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不是體育?只是與“遊戲”概念沒分清罷了_風聞
小天狼星-2021-01-15 07:35
【本文來自《電競不是體育?愛奇藝體育CEO言論惹爭議》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小編把我加精文章首先表達感謝,那就展開來聊一聊,感覺不少人對於電競與電子遊戲間的誤解還是比較深的。(評論的原話就加粗放在最後吧)
首先我想從體育競技誕生開始聊起。我們都知道體育運動來源於生活:射擊類項目來源於打獵,田徑類項目來源於追逐,對抗類項目起源於爭鬥,甚至是戰爭。電子競技也一樣,在運動產生的層面來講,打獵而衍生的對食物的需求、追逐追蹤促使人們產生對跑得快躲避疾的願望、爭鬥更是讓人們產生誰更強的想法,而電子競技是起源於“個人電腦”的興起,人們生活在和平年代,在生活中因為休閒娛樂或想尋求刺激才慢慢衍生出了電子遊戲,從電子遊戲受眾逐漸變多,“誰玩的更好”這種想法和呼聲也必然會變多,由此而產生電子競技。
其次,我想從電子遊戲與電子競技的區別來説。我還是來舉例子,我在其他評論也提到過“地下拳賽”,這是不合法的、早期的、爭鬥性很強的運動,但是後面逐漸被拳擊,自由搏擊,摔跤等等有規則的競賽取代。而其中重要的一點,進行這項運動最初的目的是謀生,拳手因為有體格有身手而去比賽是為了獎金和名譽。在這一點上,電子競技早期甚至現在也與拳賽是很相近的,打職業比賽是電競選手謀生的工作。這點與天天宅在家中沉迷遊戲浪費時光的人是有本質區別的。而大家往往都是厭惡後者。
再有就是健康問題,這個就更好理解了,跑跳打球還有摔傷扭傷,跳水也影響視力,舉重也影響骨骼發育,為什麼到了電子競技就不能容忍視力、頸椎等職業病了呢?“職業病”這個詞就是從每個行業衍生出來的,為了出成績而加大訓練量,職業病是很難避免的。還有是否有強身健體的意義,這點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爭論,就像其他項目很難比射箭運動員會感受風,就像其他項目很難比田徑運動員會掌控呼吸,就像其他項目很難比電子競技會控制電腦和手腦協同反應。本就是各有優劣不必爭論太多,不然也不會出現“圍棋選手賽前要測體能”的笑話規定了。
還有就是競技比賽帶來的經濟影響,我們剛建國有“乒乓外交”,給我們當時的外交環境也是有“破冰”的意義的,08年奧運會開始我們的經濟就開始騰飛,而電子競技單從《英雄聯盟》中國賽區來講,光是廣告、轉播、甚至各俱樂部的主場也為各地旅遊貢獻收入,這些都是有數據可查證的。
還有文化上的傳播作用,觀網也有關於在遊戲裏學習歷史的帖子,我沒必要贅述。好的遊戲是能從遊戲內容中傳播本土文化的。競技也一樣,亞洲服《戰地》是模擬二戰戰場的FPS遊戲,近幾天B站爆火的由中國指揮官指揮國際網友團隊進行攻防對戰,其排兵佈陣指揮圍點打援等戰略也不無精彩之處讓人拍案叫絕。
還有比賽規則問題,有人説就單單因為一家遊戲公司制訂的遊戲規則而進行比賽不夠公平。接我上邊提到的乒乓球,老外定的比賽規則,近幾年不還是因為打不過我們又改的比賽規則和標準嗎?有人説還有假賽等問題。足球賭球,運動員興奮劑作弊,韓國滑冰黑哨也見不鮮吧?儘管電競也有假賽時間,但相對來説我倒覺得這個新興的競技運動比這些乾淨多了。。。
寫在最後,“電子競技”是新誕生的競技項目,本身就是需要時間來逐漸成熟的。而我們很多人還是混淆了電子遊戲和電子競技的概念。電子競技不是沉迷遊戲的藉口,但它可能成為有天賦的人發揮自己光芒的平台。沉迷遊戲也不能拿電子競技來給自己開脱,自己沒有自制力規劃自己時間,浪費光陰也怪不得別人。相信時間能讓大眾逐漸分清這兩個相似卻天差地別的概念。
發表一些個人見解,如有不對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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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有了蹴鞠,後邊衍生出了足球,130年前有了籃球,延續至今,53年前“個人電腦”概念的誕生才慢慢衍生出電子競技。有了先置條件,基於這項基礎條產生的娛樂功能幾乎是必然。
另外,你説的不長壽的電子競技項目其實只是不長壽的遊戲而已,如果你仔細看亞運會新規定會發現那裏邊是以“休閒類”、“對戰類”、“國標類”來區分項目的,跟遊戲長不長壽沒有關係。
再者,遊戲和職業電子競技要分清楚,大家反感的是讓人宅在屋子裏浪費光陰的遊戲。而職業電子競技首先有其觀賞性;其次職業選手是靠這個吃飯的,這是他們的工作,對身體的損害是其職業病,是很難避免的。
拋開常見的跑跳類運動不説,就連做公司的白領都有職業病,這並不能成為抹黑電子競技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