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女子黃河邊輕生,由於害怕拉8歲女童下水:“有人陪,我就不怕了”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21-01-24 14:21
自殺者有心了結生命,但在跳河的一瞬間,她害怕了,心想“如果有人陪我死,我就不怕了”。在自殺瞬間,自殺者死死拽住無辜的小女孩……這無疑是一起悲劇,但自殺者的行為卻觸犯了法律。1月21日,記者獲悉,甘肅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自殺者批准逮捕。

資料圖
生活不如意 她想自殺
2020年12月21日,冬至。家住隴南的朵朵(化名、8歲)因為連日來腸胃不適,被父母帶到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門診就診檢查。
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的住院樓上,李恆(化名)身患膽管癌接受化療。身邊陪護的妻子張某某神情呆滯、兩眼無光。自從得知丈夫的病情後,她整天心亂如麻,丈夫前期治療已花光了家裏所有積蓄。她懊惱沒錢為丈夫治病,更惶恐丈夫的病無可救藥。想到兩個兒子都還沒娶媳婦,自己幾年前也出過車禍,張某某覺得自己這一生總是與苦難和厄運相伴。那幾天,總有個念頭縈繞在她腦海,那就是死,她不止一次向同病房的其他陪護家屬透露這可怕的想法。
朵朵的檢查結果下午才能出來。午飯後,父親決定一家人去黃河邊玩玩。父親帶着朵朵在河灘上撿玩石頭,母親在河堤上給父女倆拍照,三人很是開心。
丈夫李恆因長期病痛折磨,枯瘦如柴,張某某想給丈夫買點水果。在去買水果的路上,她倚在河堤護欄邊望了望黃河水,走下河堤,向河灘走去,她想死。下水那一刻,張某某既想死又怕死,她急於解脱又缺乏勇氣,踟躕片刻,邪惡且愚昧的張某某突然產生這樣一個想法:“找個人和我一塊兒死,我就不怕了!”這時,張某某看見了朵朵。
爸爸奮不顧身 救下女兒
“突然有人從身後抓住我的頭髮和羽絨服的帽子,把我拖到黃河水裏面,我身上全濕透了,大喊‘爸爸救我’……”回憶起當時的情景,朵朵心有餘悸。“爸爸衝過來把我往岸邊拉,但是那個拖我下水的人一直不鬆手,還用手按住我的脖子往黃河裏壓……我爸爸見那個人不鬆手,就把我穿的羽絨服拉鍊打開,那個人又拉住我脖子上電話手錶的繩子,把我往黃河裏拖,我想辦法把電話手錶的繩子從脖子上取下來,爸爸抱住那個人,我才掙脱出來,爬到岸邊媽媽身邊 ……”
朵朵和母親的呼救聲引來救生艇和搜救員,張某某被救起。被救上岸後,一心赴死的張某某趁人不注意又一次撲向水裏,又被救上岸。
涉嫌故意殺人 張某某被批捕
該案發生後,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第一時間立案,經偵查以張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張某某產生自殺念頭,在準備結束自己生命時,臨時起意,拉拽他人同自己一起跳河。黃河水流大,暗流密佈,且正值隆冬時節,河水冰冷刺骨,張某某將年僅8歲無自救能力的被害人強行拉入水中,主觀惡性深,且被害人隨時都有痙攣、被水捲走、嗆水窒息等失去生命的危險,其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明確。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強行拉拽被害人過程中將被害人頭部往水裏按,意圖使其嗆水窒息,在被害人父親營救過程中,張某某拒絕鬆手,被害人父親最終脱下被害人羽絨服才得以脱險。其後,犯罪嫌疑人又緊緊抱住被害人父親的腿再次將被害人父親往深水處拉拽,上述一系列犯罪行為形成欲致他人死亡的客觀行為。被害人朵朵被父親營救,屬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因素致使殺人目的未能得逞,屬殺人未遂。因此,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張某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我國刑法並未規定自殺有罪,但故意殺人罪無疑是刑法規定的最重的罪名,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命至上,生命是刑法所保護的最重要的法益,任何人都沒有理由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張某某的行為讓自己身陷囹圄,使自家本來千瘡百孔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也給朵朵一家人造成巨大的心靈創傷,對於幼小的朵朵來説,遭受了面臨死亡的恐懼,需要多久才能被治癒?
來源: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