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叔説】“草包支書”一出口,警察銬上就帶走?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2021-01-27 19:20
一
與人起了爭執,甭管佔不佔理,千萬別罵人家是“草包”。
為啥?
在貴州省畢節市某小區居住的任女士,因小區業委會未召開業主大會、擅自讓新物業公司通過試用期,在微信羣裏與社區支書劉某起了爭執。
劉支書的語氣很強硬:“開不開業主大會、怎麼開是業委會的事。”任女士氣不過,就罵劉支書是“草包支書”。
誰料被安了“草包”之名的劉支書一不解釋,二不解決,反手就使出了報警“絕殺”。之後,任女士被畢節市有關執法人員用手銬從貴陽銬回畢節,並被行拘3日。
此事被捅到網上後,一下引得羣情激憤,大家幾乎一邊倒地站在任女士這邊。
道理很明顯,罵人“草包”固然不對,但至於動用警力,大老遠地跨市拘人嗎?如果罵一句“草包”就要被拘,那麼全國警力增加10倍、20倍都不夠用,拘留所恐怕得擴建。
從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看出,拘留任女士是因其在微信上發送“看看這個草包支書怎麼説的”等內容,“公然侮辱劉某”。
從法律上説,侮辱、誹謗案件一般屬於自訴案件,應當由公民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有在侮辱、誹謗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時,公安機關才能按照公訴程序立案偵查。
很明顯,一句“草包”絕對與“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扯不上關係。既然於法無據,當地警方給出了新説辭——“以防意外”。這就不可理喻了。
好在,有關部門很快認識到了錯誤。畢節市公安局1月26日深夜發佈通告,依法撤銷對任女士的行政處罰決定,涉案派出所所長及辦案民警被停職調查。
畢節市公安局通報截圖(圖源:畢節公安)
二
島叔之前做過一篇報道,某建築工地的建材被盜,損失約為7萬元,島叔陪事主去派出所報案,民警不予理會,讓我們去找刑警隊。
到了刑警隊,刑警説:“你是老闆,你僱的人把你的東西拿走了,這叫侵佔財產,不是盜竊。”於是又讓我們找經偵大隊。
經偵大隊的警官很細緻地解釋了他們的權責範圍:“你是有限公司嗎?你是法人代表嗎?你們之間有合同嗎?你就是個包工頭,涉事人員是你僱來的,材料是你個人的,這不是職務侵佔,而是個人侵佔,這不歸我們管,我們只管企業裏的經濟犯罪。”語畢,將我們推給了法院。
而當我們以為終於找對了門路,法院工作人員卻澆下冷水:“他這算偷盜,你們怎麼不報警?”
出了法院,事主再度撥通110報警,對方稱需要時間對報案材料進行甄別,一直等到稿子見了報,警方才給立了案。
**損失7萬元的事,沒處解決;一句“草包”,警方卻跨市拘人。**很多網友都碰到過“立案難”的問題,沒想到劉支書這麼容易辦成了,不得不讓人懷疑她在公安局有關係。
的確,當地警方在通報中提及劉支書的前夫趙某系七星關分局民警。這背後是否存在辦人情案、關係案、濫用警力的問題,需要繼續深入調查。
任女士相關聊天記錄(圖源:澎湃新聞)
三
社區的黨支部書記,負責的事情都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因為工作沒做到位、做得不恰當,被羣眾批評了,書記應該怎麼做?是像劉支書那樣趕緊報警,還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島叔想起了毛澤東捱罵的故事。
1941年的一天,陝甘寧邊區雷擊不斷,一位老農的毛驢被雷劈死。這位老農逢人就説:**“老天爺不開眼,響雷咋不劈死毛澤東?”**邊區保衞部門想拘捕那位老農,卻被毛澤東制止了。
毛澤東説:“羣眾發牢騷,有意見,説明我們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聽到羣眾有議論,尤其是尖鋭一點的議論,就去追查,就要立案,進行打擊壓制。這種做法實際上是軟弱的表現,是神經衰弱的表現。我們共產黨人無論如何不要造成同羣眾對立的局面。”
罵人罵到死,不是比“草包”狠多了?毛澤東經瞭解後得知,老農罵人是因“邊區政府徵收公糧太多”,於是馬上着手改進,為羣眾減了負。這麼一來,農民負擔減輕了,生活改善了,黨羣、幹羣關係以及軍隊與地方的關係也更密切了。
如何對待羣眾的批評,正確的做法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