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砍傷陶勇的那個人判了_風聞
医学界-医学界官方账号-为你提供可靠、有价值的内容是我们的存在方式。2021-02-02 21:38
這是我國首個殺醫未遂被判處死緩的案件。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崔振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北京朝陽醫院傷醫案。

圖片來源: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在電話中,眼科醫生陶勇向“醫學界”表示:我不能接受任何媒體採訪,實在抱歉。
下午1時許,陶勇在微博上發佈題為《以夢為杖,丈量春天》的文章,未提及判決結果一事。
在中國,這是首個殺醫未遂被判處死緩的案件。
對於這個判決,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認為是正義得到了伸張,同時也給社會再次傳達一個信息,即維護醫務員的職業安全,不僅是國家立法上的要求,也是司法界的共識。
“我想醫患關係的緩和需要整個社會付出努力,這個判決讓我們進一步深思,醫患之間出現認知分歧,走正常的途徑,完全是有順暢的投訴路徑的,以殘害他人的方式來解決糾紛,最終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鄧利強説。
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劉玉軍律師則認為,這一判決雖然符合法律規定,但判決結果還是輕了。“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劉玉軍律師認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意思是,在兩年緩刑考驗期內沒有發現有其他犯罪行為的,緩刑期滿後將改為無期徒刑,被告人的命算是保住了。“殺醫案件具有更巨大的社會危害性,不嚴懲不足以震懾後續類似事情的發生。”
也有律師認為該案判刑太重了。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覺得,陶勇也不會想看到這樣的結果。“在過去,傷醫案和一般傷害案件沒有區別,甚至在量刑上還輕一些。現在把醫院定性為公共場所後有從嚴的傾向,本案也會成為風向標。但是,從嚴從重不一定能化解醫患對立。靠嚴刑遏制犯罪的理論已經被證偽了,因為人在實施犯罪時是不計後果的。”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也給出了做出如此判決的理由:被告人崔振國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雖系殺人未遂,且崔振國作案後讓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可視為自首,但考慮到其在人員眾多的醫療公共場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兇,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身危險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
根據法院的通報,2020年1月20日13時50分許,崔振國持事先準備的菜刀進入朝陽醫院門診樓七層,趁正在為患者檢查的醫生陶勇不備,砍擊陶勇的後腦部、頸項部,後繼續追砍陶勇至其他樓層,過程中又將陶勇手臂砍傷,並先後將阻攔其行兇的其他三人砍傷。
司法鑑定機構於2020年11月4日出具鑑定意見,陶勇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另經鑑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體損傷程度為一人輕傷二級,二人輕微傷。
對於行兇動機,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崔振國因其眼睛治療效果未達其預期,對朝陽醫院陶勇等診治醫生心生怨恨,伺機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