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狗”和“撈人”, 性質大不同_風聞
刘志勤-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21-01-13 10:17
以前常在電視劇或普法節目中,聽到不少有關“撈人”的故事。基本情節大同小異,有人違反亂紀,被執法機關拘留,甚至判刑。於是,不少被關押的人員,或他們的朋友,親屬都會想方設法的把犯罪人員從被關押的監獄提前“釋放”,這種行為俗稱“撈人”。據説,不少地區真的有不少的“撈人”專業户,或是公司,或是幾個自吹神通廣大的“牛人”專門從事“撈人”事務。其實,這些行為都嚴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有的人還採取了非法賄賂等犯罪手段,以求獲得“撈人”成果。
據有關人員介紹,隨着中國公眾法律意識增強,人們對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越來越多,用非法手段“撈人”的做法越來越少,也越來越不得人心。在一個司法透明和公正的環境中,也根本不應當存在“撈人”這種非法行為。
但是最近一個偶然的機會,卻碰到了有人陷入“撈狗”困境的尷尬。
原來,在各個城市管理機構中,的確有個“犬類管理中心”一類的部門,或者是“動物收養站”,是專門接受,處理和處置各類“問題犬”。這些所謂的“問題犬”,有的是流浪狗,有的則是被人舉報“違規”而被沒收的。這些被收留的狗中有不少是城市居民家養的“寵物”,這些平時在主人家裏享受百般寵愛,一旦走失或被執法人員沒收,其待遇和環境將發生徹底變化。同時也給寵物的主人帶來精神和身體上的衝擊。
由於這些被政府機構收留的“遊犬”不少是一些老人或為孩子而飼養的寵物,它們早已融入這些家庭之中,不少養狗人與寵物之間的感情十分深厚,由於和寵物失聯,不少養狗家庭陷入焦慮和思念之中,有的人寢食不安,陷入失眠失意病態,天天都在想辦法能夠“撈狗”,把丟失的狗儘快領回家。
於是,不少養狗人奔跑於公安各部門之間,尋找可以利用正常手段,希望通過正常程序把狗帶回家。
但是,他們很快發現,“撈狗”的工作很不輕鬆,甚至是相當的複雜,一點不比“撈人”來的簡單方便。
首先是不清楚誰是真正的主管部門,就是找到了關押狗的具體“監所”,寫了報告,介紹詳情,同意接受處罰,但總會因為一些什麼緣故無法把狗正常領走。即使求助各個愛狗協會,寵物聯盟等,也無濟於事。據説,有的狗已經被拘留,關押數月,數年的。這些被關押的狗的命運基本是“自然淘汰”,也就是自然死亡,大多數不能回到原主人身邊。
有的狗主人因此患上抑鬱症,心中久久不能從丟狗的陰影中走出來。
春節將近,人們希望團聚,而寵物對很多家庭來講,已經成為不可忽略的一分子。如何簡化手續,幫助人狗團聚,應當是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考慮的一個問題。
目前疫情反覆壓力很大,這也密切了不少家庭與寵物之間的依賴關係。黨中央一直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執政的最大動力。
英國的兩個專家皮克拉爾和哈里森合寫的“狗的情義”一書告訴人們: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無論是國王還是乞丐,狗都是一樣的忠誠。
如何善待寵物,也考驗着一個社會的温暖和諧程度。
我們的相關執政機構應當急羣眾之所急,想羣眾之所想,解決這部分“家庭團聚”的需求,對於社會穩定,情緒和諧,是有極大好處的事情,穩妥有序的把有人認領的狗“釋放”,辦理相關手續,合理合法的領養寵物,即可以減輕政府的一些額外開支,又有利於社會安定穩定和諧,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