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 翁俊芳丨撕裂與重塑: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技術治理的雙重效應_風聞
探索与争鸣-《探索与争鸣》杂志官方账号-2021-02-04 20:01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新目標,為了實現這一新目標,全會同時增加了兩條重要的建設路徑,其中一條便是科技支撐。科技支撐社會治理能夠打破治理主體、治理客體互動時的時空限制,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能更加高效地發掘治理需求,精準地分配治理資源,精細化落實治理權力與責任。技術的高速發展已全方位嵌入國家與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技術治理已然成為全球治理與政治活動中最為顯著的發展趨勢,並引起學術界眾多關注與討論。可見,“技術治理”本身具有契合治理理念的傳統性,也有符合時代發展的創新性。在中國步入新時代發展的當下,技術治理與中國語境中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之間具有千絲萬縷、相互形塑的內在關係,技術治理在嵌入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過程中帶來了哪些治理效益?是否也給社會治理共同體帶來了新的風險與挑戰?目前,鮮有學者將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二者結合起來討論,或將二者的互動關係延展至對國家-社會、技術-文明、權力-自由、風險社會-韌性體制等多重維度的審思。本文嘗試將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結合起來討論,旨在多維度分析技術治理在社會治理共同體中產生的雙重效應。
技術治理的發展脈絡與研究取向
技術治理思想可追溯至弗朗西斯·培根和聖西門,19世紀下半葉從歐洲傳至美國,於20世紀30至40年代引發了著名的技術治理運動,並形成了美國技治主義理論傳統。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技術治理開始真正運用於實踐經驗中,為當時的社會衰退危機提供了救治方案。技術治理髮展至今,在不同國家有多種表現形式與類型。本文從廣義上定義技術治理,認為技術治理是將科學技術運用於公共政治與治理活動之中,以提高國家與社會治理的最終效率。技術治理在推動社會生產力、提高治理效率等方面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伴隨着新科技革命浪潮的不斷湧進,技術治理的弊端也逐漸顯現。討論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之間的關係,要從技術治理髮展的蛛絲馬跡中尋求答案。
培根
(一)技術治理的形成:從總體支配到技術治理
從歷史長期發展的趨勢看,一國的技術水平不僅能夠決定國家治理的整體水平,對於技術層面的認知與運用,也決定了一個共同體的基本競爭力與未來前景。改革開放前,國內重要的社會資源由國家掌握,人們賴以生存與發展的物質財富、信息資源與工作機會幾乎都由國家統籌分配。渠敬東等學者,從社會結構轉變與體制發展的角度總結,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改革實踐經歷了“從總體性支配到技術治理”的重大轉型,技術治理已逐步成為我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路徑之一。不僅如此,技術治理在各個國家中發展出能夠與國家制度相契合的表現形式與使用方式。肖唐鏢指出,中國社會與政治治理領域在治理類型上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從意識形態主導型治理走向技術型治理,即走向以工具主義為基本性質的治理形態。國家試圖通過“技術之眼”監控社會,通過控制信息、數據的生產與流通,實現日益複雜的社會治理。技術治理的途徑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社會更好地應對人口規模擴大、人口流動急劇增速、社會關係與生產結構日益複雜、交易費用不斷增長的治理挑戰。技術治理髮展勢不可擋,但並非一帆風順,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同時引發了來自社會各界的批評與反思。
(二)技術治理的下沉:從國家治理到社會治理
