要的一天——阿道夫·希特勒上台。諷刺的是,希特勒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政策推動了一場技術變革;而一家美國企業則憑藉着自身對利益的渴求,極大地促進了希特勒實現目標。這家美國企業即IBM, 而它的董事長則是托馬斯·J·沃森。

希特勒上台後,納粹的首要任務就是找出並毀滅德國境內的猶太人。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前提是要辨別出猶太人。納粹分子必須搜索德國以及歐洲其他國家所有的社區、教堂和政府記錄。這是一項艱鉅的交叉索引任務,需要計算機的協助才能完成。
但在1933年,計算機尚未出現。
納粹分子在計劃執行最終解決方案時,想利用鐵路系統更高效地將猶太人轉移到死亡集中營,並讓受害者一下火車就被送入毒氣室。這需要精準掌控時間,仍需要計算機。
但在1933年,計算機尚未出現。
不過當時,存在着另一項發明——IBM穿孔卡及卡片分類系統,即計算機的前身。在整個二戰期間,IBM 向德國調遣了2000多套機器,之後又向歐洲德佔區調遣了數千套機器。每個大型集中營都安裝了卡片分類系統。集中營內每名猶太人都配有IBM公司特有的穿孔卡以標示身份,每張卡片上的數列和孔洞詳細説明了囚犯的國籍、出生日期、婚姻狀態、子女數量、被捕緣由、體型和工作技能。


1943年的IBM霍爾瑞斯穿孔卡,人口統計學家理查德·科赫爾定製
成千上萬的猶太人,都是通過IBM創建的系統來進行鑑定、分類、分配和運送及殺死。通過與納粹組成聯盟,IBM大發戰爭財。
1941年12月,IBM董事長托馬斯·J·沃森有些煩躁。
在此之前,沃森的IBM是這套自動化人口滅絕系統的獨家供應商,為了運轉機器,希特勒每年需要從IBM購買15億張穿孔卡。而在這個陰冷的12月清晨,因為珍珠港被偷襲,美國參戰。沃森不得不召集更多律師、發送更多電報,以便採取更多手段來與美國國務院較量。
“無論誰贏得戰爭,IBM都要蓬勃發展。總之,一切為了生意。”
儘管美國嚴禁通敵貿易,不允許企業與納粹直接接觸,但IBM要員仍通過IBM瑞士辦事處不斷為IBM紐約總部提供重要信息,繼續着自己同納粹的同盟合作。
戰後,沃森用種種手段撇開了自己同納粹之間的聯繫,而當時的FBI局長鬍佛卻已經注意到了IBM。

胡佛
作為美國國際商業的支柱,沃森不僅逃過了FBI,還逃過了戰時跟敵對國做生意的軍事法——或者説,美國並沒有真的想拿此事跟IBM較真。
回過頭來,既然連叛國行為都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何有史以來耗時最長的一場反壟斷訴訟案會落到IBM頭上呢?
在收到狀書後,IBM對政府的訴訟進行了抗爭。IBM宣稱,政府的所作所為,是預見到計算機革命的巨大潛力,害怕IBM憑藉****“高超的技術、遠見、和產業”來統治這個蒸蒸日上的產業。
IBM還指出,它在美國銷售的收益份額並不像政府聲稱的那樣佔據市場壟斷地位。它所佔據的市場份額在1961年為56.4%,1968年為54.0%,到了1972年,則下降到了40.7%。
1982年,時隔13年,里根總統的新任反托拉斯局局長終於下達了最終決定:沒有必要,撤銷控訴。
他給出的理由是:計算機行業本身就承受着市場競爭的強大壓力。
藉由納粹的訂單,IBM大發戰爭財。但更重要的是,戰爭幫其在美國科技革命中,佔據了先天優勢。
當人們發現,科技行業創富速度遠超傳統行業後,美國政府對IBM提起壟斷訴訟。這並不是因為它同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那樣,已經在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內出現了壟斷,而是擔心它在未來壟斷。
換句話説,就是:不能讓IBM擋住其他企業成為巨頭的路。
隨着十三年時間的推移,當政府看到越來越多趕上計算機風口的企業,都有了同IBM一較高下的趨勢,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告一段落。隨着世界開始進入信息時代,原先的《謝爾曼法案》愈發雞肋。

