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商品出售的“兒童軟色情表情包”,你見過嗎?_風聞
啊哦哦哦-2021-01-27 09:30

【文/法治日報聲音 安莫】
“我饞你身子好久了”“想把你壓在牀上”……最近,網絡上出現一批兒童軟色情表情包,引起了公眾關注。在這些表情包裏,不諳世事的孩童依然有着純真的笑容、懵懂的呆萌,但這份童真與一些帶有“顏色”的性暗示文字組合在一起,還是引發了很大的爭議。

圖源: 36氪
表情包是當下網絡社交中一種不可或缺的語言,用在寒暄、緩和氣氛、表達友好、終止談話等情境下,往往能起到遠甚於文字的表達效果。尤其是一些萌趣十足的兒童表情包,更能為聊天營造出一種輕鬆活潑的氛圍,因此頗受用户歡迎。但是在呆萌、可愛的兒童表情包上,配上性暗示、甚至是性明示的文字,讓其作為表露自己慾望的載體,則讓人頗為不適。
當然,也有人認為,即便在兒童表情包上添加一些軟色情文字,使用者本人也並無惡意。在我們這樣一個羞於談性的社會文化中,把羞於啓齒的需求以“童言無忌”的方式婉轉迂迴地表達出來,既能有效傳遞出“性”息,試探對方,也能為自己留有餘地,不至於使場面太尷尬。這種觀點可謂道出了兒童軟色情表情包流行的社會文化基礎。
如果説情侶戀人間借萌趣化的兒童軟色情表情包表達需求,屬於非常私人化的、隱秘性的個人傳播範疇,那麼**一些電商平台、公眾號、App將兒童軟色情表情包作為商品出售,或藉此吸引流量,無疑加速了兒童軟色情表情包的社會化傳播。**在這些人眼中,兒童天真呆萌的表情不再是一種童趣,而是一種能夠帶來經濟利益的工具和帶來流量人氣的手段,由此引發的社會爭議和法律風險也隨之放大。
實際上,很多售賣兒童表情包的商家,並未取得這些孩子監護人的授權,而且將兒童表情包配以性暗示的軟色情文字,很容易讓外界將兒童本人同色情印象關聯起來,造成兒童社會評價降低,因此這種行為不僅侵犯兒童的肖像權,還涉嫌侵犯他們的名譽權和人格權。去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的“網絡保護”專章,也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由此觀之,這種以盈利為目的,製作銷售傳播兒童軟色情表情包的做法,不僅突破了社會的道德底線,而且違背了立法精神、觸碰了法律紅線。
從網絡內容生態治理的角度看,依據國家網信辦頒佈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的違法信息;同時,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不良信息。這就意味着,在互聯網上製作、銷售、傳播兒童軟色情表情包,均違反了這一規定。此外,依據此規定,網絡平台一旦發現違法、不良信息,應依法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就是説,在兒童軟色情表情包的傳播過程中,平台並非事不關己的旁觀者,而是要承擔相應管理責任的。如果放任兒童軟色情表情包的銷售和傳播,那麼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由此説開,表情包作為一種網絡社交語言,的確有其存在的巨大市場需求,但這其中也是魚龍混雜,各種侵權現象頻發,對此有必要制定表情包的行業標準。以兒童表情包為例,很多帶有軟色情意味的表情包就極不利於兒童權益的保障,為此有必要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明確釐清兒童表情包中合法與非法的邊界,從而為平台進行技術攔截管控提供具體的指引,也為監管部門執法治理提供細緻的依據。
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讓未成年人免受低俗網絡文化的侵蝕和影響,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避免軟色情表情包藉助兒童形象招搖過市,就需要完善法制、建立標準、嚴格執法,只有各方形成合力,營造出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才能最大程度守護童真、呵護童趣、保護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