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自殘方式拒服兵役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21-01-27 13:40
1月24日,廣西荔浦公安局微信公眾號“荔浦警視”發佈《關於對蔣君拒服兵役的處罰通報》:
關於對蔣君拒服兵役的處罰通報
2020年我市夏秋季徵兵工作在全市各單位和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年度徵集任務,兵員質量逐步提升。但出現一名青年應徵入伍後因拒服兵役,被部隊作出除名處理。為嚴肅法紀,教育羣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六條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經市徵兵領導小組研究,現將對蔣君處罰的決定予以通報:
一、基本情況
蔣君,男、漢族,1998年3月出生,荔浦市荔城鎮人,2020年經市徵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後,於9月1日被批准入伍至武警第二機動總隊服役。到部隊後,蔣君不適應部隊的訓練管理,以自殘的方式逃避拒服兵役,給軍隊和地方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經部隊、荔浦市人武部、家長反覆教育仍不悔改。部隊於11月14日以拒服兵役對蔣君進行了除名處理。
二、處罰決定
1、按照2020年荔浦市義務兵優待金髮放標準(16769元)的2倍給予經濟處罰,對蔣君處以一次性罰款33538元。罰款由荔城鎮人民政府實施,收繳罰款統一上交荔浦市財政局,用於新兵徵集優撫優待和大學生入伍獎勵工作經費。
2.將蔣君列入《拒服兵役人員黑名單》,由荔浦市公安局在其户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3.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由荔浦市委組織部、荔浦市人社局和各相關單位共同實施。
4.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等相關手續,由荔浦市教育局實施。
5.將蔣君拒服兵役情況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公告,由荔浦市委宣傳部實施。
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加強對拒服兵役人員的聯合懲戒,在全社會樹立依法徵兵、依法服役的正確導向,對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權威性具有重要意義。今後,在荔浦市依法徵集送入部隊兵員要以此為戒,凡出現拒服兵役兵員一律同於上述處罰予以懲處。
荔浦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