尷尬的法案
1986年,成立11年的微軟上市了,誕生了4位億萬富翁和一萬多個百萬富翁,前一年推出的Windows系統讓它成為個人電腦操作系統領域的領頭羊,等到四年後Office系列軟件推出時,它成為了電腦行業的霸主。
也是從那時起,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開始對微軟進行反壟斷監控,拉開了美國政府對微軟十多年的訴訟大戰。
微軟的崛起始於1980年。當時,深陷反壟斷官司的IBM給微軟拋來了一筆操作系統合同。
靠着IBM的訂單,微軟崛起。隨後,翅膀硬了的微軟開始自己接觸原始設備製造商,隨着市場份額的增加,越來越多的OEM製造商都主動或被動地選擇預裝Windows系統。
1994年7月,美國司法部對微軟第一次發起反壟斷訴訟,理由是微軟與原始設備製造商簽訂排他性和反競爭性的授權協議,不讓OEM使用競爭對手的操作系統,第一回合以和解告終,微軟同意修改與OEM製造商的軟件使用合約,允許其他操作系統與其進行正當競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990年,英國計算機科學家伯納斯·李製作了世界上第一個網頁瀏覽器,此後很多公司和組織都推出了自己開發的瀏覽器,其中網景公司的瀏覽器Netscape Navigator獨佔鰲頭,拿下了70%的市場份額,喊出了“為所有操作系統用户提供一致的互聯網體驗”的目標。
網景的高調引起了微軟的注意,1995年6月,微軟高管拜訪網景總部,提出分拆市場的建議,“Windows系統的瀏覽器留給微軟,其他系統讓給你”,被勢頭正猛的網景果斷拒絕了。
1995年8月,微軟推出劃時代的Windows95操作系統,以及捆綁發售可以免費使用的網頁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用連續更新的多個版本一舉把付費的網景瀏覽器逼到了牆角,硬挺了兩年多隻能被迫大規模裁員,並在1998年被美國在線收購。
微軟對網景、太陽等瀏覽器公司的打壓讓司法部對其發起了第二次訴訟,而且聯合了19個州和首都華盛頓的總檢察官,共同起訴微軟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司法部這回玩了真的,它向法院提出申請,就微軟要求OEM製造商在硬件產品中捆綁IE瀏覽器的行為,給予微軟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
1998年5月,世紀審判拉開大幕,司法部給微軟羅列了6大罪狀,包括引誘網景公司不與其競爭;與因特網服務商簽訂排他性協議;與windows 95捆綁銷售因特網瀏覽器軟件等。
微軟當然不服,它的理由是IE瀏覽器不僅是Windows 95上運行的應用軟件,而且也屬於操作系統的整合部件,不能簡單卸載。微軟創始人兼CEO比爾·蓋茨沒到現場,而是通過一段錄像反駁了種種指控,給法官湯姆斯·傑克遜留下了極為不好的印象。

1999年11月,法官湯姆斯·傑克遜公佈了長達207頁的事實認定書。認定了微軟利用在操作系統領域的壟斷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和打擊競爭對手,使其他企業難以進入該市場。
2000年4月,微軟被判違反《謝爾曼法》,法官傑克遜根據司法部和17個州的要求作出初審判決,要求微軟分拆為兩家公司,一家經營windows操作系統,另一家經營office等應用軟件和包括IE瀏覽器在內的網絡業務;並下令該公司停止在Windows 95中捆綁銷售IE瀏覽器。
眼看“帝國”要被分解,微軟發起上訴,挑戰3項反壟斷指控,上訴法院經過調查,發現法官傑克遜和媒體有過秘密接觸,還在法庭外對微軟高管發表過攻擊性言論,他曾把比爾·蓋茨比作拿破崙。因此,上訴法院駁回了初審判決,並更換了再審法官。
2001年9月,司法部宣佈不再尋求拆分微軟,原告中的9個州也同意達成和解,條件是微軟公開Windows部分源代碼,使競爭者能為其編寫應用程序。
這9個州願意和解,但是哥倫比亞特區和其他9個州不同意和解,認為這樣的協議是“一個巴掌打在手腕上”,併發誓將反壟斷案進行到底,
2002年4月22日,比爾·蓋茨夫婦出現在華盛頓特區地區法庭外,世界首富終於決定親自出庭為微軟辯護,當天一向高傲的蓋茨沒穿休閒裝,而是以深藍色西服配紫色領帶的裝束出現在庭審現場。
在作證過程中,蓋茨用醒目的PPT向法官介紹了Windows系統的發展歷程,他希望法官能意識到,如果將瀏覽器同Windows系統剝離,後果會非常嚴重,反壟斷制裁將嚴重損害Windows系統及其廣大用户,並挫傷微軟的創新動力,他説,“到時候微軟將不敢再有任何新發明,因為哪個員工一旦有了一個好點子,就會技術性地觸犯法律。”
比爾·蓋茨把Windows系統稱為美國電腦革新的動力,他和控方律師、反壟斷專家史蒂文·庫內伊展開舌戰,表示“如果沒有微軟,美國電腦業不會有今天的局面,如果進行反壟斷制裁,消費者將是最終的受害者,還會對那些依靠微軟產品而建立的公司造成巨大傷害。”
2002年11月,法官科特琳宣佈同意微軟和司法部達成的反托拉斯和解協議的絕大部分內容,協議有效期為5年,同時駁回了9個州關於加重對微軟罰金的大部分請求。
巨頭微軟贏得了這場耗時數年的訴訟,付出的代價是十幾億美金的和解費用。
但同時,就像IBM一樣,被指壟斷的微軟,並無法做到真正的壟斷。如同1982年裏根的反托拉斯局長説的那樣:計算機行業本身就承受着市場競爭的強大壓力。
毋需政府拔刀相助,新的資本家在這一行業自會找到通往巨頭的路。在這樣的背景下,《謝爾曼法案》變得格外尷尬。
在微軟和司法部打得難解難分的那幾年,加州門羅帕克誕生了一家搜索引擎公司,創始人是斯坦福大學的兩個博士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他們在大學期間開發了一個名叫“BackRub”的搜索引擎,後來受到數學大數googol的啓發,把名字改成了“Google”,象徵為人們提供搜索海量優質信息的決心。
2007年,微軟和司法部的和解協議到期,Google馬上對IE7瀏覽器提出質疑,説它的默認搜索設置存在壟斷嫌疑,司法部啓動了對IE7的調查,結果沒有市場壟斷問題,“就是在桌面上設置了一個搜索框”。
問題雖然不大,但預示着互聯網新老兩大巨頭開始角力,越做越大的谷歌也在幾年後接下了微軟的“反壟斷接力棒”,開始了作為被告的日子。

