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下一步,靜待“大城市”的態度_風聞
城市进化论-城市进化论官方账号-探寻城市路径,揭秘经济逻辑2021-02-0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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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提出將“推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羣探索實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有序引導人口落户”。
類似的提法並非首次出現在中央高規格文件當中。
2019年,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積互認”;
2020年,《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再次明確,將“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羣率先實現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顯而易見,中央在推動户籍制度改革上有很強的決心。在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建設目標下再審視户籍制度改革,亦有更深刻的含義。
近年來,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顯,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升。目前,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過1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户。
《行動方案》的發佈,一方面意味着户籍制度“鬆綁”的城市將進一步擴圍。
根據住建部前不久發佈的2019年城市建設統計年鑑,排除城區常住人口在500萬人以上的超、特大城市,在300萬~500萬人區間的城市有13個,其中不乏長三角城市羣內的合肥、寧波等市。
另一方面,隨着我國城鎮化率超過60%,城市需要尋找經濟增長的新動力源,加速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指明方向:要進一步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羣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推動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佈局。
作為生產要素中的關鍵要素,勞動力要素是我國在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中的優勢。深化勞動力要素市場機制體制改革,關鍵在於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以進一步激發要素活力。
特別是隨着人口發展進入關鍵轉折期,中心城市和城市羣能否有效聚集人口,形成規模效應、技術外溢效應和市場競爭優勢,將影響到整體區域經濟的活力。
基於此,户籍制度改革將是必須要啃的“硬骨頭”。從過去實踐經驗看,經濟佈局和人口分佈的失衡會拉大地區差距,難以實現高質量發展。
在新一輪發展中,城市化地區既要集聚經濟、更要集聚人口已成為共識。打通人口橫向流動和縱向流動的障礙,讓人自由流動、“用腳投票”,不僅能確保城市永續發展的動能,還能提升每一個人的生產力和創造力。
根據目前的趨勢,隨着户籍制度改革穩妥、有序推進,除部分有必要控制人口增長的城市外,作為城市羣、都市圈中心城市的超、特大城市需要進一步放開人口流動的限制。
從全國來看,廣州等城市已在城市羣的範圍內進行探索,推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計互認。只有中心城市參與進來,才能真正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形成城市間良性有效的互動關係,最終實現區域協調發展。
對於中心城市而言,制度創新勢在必行。户籍制度改革必將導致社保、教育、就業、生育、住房、土地等一系列制度變化,隨之而來的是對中心城市財政、規劃和服務能力的考驗。
一種思路是,借都市圈、城市羣發展之機,推動基礎設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全面一體化,發揮各城市、區域比較優勢,以解決各方面障礙。反過來,户籍制度改革也將助推理順城市羣、都市圈關係,實現更高效的分工合作機制。
在此過程中,已面臨收縮的城市也將找到自身發展空間。國家“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提出,面向未來要“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隨着城市化地區不斷提升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的供給能力,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也將專注於提供農產品和生態產品,由此逐步縮小區域和城鄉差距,實現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
文字 | 楊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