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家人拋售房產跑路,亂港派慌了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1-01-21 09:08
國安法利劍出鞘,指揮策劃者陸續受到法律制裁。在撥亂反正的大氣候下,斷了外國資金的支持,亂港派內部掀起一股“跑路”風潮。
據港媒《星島日報》1月19日報道:黃之鋒 的父母及弟弟日前已離港前往澳大利亞。 黃之鋒因為2019年6月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證據確鑿被判入獄,目前在石壁監獄服刑。

黃之鋒父親黃偉明,原籍廣東,小學時因為就讀於宗教學校,思想極端。目前是亂港組織“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的召集人,該組織之前也曾多次發動反政府集會,但因未得到亂港大台的支持,沒引起多少關注。自己沒啥成就,就把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在其培養下,黃之鋒以甘當漢奸、分裂國家為榮耀,由一個普通香港兒童成長為港毒頭目,二度入獄。
《星島日報》記者聯繫黃父求證搬家一事,對方以“不方便”為由拒絕回應。其實,也相當於是默認了。

據報道,黃偉明2007年以415萬港元(按照現在匯率為347.1萬人民幣),購入香港海怡半島一個實用面積約633平方英尺(58.8㎡)的住宅,去年底(黃之鋒入獄前後)以819.7萬港元賣出,尺價15482元(約人民幣14萬/㎡)。由於是拋售,這個價格低於市價約一成,所以快速脱手。
中國香港是法治社會,黃之鋒再有滔天罪行,也罪不及家人。即使是亂港派,其家人只要沒被追究法律責任,也有移民的自由。出售房產選擇去新冠病毒有感染自由的五眼聯盟,是他們的理想,我們祝福他們早日體驗西式民主。
有趣的是,同為亂港派的其他頭目,也紛紛被曝出在賣房套現。

1月17日,原黎智英頭馬,老牌亂港分子李卓人突然降價百萬,快速拋售住宅。
港媒東網新聞報道,李卓人出售其美孚新邨的自住房產,該房產實用面積827平方英尺(76.83㎡),以1000萬港元(840萬人民幣)轉手,尺價約12092港元(約人民幣10.93萬/㎡)。房產中介表示,成交價低市價約10%,該房子價值1053萬至1107萬港元之間,其相當於降價百萬快速賣房。被曝光後,李卓人解釋賣樓是因對樓市沒有信心,所以和老婆選擇租樓居住。
而與黃之鋒家人不同,李卓人是負案在身的嫌疑人,其因多次組織和參加非法遊行而被拘捕。李曾自稱,自己目前因4次集會總共被控9宗罪名。由於你懂的香港法律制度,即使這麼多罪在身上,其也還在保釋中。
之所以叫黎智英頭馬,是因為李卓人多次被曝出為黎智英洗錢的醜聞。根據2014年的一封關於壹傳媒黎智英的捐款密件及其後披露的資料顯示,黎在2012至2014年間,最少分2次向李秘密捐款合共150萬港元,李事後聲稱他只是代其所在的工黨收取款項,不涉個人利益,因此無須申報。不過,李其後再被揭將其中一筆50萬港元的捐款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户。
黎智英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無端端為什麼要轉給李卓人?還不是借李卓人掌控工黨的便利,將大老闆的錢轉成能給亂港馬仔發工資的錢。這種秘密交易,曝光的就100多萬,沒曝光的只多不少。

無獨有偶,李卓人被曝出賣房的第二天,黎智英另外一個馬仔林卓廷也因賣房套現被港媒關注。
當年帶領“鄉黑勇武團”襲擊元朗圍村,被村民“ 反殺 ” 的港毒打手林卓廷,現在身份是最大亂港政黨香港民主黨的副主席。 其已於上週賣出自住的房產沙田翠湖花園(這個位置比較偏)3房1102平方尺(102.37㎡)連車位住宅,成交價1268萬港元(1062萬人民幣),低於市價約一成。該房產 他在2009年買入,當時是552萬港元,即帳面升值716萬港元。
在港媒追問下,林卓廷稱香港的“政治寒冬”還很漫長,加上官司纏身,要應付沉重的律師費,並須為家人生活費及子女升學費用做打算,當中16歲兒子擬先行赴外國留學,故決定賣樓。他強調個人不會離港,套現“走佬”之説錯誤,“無打算離開,不會離開,亦離不開,旅遊證件已遭扣起。”
林卓廷現時最少身負5宗刑事案件、面對8項控罪,包括2019年7月21日帶隊襲擊元朗的“暴動罪”,及參加非法“ 初選 ” 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等。

