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方便民眾,等於責任越是由服務人員承擔,但民眾眼中不能只有權利沒有義務_風聞
蔡锷故乡-2021-01-19 08:38
【本文來自《馬路對面汽車燃油耗盡,加油站拒絕加油,中石油:購買散裝汽油需出具證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規定就是規定,不要扯人性、服務意識差!
其實越是方便民眾,就等於責任越是由服務人員承擔。問題是民眾不是上帝,為什麼要服務人員來承擔風險和責任?
在加油站外加散裝汽油的風險:
1、違反規定會受到處罰;
2、在加油站內出事保險公司會賠償,在加油站外出事全部個人承擔(公安機關同意的除外);
3、加油區外允許有外在的火源,比如抽煙的人丟的煙蒂等等,如果因此引發燒到人或者燒到車,責任算誰的?如果是車主自己加散裝油去加,出了事,他有一萬個理由把責任推給加油站你信不信?如果是加油站工作人員去加油,因為外面火源或者是靜電出了事,責任同樣是加油站的,車主啥事沒有,你説加油站工作人員憑什麼為你冒險?
4、如果你以加油為名,拿散裝汽油幹其他壞事,加油站更是逃不脱問責。
5、有網友可能會説為什麼湖南、廣東可以用身份證或者駕駛證來應急,黑龍江就不可以?事實上按照網友貼出的資料來看,同樣不行!因為驗證身份證的機關是公安機關,驗證駕駛證的是交警,加油站是沒有這些職能的。只是湖南、廣東的加油站認為可以罷了。如果有人用假身份證、駕駛證加油去做壞事,這些加油站同樣要受到處罰。
還有網友説,車主自己從車裏抽汽油,一樣防不住用汽油做壞事。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事好嗎!用加油站的散裝汽油做壞事,加油站要承擔很大的責任,車主用自己油箱的汽油做壞事,責任全是自己的,這個道理很難懂?
6、加油站給車主在外面加了油,車主內心可能一點感謝都不會有,反而認為這些都是應該的,理所當然的!很多網友總是以能不能給自己方便來定義是不是為人民服務,這是不對的!因為在你們心目中只有自己的權利而忽視了義務。
畢竟在我們國家,安全和秩序是排第一位的,確保安全不僅僅是句口號,是每個民眾要第一遵守的義務,這才是正確的思維方式。很多網友心思也許很單純,沒有壞心眼,但架不住社會很複雜,什麼牛鬼蛇神都有,因此,制度不應該輕易破例為好!
7、那麼碰到這種問題如何解決呢?個人認為,打110更好。這種情況110一般會通知附近派出所來處理,有派出所驗證身份證,親自到場就不必開證明,加油站人員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就算是需要開證明,派出所也可以跟車主聯繫,在派出所驗證身份證,開好證明,問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