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海燕:佛教與緬甸政治轉型的困境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21-02-03 21:34
來源:IPP評論
作者:楊海燕,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一、緬甸政治轉型的時間歷程
從1948年獨立以來,緬甸的政治民主化進程並不順利。獨立之後先後經歷了四次大選(1990、2010、2015、2020年),最終在2015年的大選中實現政治權力的和平交接,結束了長達半個世紀的軍人專制統治。而此次軍方扣押國家領導人的舉動,在某種程度上意味着2020年大選的失敗。
1948年緬甸在殖民政府體制的基礎上成立緬甸新聯邦,是一個憲政政府,進入了短暫的議會民主制時期。可是尚未穩定的政治局勢也因不同政治利益之間更廣泛地爭奪國家內部控制權而變得更加動盪,緬甸面臨着分裂和瓦解的危機。1958年奈温將軍掌管的軍事力量入主政府掌握實權,結束了工人罷工,平息了各地的武裝暴動。在執行了18個月的國家職能之後,軍隊舉行了全國選舉,並於1960年將權力交給了一個文官政府。兩年的任期間隔和權力移交為此後幾年的類似行動開創了先例。
1962年,由於共產主義運動和國家分離主義叛亂的影響,緬甸國家再次處於崩潰的邊緣。於是軍方推翻了吳努總理的平民政府,成立了一個軍事革命委員會,該委員會引入一個新的軍民治理體系,取代了獨立後國家的政府機構與制度體系。
軍方明確表示,國家的持續統一是從民盟領導的政府手中奪取政權的首要原因與重要使命。為了避免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進一步惡化緬甸的經濟與社會穩定,領導層決定採取社會主義式的經濟與社會體制,緬甸進入緬式“社會主義”發展時期。原來的軍民混合治理制度轉向完全軍事化的政府,政府對民間社會的管控從街道鎮壓延伸到更廣泛的社會當中,國家與軍隊的力量甚至擴展到大眾的日常生活中。
到1988年,緬甸政府的經濟面臨破產,無法支持國家的基本職能,意味着“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失敗,軍民管理的體制使國家陷入困境。經濟崩潰,管理腐敗、不善等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引發了大規模的城市抗議,而學生加入抗議使得社會運動很快就發展成為羣眾運動。
在某些情況下,和平示威演變成更廣泛的搶劫、暴力,以及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為了解決社會秩序的失序問題,以蘇貌為首的另一個軍人集團再次發動政變,從奈温手中接管了國家政權,建立了所謂的“新軍人政權”。
1992年,同為軍隊首領的丹瑞 ( Than Shwe) 接替了蘇貌的位置,執掌政權直至2011年。與奈温時代相比,新軍人政權採取部分自由化的政策,推行土地改革等政策發展經濟。2011年軍方移交權力,2015年緬甸大選的成功舉行標誌着軍人統治時代的終結。[1]
二、緬甸國家制度化建設與佛教政治化
緬甸獨立之後一直致力於現代民族國家的制度化建設,進而希望以此實現國家整合的目標。而**佛教的政治化與民族主義情緒的爆發成為國家整合制度化進程中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對緬甸佛教實踐的研究指出,緬甸的佛教並不像西方社會所想象中的那樣,是一種遠離政治的只注重個人涅槃和功德積累的個體主義宗教,相反緬甸佛教一直具有政治參與的傳統。
Benjamin Schonthal和Matthew J. Walton認為緬甸有着悠久的僧侶政治活動傳統,至少可以追溯到1885年英國打敗緬甸最後一任國王所引發的一系列由僧侶領導的反殖民叛亂歷史[2]。而Peter Lehr認為,在各個朝代,緬甸王權與僧伽之間是一種共生關係,國王通過僧伽所提供的佛教價值觀使其統治合法化。
