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寧:對人不能走極端_風聞
姬安宁观察-2021-01-29 14:54
除了犯罪分子和老賴之外,對任何人都不能走極端,你把他逼得過急,那會出事的。
西安一所學校,一個女老師把一個學生的手機沒收了,誰知道這個學生急了,去女老師的辦公室找了兩次,人不在,第三次找到了人,可能是女老師仍然不給他手機,他就把這位女老師打死了。
我們知道,現在的手機,你不要説學生了,即便是大人,誰拿他的手機,他肯定跟誰急!因為手機上不但有遊戲,而且還有錢包,更可能還有許多隱私,任何人也不會讓外人觀看。
最近這兩年,已經看到了好幾次這樣的新聞,父母把孩子手機沒收了,孩子跳樓自殺了。我們應該有個規矩,除非警察,任何人不得沒收別人的手機。
就像這一次事件,老師要是聰明,就口頭批評學生一下,然後給他家長打個電話就可以了。他不學習是他自己的事,沒有必要過於刺激他。
江蘇儀徵,一個農民出獄後,跑到村支書家裏,當時村支書不在,他便把人家的女兒殺了,警察抓他的時候,他已經自殺了。
原因是,這位農民案值145萬的違建在數年前被拆,據説是這個村支書帶鎮上人乾的,事後該農民把鎮政府告到法庭上,又是這個村支書在法庭上作證,並且大罵該農民,導致該農民被判刑。
如果把人家的所謂“違建”賠償一些,態度好一點,反正地也是閒着的,為什麼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呢?既不給人賠錢,又判了他的刑,他還怎麼過?要知道,145萬瞬間沒了,這誰能接受?
當然這兩個人殺人是不對的,是赤裸裸的犯罪行為,是必須被嚴厲譴責的,但如果當初我們不那樣逼人家,會有那樣的結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