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觀察 | 美國的制裁手段到底有多少?【走出去智庫】_風聞
走出去智库-走出去智库官方账号-2021-01-27 19:00
走出去智庫觀察
雖然拜登政府沒有特朗普對中國強硬,但卻存在相同之處,近日美國新任財政部長耶倫表示,將全面審查特朗普對華貿易的政策,包括分析中國落實第一階段貿易協議的情況,“絕不能允許中國違反美國的制裁”。
走出去智庫(CGGT)觀察到,美國經濟制裁法律體系主要是由國會制定的法律、總統頒佈的行政令和國務院與財政部等部門制定的條例組成,財政部是重要的管轄機構之一。目前,全球有超過6000個實體和個人被列入制裁名單,一旦被列入美國製裁名單,受制裁者就陷入了一個無形無影卻又無處不在的制裁大網。
美國都有哪些制裁手段?由哪些部門管轄?今天,走出去智庫(CGGT)刊發關於美國製裁的介紹文章,供關注美國製裁和合規管理的讀者參考。
要 點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1、實體名單和軍事最終用户名單是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的兩項制裁手段,也是首次同步更新,未來這種情況將繼續。
2、軍事最終用户名單管控的是貿易環節,而國防部的“軍單”主要涉及的是投資禁令,國防部只負責發名單,但具體由美國財政部操作。
3、美國的制裁手段共計十四項,由美國商務部管轄的“黑名單”有四項,由國務院管轄的“黑名單”有兩項,由財政部管轄的 “黑名單”有八項。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2021年1月14日,美國商務部、國防部、財政部發布多條公告,將多家中國企業納入實體名單、軍事最終用户名單和非SDN中國軍事公司名單。
美國商務部
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將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oration Ltd.)納入實體名單,將北京天驕航空產業投資有限公司(Beijing Skyrizon Aviation Industry Investment Co., Ltd.)納入軍事最終用户名單。
BIS對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實施出口大部分EAR物項需要申請許可,對於許可實施推定否決政策(即不批准),不適用許可例外;但37個税號下的石化產品以及與A:1國家組(基本為瓦協成員)組建、非南海經營的合資公司持續運營所需物項除外。對北京天驕航空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出口47類物項實施許可審查推定否決政策,不適用許可例外。
**實體名單和軍事最終用户名單是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的兩項制裁手段,也是首次同步更新,未來這種情況將繼續。**對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的許可審查政策可以看出管制的外交屬性和雙重標準。
美國國務院/財政部
美國國防部根據經修訂的199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1237條的法定要求,再次將9家中企列入中國軍事公司名單,實施投資限制。這是本文要説明的第三項制裁手段。根據13959行政令及修訂後的行政令,美國投資者需在2021年3月13日(納入60天后)到2021年11月13日(納入365天)之間出售所持中國軍事公司的股份。自2020年6月以來,美國國防部已將累計44家企業列入中國軍事公司名單。
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發佈“中國軍事公司名單”通用許可證2及關於第13959號行政命令“解決中國軍事公司證券投資威脅”的常見問題解答(FAQ),截止目前已發佈13個類似解答,可見美國金融行業對特朗普中國投資禁令的困惑,紐交所摘牌中國三大電信企業一事的前後反覆就是縮影。
“軍事最終用户”名單與實體名單的區別
實體名單是BIS用來限制向實體(含自然人、組織、公司)出口、再出口和轉移(國內)管制物項,原因是有可能參與違反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
軍事最終用户名單則是通知出口商、再出口商和轉讓人,向所列實體(以企業為主)出口、再出口或轉讓(在國內)指定物項的許可要求,即需要向BIS申請,獲得許可後方允許開展貿易。美國政府針對其所謂的敵對方--中國、俄羅斯或委內瑞拉,上述國家實體可能將從美國獲得的物項轉變為可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敵對國的“軍事最終用途”或提供給“軍事最終用户”,這是美國不允許的。
被納入美國出口管制實體名單後,企業將無法獲得美國出口管制所有列管物項;而“軍事最終用户”名單隻涉及“軍用”,且只適用進口美國47項特定物項時使用。
商務部“軍事最終用户”名單與國防部/財政部“中國軍事公司”名單的區別
軍事最終用户名單管控的是貿易環節,而國防部的“軍單”主要涉及的是投資禁令,國防部只負責發名單,但具體由美國財政部操作。
2020年12月28日,OFAC發佈了一份新名單,即中國軍事公司名單(NS-CCMC),載有在第13959號行政令中或根據第13959號行政令被確定為中國軍事公司的實體名稱以及其他標識信息。
