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影視明星和歌手徵收99%累進所得税的合理性論證_風聞
吟游诗人-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2021-01-21 22:03

這幾年吃瓜羣眾接連吃了不少大瓜。但在吃瓜之餘,吃瓜羣眾也發現影視明星和歌星這個羣體賺起錢來好像非常地容易。某冰冰很輕鬆地交齊了8.8億的税款+罰金;這幾日因為代孕棄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某爽也被曝出身價上億。為什麼這個羣體掙錢那麼容易?而且,這個事實對其他行業的勞動者而言,顯然也有失公平。
為了實現社會羣體收入的相對公平,我國對國民是按收入水平徵收調節税的。當前中國的個人調節税的徵收模式是這樣的:
級數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 所得額預扣率
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可以看到,國家還是有所保留的。個人收入再多,國家收取的也不超過50%,説明國家還是挺尊重個人的勞動的。個人憑才能掙到的錢,國家還是認為個人應該拿大頭。
但是我以為,針對影視明星和歌星這樣的羣體,國家有理由進一步提高税率。在個人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後,哪怕達到99%也可能是合理的。為什麼這樣説呢?
在闡述我的理由之前,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故事。這個事是我在20多年前聽説的,我記得那時候還是用MODEM通過電話線撥號上網的年代。(在撰此文前我又搜索了一下,沒有能夠找出那篇文章。畢竟時間過於久遠了。但邏輯是成立的,不用擔心我杜撰。)
內地有十幾億人,迴歸以前香港的唱片不能合法進入內地市場。1997年,香港迴歸。迴歸之後,中國內地廣大的市場就突然對香港開放了。香港的幾個唱片公司將已經在香港市場完成銷售多年、只在倉庫裏落灰的多年前錄製的唱片母帶拿出來重新複製了大量唱片(其實是卡式磁帶)投放大陸市場,獲得了空前的銷售額——是香港市場的十倍以上。一張唱片從製作到銷售,本來是有很多過程的。起碼要從作詞作曲起步,再經樂隊演奏和歌手演唱,反覆錘鍊成熟之後錄製母帶再複製唱片投放市場,成本很高。但這一次,前面的步驟都省了,只是簡單地複製了一下,就賺取了空前的利潤。
反覆思考這個案例之後,我的認識是這樣的:
一件商品的生產成本可以分為兩部分:生產第一件的成本,和複製一件的成本。
譬如一份報紙,要製作完成,要派記者去採編新聞,這個過程中會產生記者的人工費用、器材費用、旅行費用、食宿費用等等。新聞採訪完成後,還有後續的編輯、排版、製版等步驟(我不是這行業的專業人士,作為外行列舉一下,內行莫笑),另外還有采購印刷機等工具開支。等上述所有步驟都完成之後,開支印刷機,可以印刷第1份報紙。也就是説,要製作第一份報紙,成本就是上述所有成本之和。
如果要再複製一件呢?只需要開動印刷機,新增成本只是一張紙、一點點油墨,和印刷機消耗的一點點電。
在上面的香港唱片公司的例子中,在他們完成香港市場的銷售之後,前面的所有成本都已經賺回來了。再複製一份唱片的話,只需要一點點微不足道的複製的成本,售價幾乎就是純收益。也就是説,對於這一類複製成本很低的產品,其利潤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市場的大小。
譬如,韓國有5千萬人口,中國有14億人口。那麼,一個韓國歌星製作一首歌,與一箇中國歌星製作一首歌,假設這兩首歌在各自社會的受歡迎程度相當的話,韓國歌星天然具有5千萬國民可能成為購買者,中國歌星天然具有14億人成能成為購買者。韓國歌星與中國歌星製作一首歌的成本是相當的,在質量也相當的情況下,收益竟然有28倍的差距!
一個作品取得成功,作者本人的才華和努力當然是重要的,但市場的影響似乎也不容忽視。
特別是電子信息時代的到來,讓信息類的產品的複製成本無限接近於0。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中國的影視明星和歌星依託中國的大市場賺取了超額的財富。
但中國的大市場並不是他們的功勞,而是中國曆經五千年艱辛發展壯大的結果。如果我們認真地追溯一下的話,遠至治水的大禹、統一六國的秦皇、歷代維護大一統帝國的漢武、唐宗、宋祖,驅逐韃子的朱元璋,建立新中國的毛主席,以及他們帶領的千千萬萬的工人農民和戰士,都為這個超級大市場作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這個超級大市場帶來的超級收益應該由全體國民平均享有,而不能簡單地歸於影視明星或歌星個人。
有鑑於此,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可以繼續深化一下個人所得税的累進税率,對於更高收入的人羣,可以執行更高的税率。達到一定高度,税率高達99%都是合理的。
我個人覺得,如果國家這樣做,對影視行業的健康發展也是有利的。現在的情況是少數頭部明星賺取了投入這個行業的大量資金,業界就沒有更多的資金投向二三線的演員,導致他們處於一種非常窘迫的處境。如果國家對高收入的頭部明星收取高税率的所得税,會導致投資方繼續給少數明星超高報酬變成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他們會考慮將更多的機會留給其他急切尋求機會的二三四線演員。(譬如,假如國家對年收入過千萬的人徵收90%的税率的話,投資方給演員100元,演員實際落袋的只有10元。這樣的投資對投資方而言就變得極不划算,演員個人也會缺乏繼續接戲的積極性。)
這樣,不僅可以讓演員們的收入水平變得更加公平,我們的熒屏也可以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當然,這個邏輯同樣適用於歌星,小説作者,等等。他們的產品也有同樣的特點。我不太確定這個思路會不會影響到那些試圖通過996謀求超高收入的一些人。如果會影響到的話,也確實可能打擊到他們996的積極性,但對他們的健康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