因為在道路體系尚不發達的前現代社會,對於那些偏遠地區,僧侶是唯一的權力來源。僧侶的影響力成為關係政體穩定與否的重要力量。而對僧侶而言,需要國王保證一個穩定、和平的環境,使他們能夠專注於學習、冥想、教學和傳教。同時,國王也會捐贈土地與財產以供養僧侶。
這種共生關係的另一面是雙方之間的競爭,國王也會“淨化”和統治僧侶,並在合適的契機下收回僧侶的財產與土地,以免僧侶的勢力威脅自己的統治。比如,為了淨化和控制鄉村和城鎮僧侶的勢力,歷史上的斯里蘭卡、緬甸和暹羅/泰國的各種統治者經常利用活躍在王國偏遠地區的“純”禁慾主義叢林僧侶,借他們的道德權威來制衡影響力過大的寺院以及邪教的力量。因此,Peter Lehr認為本質上僧伽不可能是獨立的權力組織,只是權力的女僕。[3]
而這種相對均衡與穩定的社會狀態,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下被打破。僧侶失去了他們的王室供養人以及在前現代社會中高等級的社會地位。殖民政府讓佛教寺廟學校承擔現代教育的功能,更是激發了佛教與殖民政府之間的對立。在僧侶看來,寺廟學校是為了保護佛教,而非教授世俗事務。
而在緬甸仰光、曼德勒等大城市,許多緬甸人接受世俗學校教育,藉此可以在殖民政府內部謀得一份職位,影響了寺廟學校在緬甸社會中的地位。同時基督教傳教士的進入帶來了新的宗教競爭力量,強化了佛教在緬甸的生存危機。
正如Peter Lehr在其著作中所言,緬甸佛教現代主義並非在相互好奇、文化交流和開放的普世對話的背景下開始的,而是在競爭、危機和殖民主義的背景下開始的。在殖民化的背景下,作為傳統秩序中僅存的有影響力力量,僧侶開始將自己的定位從被動的角色轉向更為主動的作為。[4]
1890年至1920年間,數百個佛教世俗協會成立,旨在阻止佛教的衰落,以此來保護緬甸文化和語言,對抗殖民主義和現代性構成的威脅。其中,最具影響力的協會是青年男子佛教協會。Niklas Foxeus認為這些佛教組織為發展自覺的國家佛教身份和反殖民民族主義奠定了基礎[5]。
無論在前現代的國王統治時期還是在殖民時代,佛教在緬甸一直具有政治活動的傳統。
緬甸獨立之後,為了強化國家的整合與制度化建設,各個當權者也在不斷調整與佛教之間的關係。從Janaka Ashin和Kate Crosby對緬甸獨立以後不同時期對佛教政策的研究可知,現代緬甸國家制度化建設過程對佛教態度也有變動。
第一任總理吳奴採取的措施是:一重新復興佛教活動,二重新整合在英國時期分裂的僧伽派別,以此來達到整合緬甸社會的作用。儘管吳奴向其他宗教傳統的代表保證將維護宗教自由,但1961年8月26日頒佈了《國家宗教法》,使佛教成為國教,並使政府作為其贊助人的角色正式化。隨後宗教暴力升級,包括僧侶的反穆斯林暴力行為。
奈温將軍上台之後,第一年便取消了吳努將佛教確立為國教而採取的許多步驟。而有研究也指出,奈温取消支持佛教國教化的首要目的並不是確保國家統一,而是為了確保經濟穩定與發展。奈温因此還建議人們不要向僧伽進行奢侈的捐款,甚至採取過“淨化”佛教的行動,一些僧侶因持非正統觀點或做法而被定罪。雖然奈温最初持維護宗教自由的態度,但是面對佛教不斷參與政治的態勢,其主導的革命委員會感到無法維持其不干涉寺院事務的政策,便有意通過制度化建設的方式將佛教納入國家的控制範圍。
1965年廢除了《維尼察法》,使得僧伽等級制度得不到國家的支持。同時,引入一個泛佛教組織(Buddha sāsana Sangha Organization,BSSO)來主導緬甸的僧伽改革法案。法案規定所有的佛教僧伽及組織都要在新的國營組織登記、僧侶必須攜帶身份證等措施。
該法案草案遭到緬甸各地僧伽的強烈反對,並導致了一場暴力起義。奈温的佛教改革旨在通過佛教的制度化來控制僧侶,以此達到使佛教去政治化的目的。1980年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負責管理僧侶課程和考試,登記新的僧侶與尼姑,以及處理佛教教義與佛法方面具有爭議的問題。