2021年1月8月,OFAC更新中國軍事公司名單,新增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目前美國紐交所已將三家電信公司摘牌,標普道瓊斯指數將從受影響指數中剔除中國海洋石油的美國存託憑證(ADR)和H股。
其他制裁手段還有哪些
1.由美國商務部管轄的“黑名單”中有四個,本文前段提到實體名單和軍事最終用途名單是兩項手段,拒絕人名單和未核實名單(也稱未經驗證名單)是本文暫不展開介紹的第四、五項制裁手段。
(1)被拒絕人名單(Denied Persons List)——美國商務部BIS根據被拒貿易方名單,禁止同此名單上的個人和實體進行任何美國物項的出口、再出口或境外轉移。
(2)未核實名單(Unverified List,UVL)——美國商務部BIS向UVL名單所列的採購商、中間收貨人、最終收貨人或最終用户出口、再出口或轉讓美國原產物項時,不得享受任何許可例外,且必須出具“UVL聲明”。
(3)實體名單(Entity List)——美國商務部BIS向此名單上的個人和實體出口、再出口或國內轉移任何美國物項均需取得BIS的特別許可,不適用許可例外;許可申請審查將依照該條目中註明的審查政策及EAR其他相關條款規定。在部分企業設立特殊履約協調人,完成合規審計報告。
(4)“最終軍事用户”名單(MEU List)——美國商務部BIS已發佈兩次,中國有新增,俄羅斯有撤出,目前59個涉及中國、43 個為俄羅斯“軍事最終用户”。
2.由國務院管轄的“黑名單”有兩項,是本文要介紹的第六、七項制裁手段。
(1)防擴散名單(ISN)——美國國務院國際安全暨防核武擴散局對被認為從事核擴散活動的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2)AECA禁止名單——美國國務院國防貿易管制局(DDTC)禁止直接或間接參與國防物品出口的實體和個人,包括技術數據和國防服務。
3.由財政部管轄的 “黑名單”有8項,其中非SDN中國軍事公司前面已經提到,其餘7項也是美國的制裁手段(與前文合計共十四項制裁手段)。
(1)特別指定國民名單(SDN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制裁包括:禁止提供特定服務;禁止投資、支付和資本流動;禁止為目標實體集資;封鎖(凍結資產)個人或實體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資產;禁止美國人與其交易;禁止入境。
(2)代理行和通匯賬户制裁名單(CAPTA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禁止美國金融機構為列入該名單的實體開立或維護代理行賬户和通匯賬户。
(3)非SDN中國軍事公司名單(NS-CCMC List)——美國國防部/財政部OFAC國務院發佈,財政部實施投資限制,要求被納入60日-360天后剝離與其相關的投資。
(4)外國制裁規避者名單(FSE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外國制裁規避者名單是指被認定侵犯、企圖侵犯、串謀違反或違反美國對敍利亞或伊朗制裁的外國人和實體,以及促成欺騙交易,或代表受美國製裁的個人的外國人,禁止與其交易。
(5)行業制裁識別名單(SSI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美國人禁止與在俄羅斯經濟產業部門從事業務的個人進行有關融資或處理期滿超過90天債務的交易。其法律依據為第13662號美國總統行政令。
(6)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名單(Non-SDN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List,PLC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列入PLC名單的為:通過哈馬斯提名選舉進入PLC的成員,或任何其他外國恐怖主義組織(FTO)、特別指定恐怖分子(SDT),或特別指定全球恐怖分子(SDGT)。
(7)非SDN涉伊朗制裁法案名單(NS-ISA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對涉及伊朗的實體進行制裁,美國金融機構禁止為其提供信貸服務。目前財政部上雖然有該名單,但基本為2016年數據,自重啓對伊制裁後,已停止更新。
(8)非SDN菜單式制裁名單(NS-MBS名單)——美國財政部OFAC因進口俄羅斯S-400,2020年12月14日,美國對土耳其國防工業局實施非SDN菜單式制裁(Non-SDN Menu-Based Sanctions List),限制貿易、信貸、進出口銀行援助。
結 語
細數下來,美國的制裁手段共計十四項。近日,已經有美國多家權威智庫紛紛發文,指責特朗普政府大肆無度針對中國施以制裁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也有智庫建議美國新政府放棄單邊管制和制裁,改用多邊機制加大聯合施壓……拜登政府會否繼承特朗普政府留下的這些“瘋狂”的制裁手段?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機工情報(機工智庫研究員/趙秋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