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會經歷“治理化”的過程,從而形成“治理的理性”(簡稱“治理性”)。這種治理性強調國家對權力的運作並非是簡單使用暴力的過程,而是通過將權力與技術、知識相結合對社會進行控制與塑造。福柯晚年就指出西方社會已從“規訓社會”轉變為“控制社會”,已很少通過暴力對肉體進行折磨和殺戮,而更多是依賴知識和技術體系對人的精神與肉體進行無所不在的微觀滲透和控制。中國在推進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中,治理體系與技術的合謀致使政治權力在社會這個有機場域中不斷以具體化和專業化的表現形式下沉,人們看似自由的微觀行動背後似乎都潛藏着權力的運作。
技術治理的發展與下沉也不斷推進着技術與社會二者之間的關係互動並形成兩個方面的討論:一是技術治理能夠幫助國家治理社會。彭亞平將技術治理歸納為國家對社會複雜性的化簡,認為技術的簡約化治理會經歷“社會情境-議題-數字”三個階段,社會和人的關係維度與信息最終被壓縮化簡為數字以便於使用和處理。二是技術治理在提升社會治理的同時會導致連帶矛盾。渠敬東與周飛舟等人指出,技術治理的形成與強化會帶來政府職能過重、行政成本過高、社會空間發育不足等矛盾。肖唐鏢認為技術型治理會帶來技術操控與統治風險,使得遠離治理現場的民眾極易出現政治鈍化與極化的背反,易於弱化人們對於現代價值理性的反思,養成“技術替代”的思維慣習。
(三)技術治理的滲透:從共同體到社會治理共同體
技術治理在具有特定政治屬性的“場域”中發揮作用,從宏觀層面的“共同體”不斷滲透到中觀層面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給人類生活中的各種治理活動帶來極為深刻的影響。技術治理若要成功穿透社會,不僅需要順應和嵌入現代國家的治理結構,還需要通過社會場域來施展,具體嵌入民眾工作與生活的互動空間中。“共同體”概念起初被視為舶來品引入中國社會學界,國家與社會間關係一直是學界不同學科中常説常新的主題,伴隨着馬克思主義中國化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社會治理共同體”也成為中國從“強國家-弱社會”向“強國家-強社會”轉變的一種代表形態。按照馬克思、恩格斯的發展邏輯,“人類社會是以共同體形式出現的”,國家從出現到最終消亡、政治屬性由強到弱、人們獲得全面而自由發展之時,又將回歸以社會關係為聯結的共同體的本質意涵。
目前學界主要對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二者關係進行討論,國外學者的研究旨趣二分為技術決定論與技術的社會建構論;國內學者的研究旨趣分為技術樂觀主義、技術悲觀主義以及謹慎的樂觀主義。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學者的相關研究,都將技術治理放在宏觀層面討論,或者結合具體的微觀案例進行論述,尚未有學者將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這個更加具體並且帶有中國新時代背景的概念結合起來討論。本文將在中國社會治理新的話語體系中,從技術治理的社會屬性出發,討論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二者之間的關係,以及技術治理給社會治理共同體帶來的雙重效應。
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技術治理的正效應
社會治理共同體中包含了行政體系、政治體系和社會體系,由此形成一個系統的有機體,在這個有機體內部存在不同參與主體,如黨委、政府、社會組織、公民個體等。在涉及與不同主體公共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與重要決策時,不同主體的需求、偏好以及行為取向並不總是統一或相近的,需要通過集體談判、協商甚至妥協才能達成集體行動與公共決策。技術治理就成為協調不同體系與不同主體互動關係的“潤滑劑”,幫助社會治理共同體維繫“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在整合與協調共同體內部不同偏好時,技術治理實際上是在凝練共同體的共同意志,這種共同體意志能夠更好地展現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有機團結精神。
圖源:騰訊網
(一)治理主體多元化:增強國家與社會的雙向互動