與李卓人一樣,就算是準備跑路,也不能光明正大的承認。他們同夥許志峯已經做了示範,到了丹麥還滿口謊言堅稱自己不是外逃,把家人孩子一起帶到歐洲後,才承認外逃的事實。
他們這些掩耳盜鈴的舉動,也引起了香港社會的嘲笑。
身為香港大律師的龔靜儀就在臉書發貼,嘲笑到“你又賣樓、佢(他)又賣樓,跟住又輪到邊個(誰)會賣樓?”諷刺亂港派陸續賣樓套現,不知有何意圖?
香港網民就比較放得開,評論林卓廷一定是“着草”(穿草鞋逃跑),笑言哪個“跑路”前承認自己準備“跑路”?

還有網民祝福他們,賣了房子,然後搬入赤柱監獄住,可以省不少錢。還有網民提醒執法部門,近來要留意下碼頭、公海,預料林卓廷和李卓人可能坐同一條船出海“走佬”。更有網民呼籲各銀行趕快凍結他們的賬户。
執法部門嘛,不用擔心,內有香港水警,外有廣東海警。前幾個坐快艇偷渡的,現在還在接受社會主義法治再教育。

那麼多亂港派賣樓套現,肯定不是他們説的正常現象。要外逃,轉移資產是一個目的,其實向外國移民部門表決心,也是另外一個目的。我們來參考下另外一個故事。
“黃絲”入境英國不滿被種族歧視。
國安法實施後, 因為身上不乾淨, 有 想移民英國的“黃絲”在臉書上大吐苦水稱: 一家人入境英國倫敦時,被出入境人員連珠炮般發問,包括“入境前僅僅預訂兩週airbnb(民宿),之後要住哪兒? 是不是已經賣了香港房產?六個月內會不會回香港? 以及太太何時辭職?之前工作的公司是香港公司還是外國公司”。 “黃絲”稱遭到了當地黑人海關工作人員“完全是種族歧視”的極度不友善對待。
從這則報道中,可以看出是否賣掉房產,是英國移民部門的一個參考因素。別看這些亂港頭目在香港人五人六的,還時不時説認識哪個外國高層,但是隻要離開香港,他們就什麼也不是。英國普通民眾關心與中國關係,但是不怎麼關心香港問題,這種情況在移民部門工作人員身上也一樣。亂港派申請移民時就和普通移民者一樣,將成為“食物鏈的最底層”。普通港人可能還不知道,但亂港派自己可是心知肚明。

林卓廷、李卓人可能本人不敢偷渡,也沒法坐飛機外逃,但是其家人可以先申請移民。如黃之鋒父親一樣,帶着資金和無房“投名狀”到外國。只要不感染新冠病毒死掉,起碼還能混得三餐温飽。二人雖然負案在身,但是按照香港法律,就算是未來判刑也不會判得很重,坐兩三年牢出來,也能以“自由身”申請家庭團聚,相對容易獲得批准。
相信暗中賣房的,不只以上説的三人,説不準明天又曝出誰來。知道破壞香港必被嚴懲的亂港派,現在想到的出路就是外逃。
對於亂港派,要重新轉變他們已經形成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變成愛國愛港者,成本非常高。對於這些“ 獨 ” 素,要香港社會自己消化,需要很長時間,很大成本。
這麼想起來,如果能有個出口,亂港者有罪的在港服刑,其他“ 獨 ” 素排出體外,讓他們失去破壞香港的土壤,在海外接受帝國主義鐵拳的再教育,對香港社會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