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 | 《過勞》:生命無價_風聞
Science_北京-不惧过往,不畏将来!2021-02-01 17:26
**“加班996,生病ICU”,這樣的職場狀態在互聯網公司早已稀鬆平常。遺憾的是,有人連ICU都還沒來得及進,就匆匆離開。心梗、猝死,與過勞之間究竟有着怎樣的聯繫?目前,“過勞死”在我國法律和醫學上尚無標準,難以界定。**我們要怎樣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應對“過勞死”和超時工作,其他國家在怎麼做?
不知從何時開始,年輕人猝死消息的曝出頻次越來越高,而互聯網上隻言片語拼湊出來的逝者生前狀態,幾乎都少不了“加班”“熬夜”等字眼。
有人説,“無論你多努力,總有人比你更努力。”也有人説,“加班是年輕人的宿命。”
事實真是如此嗎?
根據某招聘機構發佈的《2019職場人加班現狀調查報告》,2268位職場人中,基本不加班人數僅佔10.6%,44%的職場人曾加班超過零點。
科技的進步使得人們只要身邊有網,就可以不分時間、不分地點地加班,工作和生活的邊界逐漸模糊。
996、007、白加黑……最終結果就是,越來越多人因此付出了身體健康甚至生命早逝的代價。
最近發生的幾起互聯網平台員工猝死事件,再次引發大眾對“打工人”困境的反思。工作原本是為了更好地生活,但為何努力工作到最後卻沒有了生活?
激烈的市場競爭迫使企業唯有拼命趕超才能在角逐中獲得一席之地,而這種競爭所帶來的壓力,無形中則轉化為員工的加班勞作。
同樣,每一位勞動者在職場競爭中想要站穩腳跟,獲得足以支撐房貸、子女教育等高額消費的薪水,增加勞動時間則成為大多數人的不二之選。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但多數情況下,這些法律條文被企業視而不見。
一來當今社會就業壓力大,少有員工會冒着“丟飯碗”的風險與企業撕破臉;二來收集企業違法的證據對普通員工而言也並非易事,即便掌握了充分的證據訴諸法律,企業因此承擔的賠償與員工加班帶來的利潤相比,也不值一提。
在害怕被辭退、被取代的心理壓力下,勞動者只能委曲求全,在加班的路上越走越遠,直到身體被拖垮。
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美好生活當然要靠自己勞動創造,靠自己努力拼搏,但拼搏不是拼命。
面對“過勞”的現實,不是勞動者説句“NO”就可以使之改變,而是需要政府主管部門重視並建立圍繞個體生命健康發展的體制保障,嚴格執法,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讓《勞動法》成為用人企業的“高壓線”,而不是“一紙空文”。
同時,企業也應意識到“欲速則不達”,不以尊重員工身體健康為前提的企業文化,到最後損失的是讓企業持續高效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我們既要讓勞動者勞有所得、勞有所獲,也要讓勞動變得有尊嚴、有温度。 
《科學大觀園》雜誌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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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大觀園》2021年2月上
(總第6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