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在日本留學時租過房,我也感覺原作者被人坑了_風聞
硬盘硬 软件软-2021-01-22 08:45
【本文來自《那位在日本月月交保證金的朋友,你可能被騙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當年在日本留學時租過房,這麼多年過去了,現在怎麼樣不太清楚。不過,之前另一篇置頂文章中作者所説的月月交保證金的説法,如果不是道聽途説,我也和這篇文章作者感覺一樣,被人坑了。
保證金就是押金,在關東多稱“敷金”,在關西多稱“保證金”。和國內一樣,在首次籤租房合同時,一次性付給房東,大多是1到2個月。(有些高檔房屋要交3到6月房租的押金)
不過,關西的保證金裏有時含禮金了,所以退房是,禮金部分是不退的。關東地區,禮金單獨交,所以退房時退押金。
作者説,押金在退租的時候一般會扣50%,也就是一半的房租。如果是在關東地區,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房客一定要堅持一下,爭取全退。一般退房時,中介都會説房屋需要恢復原狀,所以押金不退或只能退一部分,但這是行業惡習,大多是在賭房客不懂,或者性格上怕麻煩,而日本人性格恰恰是怕麻煩的多,所有才有這個行業惡習。
根據日本消費者法律,房屋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退房後的更換榻榻米等設施,以及清掃房間,都是房東的義務。這部分費用都包含在房費裏了。押金根據日本民法第622條,主要是用來當房客違約不付房租時,充當房費的。
我和幾個朋友都碰到過,中介忽悠説要換榻榻米,所以押金不退,但只要你懂,並據理力爭,基本上都回全部退回的。中介本來就是在忽悠,所以看到你懂,或是那種有理就要堅持的人,基本上馬上就退了,因為中介反而怕有麻煩了。
但是,如果你是類似抽煙把榻榻米燒了,或是未經房東同意隨意拆卸屋內設施,並造成損壞的,這個是要用押金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