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嘴米菲:是抄襲還是創意?_風聞
印客美学-印客美学官方账号-艺术科普向平台。2021-01-19 14:15
最近這幾天,米菲兔這個“大眾萌寶”有些不安寧。
一位廣州美術學院的教授將米菲兔加上了鴨嘴巴,這樣一個“新造型”竟支撐起了單獨的一場藝術展覽。
這位教授也因此陷入了一場“抄襲風波”之中。到底是抄襲,還是藝術創作,目前仍然眾説紛紜,箇中因素也仍然需要推敲。
今天,小印就與大家來聊聊,米菲兔、“抄襲”、原創的那些事兒。


米菲兔換了個嘴就是“創作”嗎?
一月起,廣州美術學院教授、跨媒體學院院長的作品《鴨兔元旦》在廣州進行展覽。
因展覽作品與米菲兔存在相似之處,有網友質疑其作品抄襲荷蘭畫家創作的米菲兔形象。

對比馮峯教授作品中的鴨兔與米菲兔的形象,似乎除了鴨兔的形象外,作品中的場景、擺設也與米菲兔相似。
不論是沙發上織毛衣的動作還是馮峯作品《一家三口》裏三個盤子的位置與豆子的數量都與米菲兔一致。

1月16日晚,“廣美教授回應被指抄襲米菲兔”登上微博熱搜。
教授馮峯稱“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符號都屬於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作的詞彙。”
Miffy米菲中國官方微博表示會在第一時間更新事件發展動態。
1月17 日,馮峯再度發聲:“人人都是藝術家。”

由此,互聯網中的討論由此日益擴大化,難道“給米菲兔加鴨嘴吧就當作自己的作品了?”
同時,也出現了不少嘲諷該展覽的創作……


而馮老師一方,則對自己的作品有着全新的定義和理念。 馮教授所説的“鴨兔”這個概念孵化了30年,90年代初剛畢業時,就成為了他的創作題材。
在媒體的報道中也提到,過去的這些年馮教授“連續地使用格式塔心理學家J.賈斯特羅在他的《心理學中的事實與虛構》中畫出的模糊圖形‘鴨兔圖’生成自己的作品。”

網上也記載了馮教授作品由來的四個階段,從馮教授最開始受到鴨兔人物影響,開始創作,到“新物種”的誕生——有着特定的鴨嘴與兔耳的動物與有着鴨子紅嘴的兔子,最終再到生成鴨子和兔子的卡通形象。

馮x,鴨兔,綜合材料,1995

馮x,鴨兔:CANTON CANTON·FENG FENG,霓虹燈,2010
截止本文發稿,雙方的爭論仍然在繼續,並無定論。
但目前有不少法務人士及評論人指出,行為是否侵權,應靠法律認定而非學術辯解。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對於馮峯教授的回應表示:
“這種説法,偏向於一種對藝術創作手法的回應,我認為這種回應不足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回應,與法律、法理無關,與藝術倫理道德準則無關。”

大家都愛米菲兔?
讓我們暫時把視線從抄襲事件中轉移,聊一聊這個火了60多年的IP大萌物“米菲兔”。
miffy米菲兔於1955年荷蘭畫家迪克·布魯納筆下誕生,至今日,米菲繪本被翻譯成 50 多種語言全球發行,目前已在全球售出超過 8,500 萬本。
它到底有什麼樣的魔力,能夠讓人們對它的愛持續如此之久?

極簡的線條和有限的顏色,Dick Bruna 用最簡單的故事情節傳遞出最打動人心的力量。
1927 年Dick Bruna 出生於 一個出版商家庭,那年正好是兔年。
1943 年,納粹德國對荷蘭和比利時發動攻擊,Bruna 一家為避難而躲藏起來。
那段漫長的孤立時光也為正值 16 歲的 Bruna 恰巧提供了自由寫作、繪畫、作曲演奏以及“做夢”的機會。


1955 年,Bruna 帶 1 歲多的兒子去 EgmonDaan Zee 海邊度假時,一隻兔子成為了旅途的亮點。
“每晚在兒子睡覺前,我都會給他講小兔子的故事。後來我把這些故事畫了下來,就有了米菲的第一本故事集《小兔兔與海》。”
正因如此,“米菲形象自誕生之日起,就代表了對孩童的真摯關愛,代表了少即是多的極簡主義精神,也代表了積極生活、熱愛探索的價值觀。”

米菲兔最初是作為繪本形式出現的。
它所選取的繪本大小剛好與孩童們手持書本的大小相似,這樣小孩子們總能夠輕易地將米菲兔拿在手中。
而親切可愛的米菲兔又能夠使孩童們輕易地對它進行“模仿”,畫出來的效果也和原作大差不差。
最終,米菲兔穿越了國際,在西方世界之中大為流行。


迪克·布魯納先生另一個特殊的地方在於,他似乎從藝術家們的作品之中受到啓發,堅信那些個性化的、半抽象的個人筆跡具有神奇魅力。
他拒絕使用任何計算機圖像程序,別具一格地通過一筆筆的手繪完成了米菲的每個造型。