技術治理為國家與社會提供了雙向賦權的通道,在國家以“線下”實體科層制展開治理的基礎上,增加了“線上”互動式治理的民眾參與渠道,增強了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互動。技術治理改變基層政府的治理結構與治理手段,突破地域空間限制與信息不對稱的傳統梗阻,由單一線下治理轉向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多元主體共治。一方面,技術治理能夠賦權政府,輔助政府高效快捷地獲取市民服務需求的大數據信息,更加精準地分配資源、提供服務;另一方面,技術治理能夠賦權民眾,提高民眾的監督意識與問責政府的積極性,轉變“自上而下”單向的治理模式,疏通上下互動的治理通道。社會治理共同體包含城市治理共同體與鄉村治理共同體,技術治理的發展正在努力縮小城鄉差距與二元結構,技術應用也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了“硬”保障。城市治理共同體對於技術治理的嵌入已展現出極大的適應性,技術專家與官僚機構都樂於採用技術手段提高治理效能並且獲得相應的治理收益。智慧社區、電子政務與數字平台等具體實踐案例都在不斷優化升級,激發和鼓勵共同體中的社會組織、志願團體、熱心市民等主體更加積極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之中。與此同時,技術治理也推動了鄉村治理共同體的數字化建設,將新的通訊工具與信息資源帶入民眾的生活當中,以技術渠道向所有用户賦權,鼓勵民眾參與集體行動與公共決策。
(二)治理結構改變:擴展傳統科層組織的彈性空間
在大數據發展不斷普及的新時代,技術更新與技術運用廣泛滲透於官僚組織與科層機構,幫助政府部門、相關社會組織克服體制機制障礙,突破傳統時期政府職能部門的“信息孤島”效應。技術治理以數字政府、電子政務等具體實踐形式嵌入科層機構,實現大數據信息資源共享、擬合碎片化的職能部門、無縫對接政府內部虛擬空間意義上的銜接空隙,減少部門之間的職能矛盾與推諉扯皮,提升政府服務的效率與質量。信息技術植入科層機構的過程並非簡單增加職能層級或改變部門原有結構,而是涉及一系列複雜的逐級演化與內部形塑的互動過程,不同階段都涉及獨特的核心議題,並對後一階段的技術治理運作產生新的影響。技術治理為政府提供了走出科層組織困境的新路徑,在不打破既有科層組織機構的前提下,為科層組織運行生產出新的虛擬機構,使得這種虛擬機構能夠發揮出整合不同職能部門的專項資源與分散權力的作用。技術治理使政府形態從物理空間的實體化政府轉化為數字空間的虛擬化政府,為傳統的治理結構帶來新的彈性空間。不僅如此,對於社會治理共同體內部而言,技術治理的嵌入為多個治理主體提供了協商共治的交流平台,輔助社會治理共同體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
(三)治理效能提升:技術工具化簡治理情境的複雜性
已有學者指出第四次工業革命將引致人類社會的新政府形態出現,原本以“科層控制”和信息“逐級傳遞”為主要特徵的政府組織形態和運行模式,將不再適應技術革命浪潮之下的新環境。中國政府通過積極採用信息技術的方式適應新的社會變革,數據成為政府運作的生產資料與權力來源,技術成為行政權力的運作載體。政府在民眾線上問責的壓力下,不斷提高公共治理與公共服務的反饋效率,間接提高治理社會的最終效能。信息技術的普及使得技術治理能夠通過多元化的平台與手段呈現,技術治理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化簡社會治理的複雜性。社會治理共同體中的社會情境、社會成員的物理與精神特徵等都能夠通過技術手段測量或者評估,隨後化簡為數據、圖像、聲音、文本或信號。這些被處理成抽象符號的“技術資料”能夠快速地幫助政府部門瞭解現實社會需求,不同職能部門根據需求端的綜合信息,高效率分配相應資源以解決公共治理問題。具體而言,技術治理基於工具主義取向來處理社會複雜問題,通過“居民需求+政府目標+空間劃分+信息化技術+組織適配+流程梳理”等加工過程,經由公共治理問題傳導、大數據信息整合與行政指揮動員,最終解決社會治理共同體中各項複雜的公共治理問題。例如,浙江省開發政務服務網一體化平台能力的APP、杭州城市大腦數字化建設、多色健康碼的使用等具體實踐案例,就體現了技術治理能夠快速提升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效能。
(四)治理機制創新:基於風險衝擊重塑社會治理共同體
吉登斯將風險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外部風險,主要指來自外部的、因為自然的或傳統的不變性與固定性帶來的風險;另一種是“被製造出來的風險”,特指由人類不斷發展知識而給世界帶來新的風險。對於社會治理共同體而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屬於外部風險,短時間內嚴重影響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正常運作。外部風險的衝擊會促成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於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的建立,橫向上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多職能協作的一體化,包括部門內部的職能協作整合和跨部門的條塊協調能力;縱向上通過技術整合實現風險和處置的一體化,增強行政職能的垂直對接能力和治理安全與應急對接的能力。