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換個問法:你願意在特別困難的情況下,犧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去救助他人嗎?_風聞
xbl0425-当潮水退下,才知道谁在裸泳。2021-01-28 20:02
【本文來自《不顧危險救人是不愛自己的行為嗎?這道題你怎麼答?》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首先,題目設計並沒有問題——“不顧自身危險去救他人是不愛惜自己生命的行為,對還是錯?”,問得好,問的目的就是引起考生的思考——義和利,誰更重要?
其次,答案和解析也沒有問題。之所以它引起很多人的“不適”,是他們對“危險”的理解有了偏差和過度的解讀,以致於想當然地認為“不顧自身危險去救他人”就等於百分比地“必須犧牲自己的生命”。那我可不幹!
其實,大部分見義勇為的現場,比如火災現場、溺水現場、搶劫現場,如果去施救,都是存在一定的危險的,那麼,作為路人,我們到底應該冷眼旁觀還是勇敢地去施救,答案不言而喻;中華傳統美德也認為,“見死不救”是有違道德的。而見義“勇為”的“勇”字本身,早就告訴我們,這時候去施救他人,是一種大無畏的英雄行為。勇,不等於“以命相換”;勇,更多的是捨己“小利”助他人“逃離劫難”。
説到底,這道題目是對“義利觀”的當下拷問——你願意在特別困難的情況下,犧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去救助他人嗎?——我覺得,這是我們社會必須弘揚的美德;試想,如果連這點小的犧牲都瞻前顧後,當國難當頭、當需要逆行時,誰會勇敢向前?長此下去,當路邊惡人在施暴,或者看到活生生的一條生命有可能逝去,我們都因為害怕自己利益受損而不積極施救、選擇逃避,這個社會是多麼地可怕!而我們自己也真的枉為人也!
一孔之見,與大家討論。不妥之處,請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