這些因手部細微顫抖而產生的線條卻使米菲更加的真實與生動,尤其它的神情,更加地親和。
而電子版的米菲,看起來卻總是少了幾分“神韻”。
作者對顏色和線條的苛刻,用心雕琢出了miffy米菲和平的性格,可愛的形象。


受荷蘭風格派運動的影響,迪克·布魯納通常喜歡用橘、藍、黃、綠這幾種顏色來創造Miffy,創造他心中的童話世界,樸實而清新。
雖然看起來十分簡單,但拼合在一起,卻又顯得極為和諧。


66年來,miffy米菲一直保持着自誕生以來的簡單快樂的形象,憑藉動畫作品與其周邊作品,一直深受全世界大小朋友的喜愛。
彷彿只要一看見,一想起就能回到童年的美好時光。

或許也正因如此,miffy米菲版權方這些年來的版權官司從未閒置,而對於此次形象涉嫌被抄襲事件,“鴨兔元旦”也引發網友的眾多質疑。

到底是抄襲還是藝術?
回到事件本身,《鴨兔元旦》到底是抄襲還是藝術?
我們需要區別出“挪用”與“抄襲”的區別之處。
——實際上,在後現代主義思潮之後,藝術史上的“挪用”很普遍。
如杜尚的《泉》,其觀念價值被視為核心。

△《泉》杜尚 1917/“從根本上説,我不相信藝術家的創造功能,他和其他任何人是一樣的人。現在每個人都在做些什麼事情,而那些在畫布和畫框之內做東西的人就被稱為藝術家。”——杜尚
當時社會廣泛存在一種看法:藝術家具有更高級的智慧和洞察力,值得社會給予更高的地位。
但杜尚質疑學院派和批評家們對於藝術品定義——如果他們所説的都叫做藝術,那麼小便池也能成為藝術!
《泉》鮮明地表達了杜尚的觀點:那些自命為審美的仲裁人,但基本上並不合格。
從這裏可以看出,“挪用”的目的應是為了顛覆,需轉換它的語境,甚至徹底改變它。

《L.H.O.O.Q》杜尚
另一個例子是1917年,杜尚在一幅達·芬奇名作《蒙娜麗莎》的印刷品上,用鉛筆塗上了山羊鬍子,並標以“L.H.O.O.Q”的字樣。
**藉助“挪用”杜尚將自己的創作與達·芬奇的原作產生了意義上的割裂,也賦予了作品以另一種深意,**這便可以被認為是一種藝術創作。
但如果“挪用”只是改變一個小局部,模稜兩可,似是而非,並沒有產生顛覆的效果,這樣毫無疑問是存在抄襲的。
當代藝術創作也存在版權問題,2019年,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投訴中國著名的當代藝術家葉永青抄襲,為中國藝術界敲響警鐘。

左: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1989
右:葉永青的作品

左: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1989
右:葉永青的作品
十多年來,葉永青作品在市場上相當受歡迎,而在比利時媒體的報道中已經提供了葉永青涉嫌抄襲的充分的信息。
比如紅十字、紅點、鳥及鳥籠等。希爾文的創作出現於上世紀80年代,葉永青的這個系列最早出現在90年代。
不僅是個人的藝術作品,在公眾的具有象徵意義的藝術作品上, 抄襲現象依舊存在。

△2020年東京奧運會於2015年7月公佈的會徽
涉嫌抄襲比利時列日劇場標誌而被停用
我們還需要對比另一個概念——臨摹與抄襲。
許多人認為臨摹即是“照着畫”,但實際上並不完全如此,有了自己的思維與想法,仍然是一種創作。
比如臨摹在中國的山水畫時,皆重視“古意”,他們不僅注重研究古人的繪畫技法,更加註重與之交流,併力求臨摹出新。
由此,即便在臨摹,其結果仍是創新。

李流芳《仿宋元各家山水冊(之一)》
28.2×35.8cm
蘇州博物館藏

李流芳《仿宋元各家山水冊(之二)》
28.2×35.8cm
蘇州博物館藏
總而言之,“創意,是藝術作品的核心,不管如何借鑑也不能丟棄。”
從藝術作品的創作結果來説,而藝術作品之所以被稱為藝術,除了帶給人的視覺效果之外其作品背後的意義,故事,藝術家們創造的想法似乎更為重要。
但僅做形式上模仿而沒自己獨特的觀念與想法的作品,註定只能是劣質品。


回到該事件——
**如何認定抄襲與借鑑的邊界,**對於一幅作品借用多少才算抄襲,我們很難找到一個精確的量化標準。
藝術上的抄襲與借鑑的界定往往顯得很主觀,一方認為自己是借鑑,另一方卻認為是抄襲。

或許正如西方現代主義藝術家馬塞爾·杜尚認為:
“
“藝術家不是造物主,沒有辦法像上帝那樣從無到有、從零到一地創造東西。藝術家真正做的,只是在大千世界中選取美的、有意思的、發人深省的東西,拼成自己的藝術品並藉此表達自己的感受。”
”
那麼,在你看來,這樣一個展出是否有其個人的思維與表達呢?
我們期待與你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