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堅決反對代孕_風聞
秦相冯去疾-请关注我的西瓜视频账号:悠悠一评2021-01-20 03:20
鄭爽涉嫌代孕這個事情可以説鬧得沸沸揚揚。不討論鄭爽是否涉嫌違法,我只想討論一下代孕的問題。
很多時候都喜歡把代孕與賣淫聯繫起來看,比如@不寫影評梁鵬飛 的這篇文章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450252&s=fwtjgzwz
但是就我個人看來,我認為代孕不僅僅是所謂“出租子宮”,而是人口買賣。這個人口買賣涉及到兩個方面,一個是涉及代孕媽媽的可能人口買賣,一個是涉及孩子的必然人口買賣。
先説涉及孩子的必然人口買賣。
部分西方國家比如俄羅斯等,代孕媽媽是擁有着對孩子的監護權的。但是我相信對於大多數人來講,代孕媽媽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應該是默認要切斷的。即孩子出生後或到一定年齡之後,和代孕媽媽再無任何瓜葛。那麼如何做到沒有瓜葛呢?錢。幾十萬給到代孕媽媽手上,約定的時間一到,孩子就跟你沒關係了。因為沒有孩子和代孕媽媽的最後切割,整個流程就完不成,對於購買者來説往往是後患無窮。
表面上看,是購買者租代孕媽媽的子宮給自己懷孩子,但是實際上是購買者從代孕媽媽手中買走這個孩子,只不過這個孩子和購買者之間存在血緣關係。
同理,購買卵子進行試管嬰兒的代孕也是一樣。購買者的目的最終都是要得到那個成熟的嬰兒,如果沒有這個目的,則整個代孕將不復存在。
所以在我看來,代孕只不過給買賣孩子換個詞彙罷了,只不過是對買賣孩子加了一點限制條件:要有購買者的血統。
代孕的過程,就是用錢去買代孕媽媽的孩子。而我們稍微類推一下,既然錢能買代孕媽媽的孩子,那麼為什麼不能買普通媽媽的孩子?為什麼不能買普通父親的孩子?為什麼不能買普通父母的孩子?這之間,真的有本質區別嗎?
開放代孕,就是和開放買賣孩子,一紙之隔。
再説涉及代孕媽媽的可能人口買賣。
對於妄圖一些洗白代孕的人來説,他們經常用的理由就是代孕是自願的。沒錯,目前來看,至少在發達國家或較為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可能代孕媽媽是自願的。但是一旦合法化,就必然徹底產業化,屆時逼良為娼那都算是組織者有良心了。
比如説乞丐,有個説法叫採生折割。什麼意思?組織者把本來是全乎人能勞動的,抓起來,折磨成殘疾人,讓他去乞討,而錢幾乎全都落到組織者手中。同時這些組織者往往有一定勢力,即便是家人認出了乞丐,也往往不敢相認,不敢幫助。採生折割的手法異常殘忍,被害者往往被折磨的精神失常,體弱多病,一旦失去價值,組織者將會把他們直接拋棄或者殺死(這個可能還算痛快的),毫不把他們當做人看待。
同樣的道理,逼良為娼好歹還得留着人的那點屬性,而代孕,只要代孕者不蠢到懷孕的時候滿世界亂竄或者捶肚子導致流產,代孕者有多聰明,很重要嗎?
對,越聰明價越高,可是總有買不起價高的吧。那麼買不起價高的人會怎麼樣?買價低的,價低的可就不需要那麼聰明瞭吧。
事實上以前破獲的一些案件,可以窺探出一旦代孕合法化或者擴大化之後的必然結果。
一些落後地區,存在着一種對智力障礙女性的買賣,花錢買過來,就為了懷孕留個種,生了就扭頭賣掉,下一家接着來。根據我的記憶,似乎也存在對正常女性的如此行為。
其實這不就是代孕的原始階段嗎?對於一些落後地區的人來説,不需要多聰明,留個種就行。而直接買賣智力障礙的女性多低的成本啊。
同樣的道理,聰明的女性就不能直接拐過來嗎?就非等自願的?只要控制住了打通了關係我説是自願的,誰能説不是?
一旦代孕合法化,那就是拐賣人口又多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同時,我們都知道奧卡姆剃刀,如無必要勿增實體。無論任何羣體,是不是LGBT,真的想要孩子,完全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收養,有哪裏需要代孕來滿足所謂的“想要個孩子”的心理?現有體制之下完全可以滿足想要孩子的慾望,多一個代孕有什麼益處嗎?反而會增加社會治理成本等。
無論是基於道德倫理還是基於功利主義,代孕從來都是一個負面意義遠大於正面意義,正面意義無限趨近於零的東西。我希望那些洗白代孕、鼓吹代孕的人,少説兩句,給自己積點陰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