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析教學超量增負與體育競賽加訓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1-01-17 21:00
——並從“家長批改作業”想到教師的壓力與“減負”
【#家長批改作業的實質,是為升學而爭先恐後導致的教學超量、增負;體育競賽因冠軍、亞軍數量有限,要上名次,只能加大訓練量,爭取“更高、更快”、出線。但是,教育不是體育競賽。體育競賽並非人人都能、都必須參賽到底、爭名次、得第一;而教育是培養每一個孩子的事業,是對每個孩子“必須”開展的。“體育競賽”與教育,在“量”和“目的”上,有本質區別。如果只用“體育競賽”方式來搞教育,會在“量”和“目標”上出問題。教育,不應是、不能只是“軍備競賽”、“體育競賽”的賽場。#“家長批改作業”、教學超量背後的“制度原因”是教學部門將學校變為升學“賽場”;“家長批改作業”也有教師考績壓力所致,對學校、教師也須“減負”,應改進評價標準……】

一、“家長批改作業”引發思考,由此想到應該比較分析:教學超量與體育競賽加訓的異同
見媒體有報道,在抖音和其他一些渠道上,有一些家長在抵制教師讓家長批改作業,並引起教育部門關注,以致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禁止教師讓家長批改學生作業。
應該説,家長批改作業,其實質還是一種為升學而爭先恐後,因此而導致的教學超量。
這不由讓人從家長批改作業,想到為升學的教學超量,並聯想到體育比賽為爭奪冠軍或好名次而加強訓練、加大訓練量。
或許,有必要對家長批改作業、教學超量與體育競賽加大訓練量,做若干比較分析。
——首先,可以簡析一下體育競賽的若干特點。應該説,體育競賽,冠軍、亞軍數量有限,要排上名次,只能加大訓練量,爭取“更高、更快……”,這樣才能“出線”。
不過,體育競賽,並非人人都“必須”參賽爭名次、得第一。作為參賽的運動員,也是經過多層反覆選拔、訓練且有相當運動天賦的“尖子”,是“選手”——經過選拔的、不多的、運動的“行家裏手”。
而且,可能也不能不看到,即便是經過多層反覆選拔、訓練且有相當運動天賦的“選手”,經高強度訓練,無論獲得冠軍與否,其身體也往往有超量訓練帶來的損傷……
——對比體育競賽,我們可以看看教育與體育競賽的相同和不同。
現在的升學,名次也是有限的,因此升學也就有了考試分數的比較和錄取與淘汰。教育在這點上與體育競賽是有相同。
然而,教育是培養每一個孩子的事業,是對每個孩子“必須”進行的知識、能力提高的學習訓練。“體育競賽”與教育,在“量”和“目標”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因此,如果只用“體育競賽”的方式來搞教育,是會在“量”和“目的”上出問題。教育,不應是、不能只是“軍備競賽”、“體育競賽”的賽場。
二、再説“家長批改作業”、教學超量背後的“制度原因”
據半月談網11月25日報道,近期多地教育部門明確叫停家長批改作業。但有教師反映,教師讓家長批改作業只是表面現象,背後還有制度性原因。——學生作業水平是學校考核教師工作質量的重要一項,錯誤當然越少越好,為了應付學校對教師的考核,老師們都儘量保證學生作業“全對”,因此才有家長參與“批改作業”。
有老師説“不僅不能打紅叉,打勾還不能連筆,必須打直角勾,以體現批改作業的認真態度。如果碰到教學檢查,全縣那麼多學校,其他學校都沒查出問題,就因為你漏批、錯批一個地方,你們學校在全區直接墊底,你在你們學校直接墊底,校領導會怎麼治你?職稱評審、職級工資、獎金等等,動輒‘一票否決’,老師們傷不起啊。”
這不由讓人從“家長批改作業”,想到教師的壓力,而這種壓力,還來自教育管理部門的評價制度。正如經濟發展中有“GDP”評價標準一樣,教育管理部門也有類似的評定教師教學質量的標準。但是,這種標準如果不適當,也會使教育的真正目標——全面培養提高人的素質,受到干擾。
教育管理和實施教學的單位,對如何評價一所學校、一位教師教學水平高低的“評價體系”(即:在這方面的有關的評判的政策),非常重要。如果教育管理部門,僅按能考取名牌中學、高校的數量評價學校和教師教學好壞;如果實施教學的學校,僅以教師所教學生學期考試、中考、高考的得分,來評定教師水平乃至以此來頒發教師的教學獎,那麼學校、教師也會被考分乃至教師批改作業的考核所左右。各個學校、各位教師,也會在這個“評價體系”之下“爭先恐後”,從而導致教學上的層層加碼,……
當社會將考分高、能考取名牌中學、高校的數量,作為評價一個學校好壞的主要乃至唯一標誌的時候,學校也就可能為了“考分高”,也不得不在教學上層層加碼,也就沒辦法多考慮“這樣教、這樣學、佈置這麼多作業……”,對培養全面發展的下一代,有沒有好處、有沒有“必要”了。
其實,評價一個學校、一個老師的教學水平,除了考試、中考、高考的“絕對”得分,除了錄取“重點”中學、高校的人數,恐怕還可以有其他許多“標準”。例如,在不同的地區,也可以看進校學生在原有水平上,在進一個學校後,於統一考試中進步程度的大小;也可以看一個教師在教學上,是否能將原來後進的學生的學習,有效的提高了,提高了多少?還可以看學校、教師在教學中,使學生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水平提高了多少?……
從這個意義上説,是不是也可以説,我們也要在學校、教師教學的評價制度、政策上,切實有所改進,也要在這方面為學校和教師“減負”?恐怕,也只有改變對學校、教師的一些評價制度、政策,才能更有利於把教育改革真正落到實處吧。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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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閲資料:
教育部嚴禁讓家長批改作業,不允許超量,部分教師為何敢於違反? https://www.360kuai.com/pc/97932347cc9c9c224?cota=3&kuai_so=1&sign=360_e39369d1&refer_scene=so_54
讓家長批改學生作業,只能證明教師懶惰無能_教育部 https://www.sohu.com/a/438680606_7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