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很多做的不好的,但有些業主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事若關己胡攪蠻纏_風聞
梁州小卒-2021-01-29 10:20
【本文來自《業主維權是真的難,我們小區也淪陷了,各位觀友有何良策?》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蔡鍔故鄉感覺你的問題基本上是一筆糊塗賬。而且不客氣的講,你們是懶的想走捷徑罷了。
1、業委會和社區的關係。**沒有任何隸屬關係!**之所以你認為“業委會是社區扶持的,選舉都是造假的,業委會里面七個人中起碼有四個是社區控制的”,只不過是你的錯覺。一是從實際工作上來講,社區工作需要業委會配合,比如宣傳政策、發通知等等,有業委會的配合工作就容易很多,因此,社區希望業委會成員是支持社區工作的人是正常的,但不存在所謂的控制問題。因為社區不可能給他們很多錢,只是有少量的補助而已。二是社區對業委會只有指導作用,至於業委會聽不聽不是社區能左右的,社區沒有下命令的權力。
2、從功能來講,業委會是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服務於業主而不是社區,只要是不違反政策,業委會完全可以不聽社區的以維護業主的利益。但一般情況業委會也不會那麼傻,只會推給業主不同意等理由來推脱。因此,這也是社區希望選支持社區工作的人擔任業委會成員的原因,不聽社區的安排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很多網友認為業委會是社區的下屬組織的認知是完全錯誤的。
3、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業委會是業主大會選的,你們賦權給了業委會,你們所反映的各種亂象都是業委會內部的事情,應該由業主和業委會按照章程共同商量解決,社區沒有插手的權力,但是在程序問題上是可以插手的,後面再提。
4、根據你的描述,你們正常的程序是應該收集20%的簽名,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罷免現在的業委會或者成員,現任的業委會在審查有效性後,應該召開業主大會,50%以上參會的業主代表同意後,就可以罷免成功,只要公示就行。新的業委會再來處理大家的意見,包括換物業等事宜。
5、這裏有個問題,就是業主要罷免業委會卻需要業委會來審查有效性的問題。沒辦法,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那麼社區就可以插手了,當你們的簽名達到20%後,業委會不予審查或者拖時間,你們就可以要社區督促業委會按照業主大會的規定辦,社區沒有權力做,但他的上級街道辦事處有這個權力,可以責令業委會如期開會並監督會議的全過程。
6、我之所以説你們懶的想走捷徑,就是因為罷免業委會是你們自己的權力,只不過沒人願意撐頭組織,想要政府來做。我只想説,政府組織開業主大會是不合法的。因為你們是自治組織,召不召開,什麼時候開,必須按照你們自己的章程來辦,只要不違法,政府不能干涉。政府的作用只是審查過程是否合規。如果不合規,政府可以糾正,要求必須合規才能有效。就如上面講的,你們有20%的有效簽名,業委會不開會就是違規,街道可以責令他們改正並如期開會。
7、觀網有不少物業、業委會的文章,總的來説,一聲嘆息。對物業、業委會的不滿意佔多數。我也看了很多業委會的章程和職責,只能説,是錢和人的問題。業委會成員是沒有工資的,只有一些補貼,看了十多個業委會的補貼説明,一年也只有2000左右的補貼,還有一些只報電話費,只有業委會主任是專職的,一年也只有5000來塊錢,你要説業委會能有多用心,只怕是想多了。最近長沙一個比較好小區,有人報名業委會主任,要求8000一月,惹來一片驚呼。因此,想要擔任業委會的人,必須要有熱心,不計報酬,還要有能力,可以整合各方面的資源,但這樣的人太少。而業主方面,只想甩手,只想自己利益的不少,而且嫌麻煩的人非常多,什麼事都只想打醬油,喊幾句可以,想要撐頭一個沒有,給自己的權力都不想要,嫌麻煩,都想推給別人、推給政府,導致一盤散沙。過去的村級選舉,現在的業委會選舉,應該都是基層的民主試驗吧,結果是一地雞毛。
8、最後想多説一句,做人的工作是最難的,一個小區的民主試驗就把大家折騰的欲仙欲死,就知道社區和街道的工作有多難,也希望大家多理解基層吧。
同意,很多業主的心態都讓人無奈。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事若關己,胡攪蠻纏。
比如我們小區,物業很多地方做得不好,我們一些熱心的業主在各種羣裏徵集簽名,但大多數業主跟跟沒看見一樣。6000多户的小區,整了四五天才有幾百個簽字。
就這,有業主因為電動車停放的問題跟物業吵架(別人亂停,導致他停不下),罵的太難聽,説着就説業委會被物業收買了……旁邊有人看不下去,説業委會還沒成立,這人直接就説籌備的都是物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