緬甸佛教經過這一制度化進程,變得專業化與知識化,而國家可以掌控其專業化與知識化權威的生產,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將佛教整合進國家的制度化建設進程中。可是在這一制度化的進程中,佛教在緬甸的社會地位與影響力不斷受到來自國家與現代性力量的挑戰,進而激發了佛教參與社會運動抵抗殖民政府與新統治政權的意願。
三、佛教的民族、種族主義
**除了積極參與社會運動,佛教民族主義是緬甸佛教政治化的另一重要表現。**同樣,緬甸佛教民族主義情緒的興起與殖民背景緊密相關,獨立之後又與國家公民身份的制度化建設糾纏在一起。因此,緬甸佛教民族主義情緒不僅表現為追求獨立的反殖民情緒,更是與何為緬甸人,哪些人可以成為緬甸人的公民身份制度化建設緊密相關。
Niklas Foxeus將緬甸的民族主義理解為一種情感意識形態的話語,並將這種意識形態的根源追溯到殖民時期。他認為緬甸的民族主義情緒是對殖民時期英國對緬甸和印度的不同殖民策略的一種情感反應,是對文化統治產生自卑感的一種情感反應。
1917年英國宣佈蒙塔古—切姆斯福德改革方案,給予印度一定的自治權,而緬甸並未獲得相應的自治權,反而要服從印度德里政府的管理,這造成緬甸人作為次等民族其民族地位要低於印度人的情感體驗。因此,緬甸的反印度情緒在政治上表現出來。這些情緒在20世紀20年代變得更加強烈,最終在1930年毀滅性的印緬暴動和1938年的反穆斯林暴亂中爆發。在後者中,僧侶起了主導作用,指責穆斯林侮辱佛教,並將穆斯林視為佛教的“頭號敵人”。
當然,緬甸的反印情緒是植根在與殖民環境緊密相關的社會與經濟結構變革的進程中。英國人鼓勵印度人移民到緬甸,在殖民地政府工作。印度人中的精英羣體被授予最有威望的職位,而緬甸人則被剝奪了相應的管理職權,大多擔任從屬職位。
在經濟上,緬甸的經濟由印度人和華人主導。由通婚產生的信仰皈依與改變也是激發排斥印度穆斯林,以及阻止與穆斯林通婚的重要社會因素。在緬甸的大城市,印度人佔多數,而且大都是男性,緬甸女性嫁給印度男性之後大都皈依伊斯蘭教,這引發了緬甸人對於本民族以及佛教信仰會被同化和消滅的恐懼。[6]
殖民時期受到外來文化以及移民的衝擊,促使緬甸產生了民族自覺意識。獨立之後的緬甸開始了國族文化的建構與公民身份的制度化建設。Nick Cheesman梳理了緬語Taingyintha一詞的變化,該詞從上個世紀初表示當地的手工藝品、藥品和貿易到表示某個特定的語言或文化羣體,再到表示某個政治團體的語義變遷過程,體現了緬甸獨立以來建構國族的標準日漸超越公民身份,轉而強調公民對國家作為一個政治團體的認同與忠誠。成為緬甸人就要忠於緬甸,認同緬甸就要講緬語,使國家日益緬甸化。[7]
在解決誰才是緬甸人以及緬甸人意味着什麼這兩個問題時,佛教參與了二者的建構。Niklas Foxeus認為,緬甸佛教民族主義在建構何為緬甸民族時,將緬甸人的來源追溯到佛祖部族的後裔,這樣的意識形態旨在建立一個宗教、民族和領土邊界完全高度重合的現代民族國家,使得緬甸的民族主義更具有種族主義的傾向。
另外,通過重新解釋佛陀的涅槃歷程,將佛陀為了更大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精神融入到民族主義的解釋當中。將他為了他人而獻出自己的孩子、四肢或身體的修行實踐,視為一種類似於世界各地民族主義運動中普遍存在的為國家和民族而英勇無私地犧牲的行為。據此佛教得以民族主義化,民族主義成為佛教思想的本質內涵。[8]這就意味着,作為緬甸人,必須是佛陀的後代,必須信仰佛教,必須具有民族主義精神。
這樣的種族主義傾向在若開邦的公民身份制度化進程中得到最為顯著的體現。Patrick Hein的研究指出,若開邦佛教徒與穆斯林之間的暴力衝突並不是基於文化差異,而是關於若開邦穆斯林的身份問題。即作為移民的後代,他們往往被視作不值得信任的羣體而被排斥在公民身份之外。
