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流放劉邦,卻就此斷送霸業,楚漢相爭項羽失敗全因地緣政治不及格?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21-02-02 08:34

作者|冷研作者團隊-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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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秦末的楚漢相爭,很多人往往有這樣一個印象,就是項羽一直在戰場上吊打劉邦,可一直打不死他,結果垓下一戰,項羽就敗亡了。這個極具反差感的印象,其實來自於劉邦人力物力資源上的優勢。具體説來,就是劉邦由反秦起家,卻要承襲秦制,除了穩定巴蜀、漢地方行政以外,最根本的原因是要動員和依靠秦人和項羽對抗。本文就對楚漢戰爭時期,巴蜀、漢中的地緣做進一步解讀。
公元前206年,劉邦被項羽立為漢王,原屬楚國的劉邦集團,在獲得秦國所屬的秦嶺以南地區的統治權。“漢”為劉邦封國的國名,源於秦漢中郡,郡名起於漢水。所管轄的國土包括巴、蜀、漢中等原秦國故郡,劉邦在該年四月趕至漢中就國。不久之後,劉邦既同項羽決裂,廢除早期實行的楚律,轉而實施秦律。劉邦設立職官,以蕭何為丞相,制定律令,整頓户籍。以韓信為大將,重申軍法,整頓軍隊。這是後世所言劉邦“漢承秦制”大規模的開始。

當劉邦獲得巴、蜀、漢中這些地區後,其關鍵之處在於不僅可以從政治上可以正當的使用“秦法”,也可以從軍事上得到秦長期經營並取得巨大成功的戰略後勤基地,從而在此後的楚漢相爭中保障了人力和糧食的充足供應。同時也證明了項羽的短視和失策。但是在楚漢戰爭的過程中,劉、項同樣作為楚人,他們在對秦地的認知中體現出怎樣的地域觀念?

秦滅亡後,項羽主持諸侯大分封。項羽分封的理念居然還停留在以戰國時代,項羽雖然形式上恢復了分封制,但是諸侯王與項羽沒有血緣關係,而且存在各種利益衝突,這便構成了項羽分封制必然失敗的潛在因素。在分封中,劉邦雖然先入關中並覆滅了秦王朝,但項羽背約,致使劉邦未能如約封王關中。項羽在分封劉邦時表面上説:“巴、蜀亦關中地也。”但是在他看來,巴蜀地區與外界地勢阻隔,交通不便,以往是秦國流放罪犯的目的地而不是傳統的政治中心區域,沒有多少價值可以利用。因此他對劉邦的安置,表面上是分封,真實的目的則近乎是流放。

但實際上在秦之崛起和統一的過程中,關中平原和四川盆地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質條件,此點已如上述。項羽將劉邦封於巴、蜀、漢中,讓他坐擁戰略後勤之地,足見他對秦建立的歷史經驗缺乏足夠的瞭解和認識。甚至關中地區,項羽也沒有看到其巨大的戰略價值。《史記》 卷八《高祖本紀》 載:“項羽遂西,屠燒咸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曾有人勸項羽稱霸關中:“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項羽見秦宮室殘破,又考慮楚軍思歸的情緒,竟然未能接受。

而劉邦則以一名楚人的身份,成為了巴蜀地區的合法統治者,在戰國以來秦、楚為世仇的傳統心理背景下,巴蜀當地民眾在楚漢之爭中,耗費大量本地之兵源物資參與其中,並沒有引發巴蜀地區民眾的強烈抵制,大體看出巴蜀地區對劉邦是持以支持態度的。而之所説支持則因為劉邦把自己的利益和秦地的利益結合在一起,由一個外來的統治者,成為故秦地利益的保護者和代言人。劉邦這一角色的轉化是有一過程的,秦末劉邦以“羣盜”身份在江淮起兵伐秦行事亦殘暴,多有屠城之舉。但自從西入咸陽後,開始善待秦人,並約法三章,由此得到秦人的理解和支持。劉邦制定的“約法三章”,同時也穩定了秦地方行政,以至於“秦人皆喜,唯恐沛公不為關中王”。更需要注意的是,劉邦不僅因襲秦國行之有效的軍事、律令、職官等制度,而且繼承秦的宗教信仰文化。據《漢書・郊祀志》載,劉邦據有關中、蜀、漢後除了增立北峙以祀黑帝外,更召回故秦祀官,然後復置太祝、太宰。①當然劉邦這種對秦文化基本吸收的態度,主要的原因是在意識形態領域上可以與項羽相抗衡,因為此時的項羽得到了魯地儒生的全力擁戴。劉邦要與項羽進行文化抗衡,只有依憑故秦之文化。