技術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社會治理共同體應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風險衝擊,有效避免共同體內部的撕裂,輔助社會治理共同體在短時間內進行再造重塑。一是新聞媒體及時公開疫情信息,調動各級黨政部門及行政主體充分發揮指揮防控的自主性。二是大數據、雲計算、數字政府等手段助推黨政部門辦公模式的改革,有效節約抗疫成本、提高戰“疫”效率。三是基層社區啓動戰時狀態與戰時機制,結合網格化管理,全面部署、聯防聯控;大部分城鄉社區採取“線上+線下”雙渠道與“社區幹部+志願者”雙主體的工作方法,在封閉式管理狀態下迅速開展人員摸排,挨家挨户上門排查民眾居家隔離的實際情況,保障居民基本的日常生活,減少大規模人員流動,為社區構築疫情防控保障網。
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技術治理的負效應
儘管技術治理確實在風險危機中為重塑社會治理共同體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技術治理這把“雙刃劍”依舊攜帶着潛在的誘發型風險。在肯定技術治理帶來實用、快捷與高效的基本價值時,我們不能毫無邊界、毫無原則地推崇技術治理。如果盲目地將技術治理推崇到烏托邦式的理想化高度,會使社會治理陷入“科學城邦”的桎梏中,社會治理空間將變成一個純粹依照科學原理與技術方法運作的巨大機器,人們幾千年來所積累的歷史、文化、血脈與傳承,可能在這個過度精密量化、可拆分控制與數字化的機器中消失殆盡。反思技術治理帶來的負效應是推崇和發展技術的應有之義。
(一)從“有機團結”到“機械團結”:工具理性思維導向的異化
當今社會都在以現代化為治理目標。現代化的基調是理性化,而這種理性化的最有力表現是科學與技術,強調達成最終目標的手段、途徑和工具的合理性,卻往往忽視人的主體性與價值問題。在中國自上而下的“壓力型體制”內,地方政府受制於“政治錦標賽體制”的激勵,往往急於求成,忙於追求短期、高效與外顯化的治理績效。許多集體行動與社會動員是政府圍繞某一具體治理目標展開的,本質上追求了社會治理共同體之“形”,卻忽略了社會治理共同體之“質”。這種基於工具主義邏輯的治理方式,極大地促進了圍繞效率目標而展開的技術治理髮展。自上而下的治理壓力“層層加碼”,而自下而上的內部張力明顯不足,社會治理共同體內部會形成新的結構撕裂。涂爾幹將社會團結分為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兩種類型,機械團結是通過強烈的集體意識將同質性的個體結合到一起,以機械化聯繫形成的共同體內部類似於無機物類聚而成,成員之間無差異。而有機團結是由於社會成員按照社會分工執行特定職能,使得不同成員之間存在相互依賴的聯結紐帶,由此形成社會有機統一體。機械團結的特點是否認個性,以集體淹沒個性;有機團結的特點是強調成員的異質性,社會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就是通過社會分工從機械團結轉化為有機團結。然而,伴隨着技術治理的發展,技術嵌入社會的程度越來越深,人們的社會分工差異與相互之間的依賴程度反而不斷降低,社會情境最後甚至能夠抽象化簡為數據空間中的“點”。技術治理越發展,人類就愈發依賴技術,技術逐步吞噬人們在精神層面的思考自主性與實踐層面的活動積極性,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有機團結最終又會向機械團結轉化。在技術治理工具理性導向下,社會治理共同體將從現代“有機團結”狀態向後現代“機械團結”狀態轉化,一旦技術治理對人類進行“精神殖民”,社會治理共同體內部的成員不僅將失去異質性,共同體本身也會抽象成數據集。這種以工具主義與實用主義為導向的技術治理,會逐步蠶食社會治理共同體本身所具備的聯結人與人之間的社會資本與人際交往的隱形網絡,使得社會關係最終被濃縮為一個個數字、代碼與抽象符號。
(二)從“嵌入”到“懸浮”:簡化治理後的社會圖像失真
技術治理在不斷“嵌入”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過程中,由於技術的過度使用以及治理主體主觀意志的疊加,最終導致技術“懸浮”於治理之上。重量輕質甚至以量代質是現代性的普遍後果,由於現代性虛化了時間,製造了缺場,讓人們越來越置身於脱域的社會關係之中。技術治理所運用的數據、信息成為現代社會關係與社會情境的符號表徵與載體,成為現代社會的治理工具與信息媒介。技術治理的信息化與量化發展傾向,會導致技術治理產生治理機制的“內卷化”:治理者與政策設計者陷入技術治理的路徑依賴之中,追求更加嚴密的治理指標體系與操作規則,為技術治理過程注入大量參與主體的行動邏輯,難以提高技術治理的實效。比如,王雨磊在研究數字下鄉時發現,數字生產鏈在形成的過程中,相關技術的發包者、傳遞者、生產者和知情者的行動邏輯大相徑庭,難以保證數字產生的精準性,最終導致數字懸浮於基層社會治理過程。由此可見,技術治理在逐步提升技術化手段的過程中,容易忽略人的主體性,造成“只見數據不見人”的技術治理短板。國家在依靠“技術之眼”管窺社會時,社會的具體情境與人際關係會被技術進行整理、壓縮甚至刪減。此時獲得的數據不僅無法還原至當初被壓縮的具體情境,還可能造成人們對已經失真的“社會圖景”的二次誤讀。鮑曼就曾指出社會是由“不可界定性、不連貫性、不可協調性、不合邏輯性、不一致性、非理性、含混性、矛盾性”等一切不可通約的事物組成,國家試圖通過技術治理蒐集社會動態信息,必然因為失真而走向失敗。在技術的簡化作用下,國家與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被不斷“物化”,互動中的“神秘性”逐步喪失,變得可以駕馭和操控,但是這種操控帶有欺騙性與失真性。
