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選擇、棄養……商業代孕背後的殘酷真相_風聞
锐公司-中文财经期刊《商界》官方账号-全球发行量最大的中文财经期刊之一《商界》旗下平台2021-01-20 08:07

代孕不應該成為一項商業服務。
鋭公司(ID:shangjiezz)報道
作者/ 鄭 欒
編輯/ 周春林
1月18日,女明星鄭爽前男友張恆在微博中表示,過去一年多時間裏,自己遭遇到了嚴重的網絡暴力,關於他涉嫌詐騙、借高利貸、逃避債款、攜款潛逃至美國的言論都是謠言。他表示自己人在美國,之所以滯留一年多,是因為要照顧“兩個年幼無辜的小生命”。
網友很快將焦點鎖定在了“兩個年幼無辜的小生命”上,並結合後續曝光的信息得出結論:“兩個小生命”,是張恆與鄭爽通過“代孕”所生。
這一信息直接將話題送上了微博熱搜榜首。當天晚上,網易娛樂繼續爆出一段音頻,音頻中疑似鄭爽及其父母提出要棄養兩個孩子,女方甚至爆粗口:“這孩子真的打不掉了,TMD(罵髒話),我都煩死了。”
這起娛樂圈的風波直接讓代孕這個灰色產業浮現在公眾面前。
代孕合法嗎?
目前國內和代孕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兩個,分別是原衞生部2001年《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2003年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 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而在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正式頒佈, 將草案中原本註明的“禁止以任何形式進行代孕”的條款刪除了。
可見,國內法律僅限制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參與代孕, 而對於“代孕”這一行為是否違法仍然存在爭議。
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國內有代孕需求的人選擇海外代孕。
目前,商業代孕完全合法的地區只有美國部分州、俄羅斯、烏克蘭。另外,泰國、柬埔寨、印度,格魯吉亞、希臘、南非等國家要求條件則比較苛刻,或者交通不便,較少為中國客户選擇。
商業代孕成本最高的是美國。依各州法律規定,代孕必須要有律師、心理諮詢師、試管嬰兒機構、保險公司共同參與,且孩子出生後擁有美國國籍。如果需要捐卵,當事人也會簽署明確的法律文件。不過美國的醫療成本非常高,程序也比較繁瑣。因此,美國成為很多富人的首選。
有數據顯示,2017年約7200名國際患者前往美國尋求輔助生殖服務,其中62%的患者來自中國。
曾經頗受跨國代孕顧客青睞的泰國、印度、越南,近幾年迫於國內輿論叫停剝削貧困女性的壓力,都陸續立法禁止了商業代孕。 這讓經濟 低迷的烏克蘭 受到 越來越多外國客户的青睞 ,烏克蘭也因此 被 稱為 “ 歐洲子宮 ” 。
前不久,一段視頻震驚世界。在烏克蘭的一家酒店中擺滿了嬰兒牀,牀上的嬰兒來自中國、意大利、德國、英國……由於新冠疫情爆發,烏克蘭封國,這些嬰兒被迫滯留烏克蘭。
疫情還造成一些本該領走嬰兒的買家,或疫情直接影響或因收入縮水,沒有足夠的資金付清尾款,臨時改變主意,造成“嬰兒拒收”的現象。
有記者採訪到一位赴美代孕的中介,他透露,對於客户是否會棄養代孕嬰兒,很難做到事先判斷。在美國法律中,如果僱主不到美國領小孩,就無法告他們“棄養”。
誰在為代孕買單?
代孕的潛在客户通常有三種。
一種是職場女強人,她們的經濟能力足以承擔代孕的經濟成本,同時,很多職場女性擔心懷孕生子會影響事業。如今在國內,是否婚育也成為很多公司在招聘時重點考慮的一項。
第二種客户是富人羣體,他們希望通過代孕避免懷孕對女方身體和身材的損害。
第三類客户則是同性戀羣體,沒有異性配子的同性戀憑藉代孕的幫助,就能組建有孩子的完整家庭。比起前兩者,他們別無選擇,支持代孕的可能更大。
有網友爆料,發現同性交友軟件Blued在頁面中上線了代孕業務“藍色寶貝”,從頁面中可以看到,藍色寶貝稱可以通過”第三代試管+第三方“的海外輔助生殖方案獲得”中/美“或”中/加“國籍的(混血)寶寶,並且其業務還拓展到了東歐,而一次上述服務的價格在40-100萬以上。
企查查APP顯示,藍色寶貝(北京)醫療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於2017年7月成立,公司簡介包含赴美試管嬰兒、赴美生殖細胞冷凍、赴美輔助生殖等,公司唯一股東為Blued關聯企業北京藍城兄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由於新冠疫情,國內的非法代孕產業開始興起。有媒體以尋找代孕媽媽的名義聯繫到國內的一家代孕機構,代孕費用是“全包65萬,選性別的話是85萬,想要雙胞胎或龍鳳胎再加10萬,但不能保證成功。”
“包生男孩”這項服務非常殘忍,一旦發現胎兒是女性,就要人流強行打掉。
除此之外,為了加速代孕週期,國外的非正規診所會規勸代孕媽媽們使用剖腹產。剖腹產的一大優點就是可以人為干預分娩時間,風險也相對可控。
為了提高懷胎的成功率,在植入胚胎時,診所醫生一般會選擇多胞胎植入。這是一個風險與收益並存的選擇。多胞胎提高了孩子出生的可能性,但同時也有難以分娩的問題存在。
此外,代孕媽媽還會面臨懷孕帶來的更多風險,如宮外孕、流產、羊水栓塞、感染、大出血等。
在倫理上,代孕這個過程涉及到夫婦、代理孕婦三個人,孩子的親生父母不好定義。有的國家認為分娩者為母,提供胚胎的夫婦只能為養父母;有的國家則認為提供胚胎的夫婦為父母。如果其中一方不遵守契約,孩子的監護權將存在爭議和糾紛。
在我國法院的判決中,一般根據生育分娩確定孩子的母親,就是誰生的就是誰的,而不是根據卵子的提供確定孩子母親。
代孕 的問題,是科技發展給人類帶來的煩惱,本質上也是人權問題。當生育能力變成一種商品,不僅僅是代孕者的權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嬰孩的人權也會受到嚴重的威脅。
更嚴重的後果是,代孕將使那些低社會地位、低收入的女性淪為生育機器,阻礙性別平等;市場效應還會讓代孕的價格病態上漲,讓真正無法生育的夫婦難以負擔費用。
代孕不應該成為一項商業服務。即使在合法國家,有極少部分人真的有代孕需求,它也應該成為一種透明、健康、尊重三方意願的選擇,同時,為了女性的權益,這樣的行為必須得到國家政府部門的嚴格監管。
我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滿足自己為人父母的願望,也希望每一個孩子都可以在陽光下快樂地成長,但滿足這些願望的途徑,絕對不應該是商業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