一紙空文
2003年,谷歌上市,市值迅速上漲到230億美元,它的僱員們也像微軟當年一樣產生了數量可觀的百萬富翁,制霸個人電腦時代的微軟在移動互聯網來臨時慢了一步,眼睜睜看着谷歌收購安卓,成為iOS並駕齊驅的移動端系統巨頭。
時過境遷,微軟當年壟斷了操作系統,谷歌如今壟斷的是互聯網的搜索入口,在美國和歐洲的互聯網搜索中佔據統治地位,市場份額在80%至90%之間。
今年10月,美國司法部聯合11個州控告谷歌違反《反托拉斯法》,譴責其濫用搜索優勢壟斷市場,阻礙競爭對手。控方指出,谷歌每年支付數十億美元給蘋果、三星、LG和摩托羅拉等設備製造商,以便讓谷歌成為他們產品的預設搜索引擎,扼殺了消費者選擇的權利。
對於司法部的指控。谷歌的回應是,“給蘋果付費的做法很正常,其他人也是這麼幹的,就像百貨的付錢給超市,圖個好位置一樣”。
而谷歌搜索被認為壟斷的依據是,谷歌會要求高流量網站提供讓其收集數據的權限,如果這個網站不同意,谷歌就會以“下架”做威脅,有人説谷歌搜索在暴富後變得不再中立,而是價高者靠前。
起訴書還指出,為了保持在搜索服務市場的壟斷地位,谷歌對與其合作的汽車製造商提出條件,不預裝競爭對手的搜索應用,這跟谷歌與智能手錶製造商的限制性協議類似,禁止製造商預裝任何第三方軟件,包括任何競爭對手的搜索服務。
在美國之前,歐盟已經對谷歌發起了多次反壟斷訴訟,並開出了數十億的罰單,美國司法部的這場21世紀20年代的反壟斷訴訟會分拆谷歌嗎,在兩黨都有共識的推進下還真不好説。
實際上,由於《反壟斷法》的模糊性和任意性,在美國一百多年的《反壟斷法》實施歷史中,更多案例都是在經歷了漫長訴訟後,卻一無所獲。即便如此,只要資本永不眠,對巨頭的審判還將繼續。
只是審判的結果,卻並不取決於法律。
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美國自建國起,社會中就不存在專制勢力,也沒有世襲貴族。於是,逐漸壯大的經濟勢力,也就是資本家們就成為美國社會僅有的龐大勢力。面對這片大陸上從未有過的龐然大物,人們自然而然地擔心,這股勢力是否會危及到自己的自由和權益。
於是,民眾的恐慌情緒又成了政客拉攏選票的工具。
在《謝爾曼法案》通過前的十年,美國正處在一個價格通縮的時代。當時的物價指數從1880年到1809年下跌了7%。在所謂的“壟斷”行業裏,物價下跌得甚至更快。
《謝爾曼法案》的通過,跟維護消費者利益無關。它真實的目的,是為了愚弄民眾,讓他們相信,為資本家服務的共和黨已經搖身一變,開始維護消費者權益。
幾乎所有的反壟斷案例和它們的結果,都指出了這樣一個現實:判斷巨頭們有沒有壟斷的標準,並不是其有沒有侵犯消費者權益,而是其有沒有阻礙其他資本家成為下一個壟斷者。
如同門閥政治,美國政府的反壟斷法,更像是一個維持各大資本勢力的平衡工具。它要做的,是維護整個資本階級的利益。而對普通民眾來説,就是一紙空文。
反觀中國,即便數十年如一日地打造親民形象,在接受反壟斷調查時,馬雲也只能強顏歡笑地説一句:
誰都沒辦法壟斷未來。
END
本文作者:地中海螃蟹,東木褚。血鑽故事高級研究員。
參考資料
1、從微軟案件始末看美國反壟斷法的實施,《經濟法研究》,韓志紅
2、合眾國訴微軟公司——法官、媒介與司法公正,《南京大學法律評論》,張千帆
3、反壟斷山雨欲來,谷歌當真在劫難逃?經濟觀察報,陳永偉
4、不了了之的IBM反壟斷案,李予暘,新世紀週刊
5、IBM和納粹,埃德温.布萊克,廣東人民出版社
6、關於《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案》的真相,托馬斯・迪洛倫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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