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走出清理“雙重國籍”第一步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1-02-03 09:05
1月31日起,英國允許持有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護照港人申請入籍英國,外交部對英國的挑釁迅速進行反制,宣佈中方不再承認所謂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作為大國博弈中的“禮尚往來”,中國政府作出的回擊堪稱有力。根據香港現實情況,許多人推測進一步措施就是取消BNO移民港人的永久居留權。
中央政府下一步如何反制,目前還沒公佈。但是清理廣義“雙重國籍”的第一步,已經在香港懲教署開始了。

香港懲教署於大半個月前,就要求同時持有香港身份證及外國護照的在囚者確認其國籍身份,如查證發現該在囚人員沒有放棄香港身份證,懲教署將會停止安排有關huzhano外國領事館人員對該人進行探訪及跟進獄中情況。也就是説你是香港人,就是中國人,拿了外國護照,也不承認你是外國公民。
有分析認為,這是為應對未來的國安重犯,例如有英國國籍又有香港永居權的黎智英這類人。這些人數目越多,其背後牽涉的外國勢力也難以預計。要求他們申報國籍,一方面可防止囚犯勾結外國勢力,以免監管場所日後成為國際角力的戰場;另一方面亦可減少外國勢力對監管場所作出干預。
港媒東網報道,現在有超過100名在囚港人擁有外國國籍。懲教署因應國際形勢變化,並全力支持中央的政策,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央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故率先要求在囚者,包括囚犯及還押犯(羈押待判),申報是否有其他國籍。若在囚港人持有其他國籍,須決定選擇其一,如決定揀選外國國籍,懲教署會安排相關部門人員到關押場所,為該名在囚人員進行宣誓儀式,取消其港人身份;相反,若該名在囚人員揀選港人身份,則他原本持有外國護照的所屬國家駐港領事,則不可到監管場所探望,但其家屬仍可如常探訪,該在囚人員亦可繼續在監管場所接受醫療服務。

事實上,懲教署撥亂反正,是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中央與不同國家簽訂的領事保護雙邊協定,對被羈押的中國公民沒有探視權。以往有持外國國籍的在囚人員經常提出各種要求,不滿獄中現有待遇,往往利用外國領事探視的特別安排,向監管場所施壓,影響一線人員執行職務。但隨着越來越多黑暴及國安重犯陸續被判刑、還押,若他們同時持有外國國籍,則會要求領事探訪,那麼説三道四、歪曲抹黑的情況相信會有所增加,令懲教監管場所頓變成國際角力場所。為防止反華勢力利用在囚人員炒作話題,攻擊中央及特區政府,相信新措施可築成一道圍牆減低外國勢力干預。
懲教署的正當做法自然引起了五眼聯盟等國家的指手畫腳和亂港派的不滿。1月27日,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沙特朗“提醒”加拿大國民一旦在香港遭執法部門扣留和問話,應只承認自己的加拿大國民身份,並提醒所有加拿大國民,如想在海外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任何時候都應表明自己的加拿大人身份。

曾入獄的亂港派前議員邵家臻稱,其接觸過一名持加籍的在囚港人正為選擇而苦惱,對方若選擇繼續持有香港身份證,就會失去申請到加拿大服刑及領事探望的機會;但若決定選擇加籍,又會在完成刑期後,失去與在港家人團聚的機會,陷入兩難。
看到你苦惱,我就高興了。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要做中國人還是做外國人,你自己選。
在香港懲教署“主動作為”後,就有建制派議員建議公職人員也須申報國籍、海外物業及政治聯繫也須列明。
本身是大律師的建制派議員梁美芬認為,有關申報國籍問題,特區政府向來都“睜隻眼閉隻眼”,港澳兩地均沒規定一定要申報,可見從未正視過有關問題。但最近國籍問題變得相當敏感,認為是時候要重新檢視公職人員國籍。

她解釋,若是普通市民或不用要求強制申報,但公職人員如區議員等,必須履行其職責,否則將影響公眾利益,理應設立申報機制。申報讓政府知悉員工國籍,更有利於工作的分配,如該人員持有雙重國籍,上司可妥善安排工作,避免出現利益衝突。
中國在外交政策上一貫表現剋制,但公職人員申報國籍問題本來就是特區政府份內之事。《基本法》第101條清楚列明各司司長、副司長及局長等不可持有外國國籍,但其他主要官員並無包括其中。梁認為,有必要設立申報機制,政府主要官員申報後,公眾才能一目瞭然,她更建議處長級人員應率先進行申報。
另一議員容海恩則認為公職人員不應有雙重國籍。她指出,公職人員酬金由公帑支付,加上港人的國籍已提升為國際關注、政治考慮事項,公職人員有需要向政府説明白個人國籍。至於有關公職人員申報國籍的程序,她建議政府可要求相關人士簽署聲明,假如有人作虛假聲明,便已違反香港法律。

她認為有關機制能否落實視乎政府決心,又稱如最終落實有關做法,相信政府或會審視部門職系需要,考慮敏感的職位或只能由中國籍人士出任。容又建議政府應更新公職人員個人資料,國籍以外,亦可要求他們申報在海外持有的物業,以及與海外機構的政治聯繫等。
議員只有建議的權力,未必能像懲教署一樣一步到位清理“雙重國籍”,但摸清底數也是個好的開始,能為下一步全面落實《國籍法》做準備。
除了議員,也有學者加入討論。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強調,雙重國籍代表雙重效忠,這與“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不符,反問難道要愛國又愛英愛美者治港?宋認為,要求只擁有中國籍的道理淺顯易懂,若有人士覺得不滿就不要做,重申挑選國籍從來都是個人選擇。宋又建議,港澳兩地應設立申報機制,另也要訂明具阻嚇性的罰則,以減少瞞報漏報的情況出現。
1月29日,英國首相約翰遜説,為港人開通BNO護照入籍英國途徑而“感到自豪”,但是從他們實施的結果,是令許多“心理英國人”離開香港。如果下一步再註銷移民的永居權,就能成功“排毒”。從這個角度看,鮑朝陽同志不愧為優秀地下工作者。

中國不承認BNO護照只是第一步,順勢而為接下來必定是要清理“歷史遺留”的“雙重國籍”問題,在法律意義上明確,香港人必須也只能是中國人的事實。
從主權上的迴歸,到心理上的迴歸,我們走了24年,現在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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