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是企業提供的商業服務,接受其服務前提是承認其規則,封特朗普沒毛病_風聞
LSQlsq0908-2021-01-13 11:20
【本文來自《默克爾就推特“封殺”特朗普賬號發聲:這是“有問題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不太老
簡單聊聊個人看法。當然,這只限於美國。 推特不是公權力範疇,也不是政府公共服務,是企業提供的商業服務。接受其服務的前提是承認其規則,接受其邀約,用在網頁上打勾的方式就此確認、簽訂契約。在習慣法國家,契約就是法律。 你不同意可以扭頭就走用別家的。
商業服務不是無可選擇的公共服務,他可以規定客户的一些行為不受歡迎,你可以選擇根本不用他。 所以,推特有權明示什麼樣的言論不歡迎,包括(不限於)仇恨言論、煽動破壞公共秩序的言論、無證據的指控(如指控大選舞弊)等。發現此等言論,可以依據合同夾之。
不服可以不採用其服務,或者去法院起訴對方違法(就是違約)。 川普曾經把人拉黑,那人不服去起訴,法院還真判了説不行,別人可以拉黑人,你是總統不能亂拉黑。以後他還真不敢拉黑人了。此為一例。 川普有沒有違約言論呢?
如前所述,推特認為有,就是有。當時你打勾同意契約加入推特,就是承認了他的這個權力。如果不服,川普可以找法院。 法院要麼判決推特的規則違憲,要麼判決推特違反了自己與川普的契約,要麼駁回川普起訴。 所以,封掉川普,推特有權。剝奪推特的這個權力才是損害自由。 而且對總統管得嚴一點很有必要。
你説一句“向國會進軍”可能沒幾個去,他説一句…五條人命躺在那裏了。 總統不自由,人們才自由。 附帶説一下,推特一年有幾百個訴訟,目前法院認為其封號都不違法:不違憲,不違規。因為他們不隨便封,有合法合規依據,並非官府讓封就封。
自由裁量不是胡亂裁量,不是聽官府的裁量 - 那是川普乾的事。 此外,總統仍然有正常言論的自由。而且,白宮有正經八百的發言人在,現在還能正常發言。而我認為,川普身為總統,頂着現任總統的認證,不公不私,不倫不類,玩弄公權,四年前就應該禁掉。任內的總統根本就不應允許有公開發表的所謂私人的公共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