所以劉邦在與項羽的戰爭中,雖然動用了巴蜀地區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資源,但由於蜀、漢地區經濟的長期富足,對此負擔尚在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更重要的是,劉邦及時給予了蜀、漢優惠政策以安撫民心。《漢書》卷一上《高帝紀》載漢二年二月(前205年),劉邦“令民除秦社稷,立漢社稷。施恩德,賜民爵。蜀漢民給事勞苦,復勿租税二歲”。而“關中卒從軍者”,僅“復家一歲”。這種“取予兼用、恩威並施”的政策,使巴蜀民眾不僅得到及時的休養生息,也使巴蜀民眾看到以往秦人統治巴蜀過程中某些寬和政策的延續,在政治上並不仇恨楚人劉邦,相反還產生擁護的心理。除了善待蜀、漢民眾以外,巴地的板楣蠻夷等少數族, 由於參加了劉邦北伐關中的戰役,劉邦也待之以體恤的態度。當他們有思鄉情緒時,劉邦不僅允許他們歸家,而且採取封侯、減免租賦等措施以優撫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他們的政治認同,《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 載:蠻“遂世世服從”。

到了楚漢戰爭結束之後,由於漢初軍功集團的強大,劉邦被迫分封異性諸侯,後來為了拱衞中央朝廷,又建立同姓諸侯,但劉邦始終沒有放棄郡縣體系而回歸封建。當時巴蜀地區內雖有什邡侯、平州侯的小封國,不過巴蜀地區從西漢開始就是君主直轄之地,足見其“龍興之地” 戰略地位的重要。同時為了表彰巴蜀地區對西漢建國的貢獻,漢高帝六年(前201年)初,分巴蜀二郡又新置一郡,命名為廣漢郡。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下詔令士卒從入蜀、漢、關中者皆免終身租賦徭役。十二年(前195年),再次下詔:“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復。”並且,西漢初年還對巴蜀邊區有一定程度的開發。這些措施反映出漢初中央朝廷對巴蜀這一戰略根據地非常重視的態度。

而以大歷史的眼光來看,因為由於地形的差別,容易形成不同的經濟生活和不同的政治組織,古代中國之有東、西二元,是很自然的現象。“東、西對峙”的局面大體説來,東方經濟好,所以文化優,西方地利好,所以武力優。”秦末漢初的歷史發展,依然體現出這種特點,表現出一定的歷史延續性。秦故地地勢險要,土地肥沃,在武力爭霸、“天下”未穩的混戰時期,其易守難攻的地理區域條件,對爭奪和控制“天下”者非常有吸引力。作為關東楚人的劉邦在“入秦建漢”過程迅速興起,實際上得利於秦王朝數百年在關中、上百年在巴蜀的艱苦經營。秦政短祚,漢承秦利,憑藉故秦國軍事和制度優勢,得以收其功實為己所用。項羽對於包括巴蜀在內的秦故地的政治和文化排斥,是其失利的重要原因。

中國東西對峙的格局,透露出中國東西兩大區域發展的不平衡,由此隱含着難合易分的危險。項羽以戰國格局為政治常態進行分封,放棄對秦故地的控制,這説明他對這種危險是有一定認識的。項羽的這種看法,也是當時關東人士的普遍認知。劉邦平定“天下”後,在關東籍臣僚的鼓動下,曾一度考慮定都在傳統的“天下之中”一洛陽,後來在婁敬(劉敬)的勸説下才轉而西進關中,定都長安。據《漢書・高祖紀》記載,漢初漢高祖五年(前202年)正月,劉邦即皇帝位,隨即“西都洛陽”。五月,婁敬求見,勸説劉邦西都長安。②劉邦能接受婁敬的建議定都關中,這一方面恐怕與他在蜀、漢、關中的經歷有關,使他能從戰國以來秦國強大的歷史經驗中取得經驗;另一方面的原因在於,劉邦與謀求建立楚國霸業的陳勝、項羽不同,他致力於恢復和重建一個統一的大帝國,放棄了狹隘的地方觀念。這可能就是劉邦最後獲勝的關鍵吧。
①《漢書·郊祀志》:“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禮祠之如故”。
②《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且夫秦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為固,卒然有急,百萬之眾可具也。因秦之故,資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謂天府者也。陛下入關而都之,山東雖亂,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夫與人鬥,不檻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勝也。今陛下入關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檻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