(三)從“賦權”到“越界”:技術權力越界刺破治理邊界
存在自上而下的技術賦權,就存在自下而上的技術破壞;存在以技術治理為公共治理工具的權力行為,就必然存在權力越界與濫用的問題。技術治理權力一旦刺破治理邊界,會引發一系列連鎖問題,上到國家治理危機,下到基層治理困境。一是過度治理問題。現代技術治理往往具有全覆蓋性的特點,通過信息技術手段讓人們的生活置於相對公開透明的情境中,在這個被信息技術佈下天羅地網的社會空間中,人們的大部分行為都以信息化、數據化的形式被各種智能工具所記錄。相關部門確實能夠藉助這些技術手段對人們的社會偏離行為進行糾正,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讓人們的個人隱私受到了侵害。例如,在電子監控的使用上,並非數量越多、安置越密集越好。過度監控不僅容易造成人財物的浪費,也可能給許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去獲得違背道德底線的社會參數和隱私數據。二是民眾網絡運動。在信息技術的發展過程中,不僅存在公權力壓倒性的力量,同時也存在民眾參與網絡暴力、惡意造謠、民粹主義等具有破壞力的事件。一旦技術治理無法正常賦權給不同的治理主體,技術權力的使用不受控制,技術運用就會成為破壞公共治理的新風險。如果政府不能敏鋭地發現問題並及時遏制,將可能造成大規模的技術破壞甚至引發社會革命。三是技術違法犯罪。國家與社會對技術發展的需要必然會培養專業技術人才,這些精通技術與高精尖設備的技術人員如果缺乏嚴格的管理與監控,也可能走上違法犯罪之路。目前社會中已出現了高科技犯罪,這些犯罪分子運用電子技術、網絡科技技術、化學原理、現代印刷技術等手段謀取不正當私利,給社會治理共同體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四)從“輔助”到“控制”:技術治理產生的誘發型風險
中國官僚制運作的邏輯是對上忠誠,導致中國政治回應的特有形態——往往必須通過“上傳”引起上級重視,才能獲得“下達”的權力讓下級回應。韋伯認為官僚制因專業技術知識而具有獨立性,從而能夠對抗來自君主或政治統治集團和平民的雙重壓力。許多官僚主義者擁護技術治理,是因為大規模的智能信息化管理能夠幫助官僚機構展現強大力量和實現高效運作。與此同時,技術治理與官僚制度以效率目標為核心,智能化、信息化技術的泛濫會不斷增加需要管理的信息和數據,由此催生出更多亟待解決的信息技術問題。因信息化與智能化衍生的新問題需要官僚機構通過擴張加以應對,進而導致官僚機構新的內卷化,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官僚機構的精簡與優化。在政府日益精細化的技術治理背景下,承辦及負責不同服務與工作的層級機構需要建立相應的內部結構,以符合各項技術治理所設定的指標要求。社會治理共同體中不同治理層級機構在內部膨脹的同時,也需要調配相應的專業服務人員進行技術化操作與數據蒐集,應對來自上級的各種抽查評估與突擊檢查。長此以往,技術治理在嵌入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同時將逐步遵循“壓力型體制”的運作邏輯,治理成效與治理目標也將遠離初衷。技術的嵌入原本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與社會治理效能的輔助性工具,一旦技術治理的相關層級機構不斷膨脹、權力不斷延伸,技術就會變成官僚機構控制社會發展的工具,甚至走向技術控制國家與社會的“技術烏托邦”之路。
審思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間關係的多重維度
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之間貫穿着一個基本線索,即二者之間存在相互形塑的邏輯關係,技術治理是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工具與治理手段,社會治理共同體是技術治理釋放能量的治理場域與作用對象。當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產生互動時,存在一個從懸浮到嵌入再到懸浮的連續譜。這不僅表明治理主體對技術的應用程度,以及社會治理共同體藉助技術治理能夠更加適應愈發複雜的社會情境與制度安排;也表明隨着技術治理嵌入程度的加深,如果二者之間的關係超出一定製約,技術也將重回懸浮狀態。從本質上而言,技術治理能否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塑,取決於二者之間的協調與適配。審思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間關係的多重維度,是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有效運作與技術治理良性發展的關鍵點。
