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憑一方拿出的證據,就開始搞網絡暴力,忘了杭州女生小吳那件事了嗎?_風聞
吃嘛嘛香-你才想多了,我是吃多了。2021-01-22 14:43
【本文由“小飛俠杜蘭特”推薦,來自《鄭爽撞到了什麼槍口?》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林理那你倒是把回的來的證據拿出來啊,鄭爽要是有這個證據早就拿出來了,粉絲也可以集火攻擊對方“渣男”,問題是她沒有啊,呵呵
為什麼要把證據拿給你?又不是在跟你陳堂證供。
而且你説得很清楚,當事人拿出證據,就可以要粉絲“集火攻擊”對方,可見你只是看熱鬧不嫌事大,只是想追逐一場又一場的網絡暴力盛宴。
多少網絡暴力,因你這種人而起。
之前28歲的杭州女生小吳,在自家門口取快遞,遭遇好事者偷拍編排擴散,許多網絡暴民也是沒有任何調查,立刻圍上去口誅筆伐。雖然小吳後來報警,事實得到澄清,肇事者受到懲罰,但是小吳自己被企業勸退,再找工作也遇到困難,精神上也受到傷害。小吳男友也因為反抗而被辭退。這些網絡暴力對當事人的傷害,無法挽回也無法向大多數加害者追責。
可能有人要説我拿這個例子類比不恰當。第一,小吳道德上沒有瑕疵,而鄭爽不一定;第二,小吳不是公眾人物,而鄭爽是。
但我要問一句,**即使一個人有道德瑕疵,就應該遭受網絡暴力嗎,遭到的暴力又該以什麼為限呢?如果暴力錯了,又有什麼補救呢?**至於公眾人物與否,公眾人物難道人格比普通人低嗎?難道應該少受法律的保護嗎?
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確定的事實證明鄭爽違法,代孕明確不違法,棄養更加只是男方單方面的錄音,目前唯一確定的事情是鄭爽與張恆有經濟上的糾紛,法院基於雙方提交的證據,是作出了有利於鄭爽的判決的,我個人信任中國的法律和法官,多於網絡審判。
在網絡暴力的過程中,你們問,當事人為什麼不“自證清白”?請問,在鋪天蓋地的道德審判,甚至政治鬥爭面前(是的,很多人談論這個話題時已經上綱上線到階級矛盾了),當事人有什麼機會“自證清白”?難道當事人的自辯,不是隻能激起更大的破壞慾嗎,難道不是讓暴力者的批鬥更津津有味嗎?
那樣的時代剛剛過去不久,很多人即使沒經歷過,想必也聽説過。
魯迅説,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耶穌説,“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先打她”,從100年前看殺頭和圍繞孔乙己取笑的中國人,到2000年前的猶太人,人類社會中,看客一定是多數,這也是客觀規律。
議論紛紛的看客聚集之地,有識之士也只好沉默,甚至一些對網絡輿論承受度低的作者,也會離開。這或許不是觀網的初衷,因為觀網只是互聯網的一部分,並不是什麼特別的淨土。
但是,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所有人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