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書法家及書法作品良莠評價的幾點思忖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1-01-15 11:01
書法評展頗多,不時見有對書法作品良莠評價的爭議乃至微詞,這裏也提供相關的幾點思忖,不知能否供相關各方參考?
一、書法家的“定義”
書法家,應是出神入化、美而獨特的文字符號的創作者。
這裏的“出神入化”,即手法純熟、凝練,作品進入“化境”;
所謂“美而獨特”。乃是:美,即藝術性美感;獨特,即有獨特的藝術風格。

中華書法,無疑是書寫傳承中華文明的漢字這種文字符號,是書寫能傳承中華文明、能表情達意的文字符號。應該説,所寫的書法作品,沒有歷史或現今的章法可循,別人根本認不得,幾乎都只是看着還順眼的線條,那就不是文字符號了。
如果寫的不是、或根本不像文字符號,如何能稱為“書法”?
有人認為,草書,應該隨意發揮,不在乎別人“認得”,這不免偏頗了。
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曾説:“軍事家不能超過物質條件許可的範圍外企圖戰爭的勝利,然而軍事家可以而且必須在物質條件許可的範圍內爭取戰爭的勝利。軍事家活動的舞台建築在客觀物質條件的上面,然而軍事家憑着這個舞台,卻可以導演出許多有聲有色威武雄壯的活劇來。”
其實,書法家也應該是這樣。創作“文字符號的書法藝術作品”的書法家,不能超過傳承中華文明的“書寫文字符號”這個客觀現實的舞台。而應該“可以而且必須”在“書寫文字符號”這個客觀現實的舞台上,“導演出許多有聲有色威武雄壯的活劇來”。

二、如何看古人的書法作品?
正如啓功先生所言,古人的字未必都寫的好。當然,遠古作品可以適當除外,得歷史的看,當時可能已不易;而其能經歷史的大浪淘沙、流傳至今,不但不易,也應該有其在當時乃至今天的價值、地位。

三、如何評價書法作品的良莠
書法,應該是藝術範疇的作品。藝術,當以“美”為主要衡量、評價標準。
正如常言所道:不比不知道。而美不美,美的水平高下,重要的評判方法之一,可能還是“比一比”。
同時,由於“美”應該是被較多的人們欣賞並因此而流傳的,因此聽眾議,無疑也是至為重要的。而且,由於“美”是必然會被較多的人們欣賞的,因此,評價一件書法作品的良莠,如果將作者署名遮蓋起來,“匿名聽眾議”,也應該是一個評“美”、評“優”最好的方法之一!——如果不知作者是誰,能被眾人推崇,應該是不錯的藝術美作;而如果被各方人等多數都不看好,或都看作是醜作、是拙童之作,恐難稱佳作!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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