圖源:大眾日報
(一)重拾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公共價值觀與社會資本
在現代技術與社會生產力高速發展的社會情境中,社會分化與階級矛盾正在加劇,原本資本與勞動力緊密結合的狀態被打破,由企業單位或者職業團體聚合在一起的聯結體或合作體被不斷瓦解,社會開始呈現出鮑曼所言的“流動的現代性”。為了應對社會結構變遷以及社會失序等現代社會危機,部分社會學家、人類學者及政治家開始呼籲重塑共同體。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的大背景下,重拾共同體公共價值觀與社會資本、呼籲人類團結抗疫顯得更加緊迫。在技術治理嵌入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過程中,治理主體需要重視和保護共同體自身所具備的公共價值與社會資本。就中國自身而言,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是新時代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需要,也是當前我國基層治理結合常態化治理機制與非常態化治理機制的關鍵之舉。社會治理共同體在發展的過程中培育着社會認同、政治信任以及個體參與公共生活的能力,其自身的健康發展為國家與社會的正常運作提供了潛在而持久的動力。這些基於社會治理共同體所生髮的具有血緣、地緣、種族、家族甚至階層特性的社會心理與羣體認同,無論是在鄉村治理共同體還是城市治理共同體中,都在不斷擴展共同體自身的開放性與包容度。這些逐漸培育起來的情感基礎與社會聯結,都會幫助社會治理共同體在下一次面臨風險時能夠更加快速、自發地促成集體行動。倘若社會治理共同體由於風險衝擊形成內部撕裂,產生相應的應激反應、不良輿論甚至公民的信任危機,不僅會誘發更大的內部矛盾與衝突,還會影響整個社會的團結與國家的穩定。
(二)協調現代技術發展與推進治理現代化
在技術治理的影響下,社會分工與人際關係互動等各種社會治理共同體內部的運作環節被簡化為抽象運作的系統,這些抽象系統需要藉助具備專業能力與知識的專家進行辨認與控制。吉登斯在反思現代性時指出,抽象系統雖然為人們的現代生活提供了安全感,但抽象系統的大規模入侵也會產生未知風險及後果。①尼爾·波茲曼就對後現代工業社會持有深刻的預見和尖鋭的批評,他認為技術的發展是其自主性不斷增強的過程,技術從服務人類的工具逐步發展為控制人類的力量,人類從工具運用文明時代步入技術統治時代,最終將陷入技術壟斷文明時代。②在最初的工具運用文明時代,人類試圖將技術融入文明發展之中,加快世界文明發展的腳步。以瓦特發明的蒸汽機為標誌,人類進入技術統治時代,開始追求產出效率和經濟利益,文明發展不斷為技術發展讓道,技術成為文明發展的核心要素。在人們享受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人類生存的自主性正在被技術治理的自主性所吞噬,當技術發展的自主性超脱人類的使用與控制時,人類只會越來越依賴於技術,愈發想要通過技術獲得更多的信息,從而產生越來越多的信息垃圾將人類淹沒。一旦人類發展進入技術壟斷文明時代,技術侵蝕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人們接收到的大多是技術簡化後碎片化、娛樂化、排斥思考與邏輯的知識或信息,社會大眾將會變成娛樂至死與技術附庸的羣體,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主體也會因此失去自主性。在發展技術的同時,我們必須協調好現代技術發展與推進治理現代化的關係,避免技術的發展超脱於人類的使用限度。
(三)增強風險社會下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韌性