緬甸政府從1972年的人口普查到1982年頒佈《公民法》,再到2017年發放新綠卡的過程中,若開邦穆斯林羣體的身份在公民、準公民和歸化公民[9]的身份序列中不斷變動[10]。而是否被劃分為緬甸公民涉及該羣體在緬甸的生存權、財產權和政治權。只有具有公民身份的人才能申請官方職位、政治職務或在軍隊服役,才具有相應的選舉權。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時期,無數穆斯林被視作非公民,他們所擁有的財產被視作是經濟犯罪的結果而被收歸國有。[11]

2月2日,緬甸首都內比都街頭的政變軍人。(美聯社)
在奈温將軍執政期間發動兩次軍事行動,驅逐幾十萬人的穆斯林羣體。有意思的是Ardeth Maung Thawnghmung研究緬甸社會對於羅興亞人是否起源於若開邦的兩種對立話語時指出,持同意一派的人給出穆斯林在當地生活的悠久歷史的證據,而那些持反對意見的人則認為非穆斯林的若開邦人才是歷史上真正的受害者。
殖民時代若開邦原住民在穆斯林移民進入之後,喪失了自己的土地和財產。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入侵緬甸,驅逐了英國人,造成了權力真空。一些穆斯林領導了一場反對中央統治者的聖戰者武裝叛亂,爭取在若開邦建立一個穆斯林自治領土。即使很快就被擊敗,但許多若開邦佛教徒把這種分裂運動(以及後來形成的其他羅興亞武裝抵抗組織)視為對若開邦人民生存的潛在威脅。[12]歷史上的戰爭與動盪造成的傷害成為兩個族羣集體記憶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這種仇視情緒阻礙了雙方就公民身份達成共識。
四、佛教地方性知識與緬甸的民主實踐
不同的政體形態其產生均有一定的歷史和文化根源,正如路易·杜蒙認為基督教中藴含的個體主義價值是塑造歐洲公民社會與民主政體產生的價值根源一樣[13],Matthew J. Walton認為佛教對於道德性的強調,形塑了緬甸社會的政治參與形式以及他們對民主的理解與實踐。
佛教對於人性的認知具有矛盾性:一方面強調人是無法控制自己慾望的具有道德缺陷的個體,因此需要政治權威來治理社會,政治權威可以避免因個體道德缺陷而產生的無序狀態。另一方面,認為個體有能力通過道德實踐來達到道德完善的狀態,進而擺脱時間輪迴達到涅槃。這種“業”的觀念使得統治者獲得合法性,現世統治者是由其過去無數的道德行為決定的,而王國未來的走向也與國王現在的道德行為緊密相關。
因此,**獨立以後緬甸社會更加強調道德與民主之間的緊密關係,只有正確的道德實踐才能產生合適的民主政體,因此激發了緬甸對紀律民主的強調,將團結視為實現民主程序的重要目標。**同時,擴大了政治參與的內涵,將個體日常的道德實踐也視作是政治參與的重要內容。個體實踐正確的道德行為是社會和國家繁榮發展的必要條件。而僧侶在道德上的權威性地位,意味着他們比普通人更有能力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克服自我的道德缺陷,從而賦予他們參與政治更多的合法性。即使強調道德對實現好的民主的重要性,Matthew也認為“紀律民主”、“權利民主”和“道德民主”共同交織在緬甸的政治轉型進程當中。[14]
中國的學者鍾小鑫的研究也指出,佛教中“業”的觀念對緬甸鄉村社會秩序有規約作用。人們在儀式交往中會嚴格遵循相應的身份地位等級儀式。同時,佛教的理念強調個體的命運只能由自己的修行決定,村民在社會交往中形成一種弱依附狀態。他將這樣的社會結構概括為“強禮儀、弱依附”的社會。
這樣的社會結構塑造了鄉村民眾將“僧侶共同體”社會結構泛化到對國家結構的想象以及對不同族羣應該各安其位的族羣等級秩序的維護當中。[15]當然,佛教民族主義的激化與族羣衝突的不斷產生,説明這種思想的延續性日漸與現代性和國家的社會制度化建設糾纏在一起,這也是緬甸國家與公民身份的制度化建設不太成功的一種表現。
(完)

一羣移居泰國的緬甸人在曼谷的緬甸大使館外示威,抗議緬甸軍方逮捕昂山素季,有示威者手舉昂山素季的肖像。(圖源: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