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發帖找走失寵物 結果被舉報攤上大事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21-01-20 20:05
轉自看看新聞knews。
鸚鵡外形漂亮,惹人喜愛,但不能隨便買賣,任性飼養和運輸,因為其中大多數種類都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日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就破獲了一宗非法運輸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其中所涉及到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正是罕見的灰鸚鵡。2020年12月29日,廣東潮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羣眾舉報稱,網上有人發帖尋找一隻走丟的灰鸚鵡。
灰鸚鵡是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的物種,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潮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鐘勇傑介紹,“我分局接報後,迅速組織民警前往池湖村轄區範圍調查,經走訪調查發現百度貼吧上所發佈的內容和路邊張貼的尋鸚鵡廣告,為池湖村一化工店的王某所發佈、張貼的,民警隨即將涉事人員王某帶回調查。”
經調查,王某之前一直在福建省福州市工作,2018年11月28日早上,王某所在的公寓忽然來了一位“不速之客”。
涉事人員王某説,“那天是早上的時候我去晾衣服的時候,發現它在我們家我房間卧室的陽台,就蹲在那邊,當時它是受傷的,頭部也是受傷,翅膀也是受傷不怎麼會飛。來的時候當成一隻普通的寵物,以為是一隻普通的小鳥去救助它、幫助它。”

王某説,自己把這隻鸚鵡收留了下來,當成寵物一樣養着,並在去年初把它從福州帶到了潮州。
涉事人員王某説,“開車直接帶到潮州這邊來了,因為我工作的原因比較忙,所以我怕沒人照顧它,就放到父母這邊幫我照顧。上個月24號的時候,我聽我媽説,鸚鵡不知道什麼原因飛出去了,我當天就很着急當天就跑回來找,尋物啓事是我貼的,因為我覺得它對我很重要。”
王某以為自己好心辦好事,殊不知卻觸犯了法律。

潮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鐘勇傑表示,“經調查,廣告中發佈的鸚鵡為灰鸚鵡,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王某私自將灰鸚鵡從福州運往潮州,涉嫌非法運輸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未經相關部門允許,私自馴養國家重點保護動物,涉嫌違法馴養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
目前已刑事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