自社會治理共同體誕生以來風險就無處不在,它伴隨着人類的決策與行為,是自然環境、制度、技術與科學應用等因素正常運作的綜合結果。這種由風險所帶來的影響具有時空延展性,不僅在空間上能夠超越地理與文化上的邊界,在時間上也會帶來可持續的影響力。在面臨巨大社會風險的威脅時,社會治理共同體將利用剛性制度規則、柔性內部張力與技術手段來調整自身所產生的撕裂,根據風險的級別層次相應提高組織動員與分配資源的能力,確保集體行動的達成,緩和社會風險對治理共同體所帶來的巨大沖擊,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然而,並非社會治理共同體面對的所有風險都是可計算、可預測的,技術治理手段並不能解決所有風險問題。不同社會與文化背景下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對不同風險有不同的識別能力與理解程度,因而不同治理主體與不同治理層級也會採取不同的應對行動。使用技術治理控制風險同樣存在悖論,例如,減少風險的舉措也可能給處於風險中的部分人帶來更大的風險;某個共同體中的自救性集體行動可能給另一個共同體造成威脅;人類某個提高安全性的創造可能無意識地給另一部分人帶來潛在風險。技術治理的悖論能夠幫助我們反思當前的現代社會治理機制,社會治理共同體一方面受到技術治理的衝擊和全球化的影響;另一方面也逐步呈現出多元治理、整體性治理、複合式治理的進階趨勢。要提高社會治理共同體應對與控制風險的能力並增強風險社會下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韌性,不僅要充分利用技術治理所帶來的高效、簡約等治理優勢,也要克服技術治理所伴生的誘發性新風險。
(四)讓技術治理迴歸常態化社會治理的本位
當代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發展不可能完全排斥技術治理的嵌入,尤其是科學技術與公共治理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科層組織相結合,技術治理成為社會治理共同體建構與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技術治理的發展必然會對社會治理共同體產生雙重效應,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地域環境、文化底藴與社會資源等因素,也會影響技術治理的發展方向與變革速度。無論是技術變革還是由此引發的社會治理變革,都會對社會治理共同體內外部產生影響。在技術治理持續自我強化的過程中,會使得科層制的運作規則與工具主義的治理邏輯廣泛地嵌入社會運行的各個體系,使社會治理產生“泛行政化”態勢。如果我們不能在中觀維度提出超越技術治理的政策思路,宏觀體制改革就會不斷遭遇難以“落地”的問題。在應對新冠疫情時,中國政府藉助技術手段進行信息公開、政治宣傳、政治動員與網格化管理,短時間內促成社會治理共同體內部的集體行動,使得社會治理共同體獲得內部再造,有效實現資源調配。在非常態化風險環境下,社會治理共同體確實將技術治理的作用發揮得淋漓盡致,人們也愈發意識到技術治理給社會治理共同體帶來了極大的正效應。但是社會治理共同體終將從疫情時期走向後疫情時期,社會治理也要從非常態治理走向常態治理,以保證人們日常生活與社會經濟能夠正常運行。因此,我們必須警惕技術治理所帶來的負效應,讓技術治理迴歸常態化社會治理的本位。建立制度化約束與勘定使用邊界,是技術治理能夠更好嵌入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基本前提。對一個合作有序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而言,技術治理從來都只是工具,對工具運用的規制才是決定技術影響社會秩序的關鍵因素,這種規制來源於政府、市場和社會交融時所探索的各自邊界,以及對於信息使用與讓渡之間的約束程度。
無論技術治理是否真實存在各種難以克服的弊端,不可否認的是,技術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快速推進了國家政權建設、提高了國家社會互動、增進了中央地方關係,技術治理的發展勢不可擋。技術治理作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治理工具與治理手段,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路徑,也是對傳統社會治理方式的一種補充與完善、優化與創新,而非替代與否定。單一的技術治理不能取代傳統且綜合的治理方式,更不能凌駕於社會治理共同體之上,一旦技術治理通過技術賦權與技術賦能不斷自我強化,跨越自身治理活動的邊界,將會導致社會治理共同體走向“技術利維坦”之路。強調技術治理的優勢與重要性,並不意味着過度神化與推崇技術的使用。技術治理作為治理工具與治理手段,其本身並不必然具備自主性與潛在風險,衍生性風險來自技術使用背後的治理主體意志與制度安排的約束效度。欲使技術治理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建構與發展,必須跳出技術治理萬能的神話,充分認識到技術治理所帶來的負面效應與衍生問題,克服對於技術治理的路徑依賴,平衡好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公共價值與技術治理的工具理性。對於技術治理與社會治理共同體二者之間關係的調試,需要置於中國治理的特定情境並結合人類發展的基本處境,從世界共同體的治理結構與格局出發,重新塑造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發展路徑。